- 2023.04 24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扩大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8〕26号)、《关于科学做好2023年度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3〕49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共涉及教育系统30家事业单位,115个岗位,计划招聘134人。会计岗位13人,保健医师1人,教师岗位120人;教师岗位中:初中教师27人,小学教师46人,幼儿园教师42人(含心理健康教师3人),高中教师5人。
招聘范围:
(一)专项招聘:
2023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1年和2022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统招普通高校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 《2023年度梅河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号公告)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中1至36岗位。
(二)公开招聘:
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2023年度梅河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号公告)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中37至115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24日--2005年4月24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2023年4月24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需2023年8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现役军人。
5.“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2024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3年毕业生。同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梅河口市公办在编教师不在本次招聘范围之内。
(五)回避情形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办法
此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资格审查、缴费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工作均通过网络进行。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23年5月8日9:00至5月10日16:30。
具备资格条件的考生(务必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http://www.jlrcks.com.cn,选择相应报考单位、报考岗位进行报名。考生网上填写信息后,上传近6个月内的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照片(上传照片前,请将照片处理成宽140×高170像素,jpg格式,不大于100k,以保证格式的正确)。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它岗位。考生错报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及查询审查结果
时 间:2023年5月8日9:00至5月11日11:30。
由梅河口市教育局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其中,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发布的《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的新专业名单(2021年)》《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以及综合参考“研招网—专业知识库”等相关目录审核,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有关方面共同研究确认。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考生须及时登录http://www.jlrcks.com.cn,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审查截止前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它岗位。审查截止时间为5月11日11:30,未改报、虽然改报但仍未通过审查、因时间原因不能完成审查的,均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报名资格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再进行报名受理。审查结果查询截止时间为5月11日11:30。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务必及时网上缴费,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三)缴费及确认
时 间:2023年5月8日9:00至5月11日16:30。
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请登录http://www.jlrcks.com.cn,进行网上缴费。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考试所收费用用于各项考试支出。网上缴费成功并打印报名表后,即为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收费标准:
本次考试笔试85元/人,其中包含报名费25元/人,笔试考务费60元/人。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五)下载打印《准考证》
请考生随时关注考务网站http://www.mhk.gov.cn/jyhpt/rsj/。用A4纸自行下载打印。笔试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等在准考证上注明,并凭《准考证》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
(六)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考试的视为无效。
2.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或与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通报所在单位、学校。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资格审查员对考生报名信息真实性有异议的,可以要求考生传真发送学历、学位等相关资格证明材料,考生应及时提供,否则审查员有权不予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3.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准确名称完全一致。
4.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时需要携带笔试准考证,请考生妥善保管,面试时间另行公告通知。
5.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否则后果自负。
四、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招聘岗位笔试科目详见附件1。教师岗位(心理健康教师岗位除外)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相关法规、教学法)30分,专业知识70分,合计100分。会计、心理健康教师、保健医师岗位的笔试科目为通用知识30分,专业知识70分,合计100分。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不设及格分数线。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试卷除语文岗位含有作文题以外,其余岗位全部采用客观题形式,采用机读标准化答题卡,考生统一使用2B铅笔涂卡作答,读卡机阅卷。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如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如同一岗位面试人选超过50人,需要进行加试确定面试人选,具体方案详见后续补充公告。
根据《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吉退役军人发〔2019〕30号)第(九)条: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享受笔试初始成绩(百分制)加分政策。其中,一般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加5分,荣立三等功的加7分,二等功的加9分,一等功的加11分。多次立功的按立功最高等次加分,其余立功次数不累计加分。在考试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立功受奖等次高或等次相同次数多)者优先聘用。符合优惠政策的考生,在5月11日11:30前,将本人身份证、退伍证件,以及毕业证等原件扫描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mhk4303045@163.com,规定时间内不发送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此优惠政策。
梅河口市公办中小学已辞退和在岗代课教师招聘照顾政策及相关注意事项详见附件2。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时间、考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
笔试考试结束一周后,考生可在报名网站http://www.jlrcks.com.cn查询笔试成绩。
(二)资格条件复审
