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有关办局、直属企事业单位:
按照《梅河口市债务化解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梅政办发〔2024〕3号)工作要求,我市将于4月28日启动债务化解资产清查抽查核查阶段工作。请各有关单位、部门按照本通知要求,提前做好提报材料的准备工作,积极配合债务化解工作小组做好抽查核查工作。
一、主要内容
(一)全面核查第一阶段填报问题,保证梅河口市债务化解资产清查数据库的完整性、准确性、有效性。
(二)重点抽查涉及重大资产、资源、投资、债权、债务等事项具体情况,为梅河口市债务化解工作提供基础数据支撑。
二、核查方式
为减少涉及核查单位工作量,避免反复提报,本次核查工作采用集中核查方式,涉及核查单位按时间安排到指定地点提报。
三、提报时间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核查名单及日期表见附件2。具体日期将结合核查工作进展情况随时调整,最终核查日期以工作小组电话通知为准,请各单位提前做好准备。
四、提报地点
梅河口市财政局东行200米,隋立军眼科诊所旁门市。
五、核查内容
本次现场核查工作对涉及核查单位有四项基本内容:(1)现场汇报说明;(2)提报相关证明材料;(3)现场答疑;(4)现场补充缺失证明材料。核查工作分为3个小组同时开展,由各小组工作人员确认各部分核查工作完成后,各单位签字确认核查结果(在自查自报阶段已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本次无需重复提供;若提报材料涉密,现场核查完后可带回)。具体内容如下:
(一)第一小组(资产组)
1.核实房产。①说明房产权属及来源,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②无房产的说明具体办公地点,使用面积,使用该房产情况(有偿或无偿);③说明未办理权属证书的原因,目前权属证书办理状态,若继续办理权属证书尚需办理程序及支付费用额度;④说明账外资产情况,包括账外资产使用情况,并提供对应资产权属证明及租赁合同等;⑤说明抵押房产情况(包括担保债务余额、债务到期期限),并提供对应债务合同、担保合同、他项权证、还款明细表等相关材料;⑥提供2023年度一到末级科目余额表,固定资产台账。
2.核实土地。①土地收储部门。说明现有储备地块数量(尤其分别说明批而未供土地及净地)、用地性质、预计净收益,说明可盘活土地地块、用地性质、预计净收益;②国有企业。说明土地权属、是否已建设使用、土地抵押情况(包括担保债务余额、债务到期期限),并提供土地抵押相关债务合同、担保合同、他项权证、还款明细表等相关担保材料。
3.核实在建工程。①说明现有在建工程“三证”获取情况,并提供“三证”复印件;②说明建成已使用和建成未使用项目未转固原因、办理转固需要的必要条件和时间;③说明是否存在在建工程有账无物情况;④说明已抵押在建工程情况(包括担保债务余额、债务到期期限),并提供在建工程抵押相关债务合同、担保合同、他项权证、还款明细等相关担保材料。
4.核实资源。①林权。说明并提供国储林和经济林具体面积,目前经营收益情况,并提供林权证复印件;②水库。说明水库使用状态及抵押情况;③商标权。说明目前商标注册情况、使用情况及评估价值;④采矿权。说明采矿权属情况、使用状态(出租、授权、是否能延期)、抵押情况,并提供采矿权证、租赁合同或其他授权使用合同;⑤涉及抵押的资源需提供债务合同、担保合同、他项权证、还款明细表等。⑥特许经营权。了解城市供水、供气、供暖、污水处理、垃圾焚烧、燃气等运营情况及管理情况。
(二)第二小组(长投及债权组)
1.核实对外投资情况。①提供与长期股权投资相关的投资协议或合同;②提供被投资单位近三年(2021—2023)年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三张主表)或无法提供财务报表的情况说明。
2.核实债权情况。提供2023年度一到末级科目余额表,或科目余额表未包括的债权辅助记录明细表。
3.核实经营情况(仅国有企业提供)。提供2023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利润表。
(三)第三小组(财政补贴及人员核查组)
1.核实财政补贴情况。核实范围为“2024年城市运转维护财政预算补贴申报单位”,需说明财政补贴重点支出方向、运营外包情况、年运转维护费用发生情况、补贴相关费用构成明细、目前采取的控制成本措施等,并提供相关政府购买服务协议、运维补贴文件、项目可研报告等材料。
2.核实人员情况。①行政事业单位编内人员。按人员级别和人数分别填报;②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按人员级别和人数分别填报。
人员情况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
序号 |
岗位/职位 |
人员数量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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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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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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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岗位/职位填写:机关单位选填:正厅级、副厅级、正处级、副处级、科长、科员;事业单位选填:主任、副主任、工作人员;国有企业选填:高层(工会主席、总经理、董事、监事),中层(副总经理、部门负责人),工作人员。可按需自行加行。2.人员数量对应其岗位/职位填写。
3.核实编外人员身份(仅行政事业单位提供)。由于自查自报阶段编外人员身份填报不清晰,本次需