进入面试人员资格条件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请考生关注考务网站公告,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由梅河口市教育局成立的资格审查小组负责进入面试人员的岗位招聘条件复审。申请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向资格审查小组提供与本人报考时填报信息相一致的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必要时资格复审部门可以调阅考生档案。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职人员资格条件复审时,应一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经岗位资格条件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面试形式详见附件1。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6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考务网站。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各占50%,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60分。计算总成绩时,先按比例折合后再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或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且受到县级党委政府及以上层次表彰或市(州)级及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奖励的人员优先);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人选)。体检由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梅河口市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
体检合格的,由梅河口市教育局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不合格的,择日复检。复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并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考务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一)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招聘岗位条件中要求的相应学科、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
(二)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三)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根据招聘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
八、注意事项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证件审核、考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1.信息发布网站:
吉林人才网http://www.jlrc.com.cn/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mhk.gov.cn/
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mhk.gov.cn/jyhpt/rsj/
2.考务网站:
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mhk.gov.cn/jyhpt/rsj/,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考务通知。
3.政策咨询电话:
0435—4228022 梅河口市教育局人事科
0435—4303045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附件1:2023年度梅河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号)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附件2:梅河口市公办中小学已辞退和在岗代课教师招聘照顾政策及相关注意事项
梅河新区(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梅河新区(梅河口市)教育局
2023年4月24日
- 2023.04 12
为全力提升梅河口市政务服务水平,梅河新区(梅河口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补录综合窗口岗位工作人员,现就补录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补录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自愿申报,公开补录,公平录用。
二、补录计划
(一)补录人数: 9名。
(二)补录岗位:综合窗口服务岗位。
三、补录条件
1.户籍要求。户籍不限(自行解决梅河口市区住宿)。
2.补录专业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补录年龄要求。年龄在28周岁以上、38周岁及以下(1985年4月17日至1995年4月17日期间出生)。
4.身体条件要求。男身高1.68米(含)以上,女1.58米(含)以上,矫正视力4.8(含)以上。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5%的不予聘用,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
体貌端正,爱岗敬业,熟练使用普通话,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及沟通能力。无文身刺青,无明显疤痕,无口吃、重听、色盲,无心理、精神、思维、肢体活动障碍等疾病和传染病、精神病史。
5.政治素质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信念坚定;有良好的道德修养;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有良好的大局意识,组织纪律性强,听从指挥,服从安排。
6.不得报考情形。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曾因违法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类考试中有作弊记录的人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按照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补录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17日-4月19日,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梅河新区(梅河口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二楼205室。
3.咨询电话:0435-4521011;联系人:徐红梅 李鑫。
4.报名材料:①纸质报名表(见附件)2份;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③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主页和本人页)2份;④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⑤本人签字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份 (报考者自行到学信网查询并打印);⑥二寸红底免冠照片3张。
(二)补录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结束后根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1.面试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考察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应变能力、语言表达及举止仪表。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主要测试履行职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2.成绩计算
考生名次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序,并按照补录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
(三)体检和政审
面试后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次序1:1比例择优确定体检人员,并以电话方式通知本人。未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次序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体检合格者将组织政审考察,政审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1.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确定拟聘用人选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2.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群众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依法签订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关系;试用期内将组织相关业务培训,培训不达标不能胜任岗位相关要求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工资及福利待遇
1.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梅河新区(梅河口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与补录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有效期为2年,聘用协议两年一签。被聘用人员工资为2100元/月,绩效500元/月。被聘用人员工资由梅河口市财政局核拨,并负责缴纳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工伤保险。如解除劳动关系,工资待遇和相关保险也同时终止。
2.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的,期满后不再签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
六、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从报名开始贯穿补录全过程。
2.报名人员对自己所提交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3.报名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通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4.补录工作在梅河口市纪委监督下开展。
5.本次补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6.本公告由梅河新区(梅河口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研究决定。
附件:2023年梅河新区(梅河口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关于补录综合窗口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梅河新区(梅河口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2023年4月12日
- 2023.03 30
兹有梅河口市卫生健康局1名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证不慎丢失,现将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姓名:蔡贵涛 身份证220519********0198
执法证0711****002
行政执法证现声明作废,特此公告。
梅河口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3月30日
- 2023.03 24
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主席令第29号)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经过市消防救援大队按照《吉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对我市所辖单位进行排查核对,市安委会决定对市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管辖单位进行调整。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市消防救援大队对达到《吉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327家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附件一)依法实施消防监督管理;加强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督促、指导、协助重点单位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二、全市其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未被纳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范围但符合《吉林省“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界定标准》的确定为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由全市各相关行业部门依法实施日常监督检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三、本辖区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消防安全非重点单位确定后,市消防救援大队要建立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台帐和档案,要按照消防法律法规规定,认真履行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管理职责。要逐一明确单位的消防监督管理责任人,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行“三项报告备案”制度,实施“户籍化”管理,指导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各行业部门要建立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台账,明确监管人员,定期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和抽查。
四、市消防救援大队要认真研读《吉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不得遗漏和失控漏管,不可超越管辖权限。凡符合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一律由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监督检查;其余未被纳入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范围的,一律由各行业部门和属地负责实施日常消防监督检查。
公安派出所按照《消防法》规定,可以负责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附件:1.梅河口市消防大队列管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单
2.梅河口市火灾高危单位名单
梅河口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3月24日
- 2023.03 22
根据梅河口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梅河口市行政审批局依法受理了梅河口北医口腔门诊部变更医疗机构名称和法定代表人申请,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卫医发〔2008〕35号)要求,现将拟变更登记的医疗机构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名 称:梅河口研龙口腔门诊部
拟任法定代表人:金龙
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于2023年3月29日前以书面形式或电话形式(信函以收信邮局邮戳日期为准)向公示单位反映。
电 话:0435-4225858
梅河口市行政审批局
2023年3月22日
- 2023.03 15
根据《2023年梅河口市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带编入伍公告》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范的要求,现将2023年春季梅河口市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带编入伍考试成绩予以公示。
附件:2023年春季梅河口市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带编入伍考试成绩单
2023年3月15日
- 2023.02 23
- 2023.02 16
接访领导
职务
接访范围
接访日期
接访地点
市政协主席
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五个街道等。
2月27日
3月6日
市信访局
王 军
梅河新区党工委委员
梅河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市委常委
市政府副市长
财税、自然资源、工业信息、应急管理等。
2月24日
3月7日
市信访局
丁相明
梅河新区党工委委员
梅河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市政府副市长
市公安局局长
公安、司法、退役军人、交通运输等。
2月20日
3月3日
市信访局
宁洪友
梅河新区党工委委员
市委副书记
综合类(涉法涉诉除外)。
3月2日
3月15日
市信访局
王学伟
市委常委
政法委书记
涉法涉诉。
3月1日
3月17日
市信访局
霍 光
市政府副市长
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场监管等。
3月8日
3月16日
市信访局
孙士岩
市政府副市长
商务、生态环境等。
2月21日
3月9日
市信访局
王礼军
市政府副市长
农业农村、林业、水利、供销、各乡镇等。
2月22日
3月10日
市信访局
瞿 鹏
市政府副市长
教育、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残疾人事业等。
2月23日
3月13日
市信访局
杨晋东
市人民法院院长
涉法涉诉。
2月28日
3月14日
市信访局
- 2023.02 16
梅政办明电〔2023〕1号
市政府各办局、直属事业单位,驻梅有关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制定程序,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吉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270号)等相关规定要求,市政府决定征集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就各部门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各单位要根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结合市委、市政府全年重点工作,将本单位本年度需要报请或已经报请市政府审议的重大事项,作为市政府本年度重大行政决策建议事项申报。
列入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范围的事项,包括:
1.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计划。
2.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城市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3.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4.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5.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6.法律、法规、规章对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财政政策等宏观调控决策、政府立法决策以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决策除外。
二、申报要求
(一)聚焦责任,强化组织。各单位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申报,实行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责任人抓落实,有关业务科室和法制机构具体负责,对本单位工作中应纳入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做到应报尽报,确保不遗漏。
(二)聚焦重点,积极申报。各单位在报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前,应当全面了解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文件,认真分析我市实际情况,做好合法性、合理性、必要性、可行性等基础性论证工作,选择实践急需的、决策条件基本成熟的项目作为申报事项。
(三)聚焦质效,规范程序。针对各单位提出的重大行政决策申报事项,在初定市政府年度决策事项目录后,报市政府批准,经市委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凡列入决策事项目录的,必须严格依法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三、报送时间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申报工作,于2023年2月28日前将申报表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市政府311室,同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孙艺馨;联系电话:0435-4221229;电子邮箱:3212837145@qq.com。
附件:2023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征集单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15日
- 2023.02 08
为全力提升梅河口市政务服务水平,梅河新区(梅河口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补录综合窗口岗位工作人员,现就补录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补录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自愿申报,公开补录,公平录用。
二、补录计划
(一)补录人数: 7名。
(二)补录岗位:综合窗口服务岗位。
三、补录条件
1.户籍要求。户籍不限(自行解决梅河口市区住宿)。
2.补录专业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补录年龄要求。年龄在28周岁以上、38周岁及以下(1985年2月8日至1995年2月8日期间出生)。
4.身体条件要求。男身高1.68米(含)以上,女1.58米(含)以上,矫正视力4.8(含)以上。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5%的不予聘用,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
体貌端正,爱岗敬业,熟练使用普通话,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及沟通能力。无文身刺青,无明显疤痕,无口吃、重听、色盲,无心理、精神、思维、肢体活动障碍等疾病和传染病、精神病史。
5.政治素质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信念坚定;有良好的道德修养;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有良好的大局意识,组织纪律性强,听从指挥,服从安排。
6.不得报考情形。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曾因违法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类考试中有作弊记录的人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按照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补录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13日-2月15日,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梅河新区(梅河口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二楼205室。
3.咨询电话:0435-4521011;联系人:徐红梅 李鑫。
4.报名材料:①纸质报名表(见附件)2份;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③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主页和本人页)2份;④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⑤本人签字的教育部学历验证报告2份 (报考者自行到学信网查询并打印);⑥二寸红底免冠照片3张。
(二)补录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结束后根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1.面试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考察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应变能力、语言表达及举止仪表。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主要测试履行职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2.成绩计算
考生名次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序,并按照补录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
(三)体检和政审
面试后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次序1:1比例择优确定体检人员,并以电话方式通知本人。未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次序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体检合格者将组织政审考察,政审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1.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确定拟聘用人选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2.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群众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依法签订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关系;试用期内将组织相关业务培训,培训不达标不能胜任岗位相关要求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工资及福利待遇
1.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梅河新区(梅河口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与补录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有效期为2年,聘用协议两年一签。被聘用人员工资为2100元/月,绩效500元/月。被聘用人员工资由梅河口市财政局核拨,并负责缴纳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工伤保险。如解除劳动关系,工资待遇和相关保险也同时终止。
2.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的,期满后不再签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
六、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从报名开始贯穿补录全过程。
2.报名人员对自己所提交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3.报名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通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4.补录工作在梅河口市纪委监督下开展。
5.本次补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6.本公告由梅河新区(梅河口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研究决定。
附件:2023年梅河新区(梅河口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关于补录综合窗口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梅河新区(梅河口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2023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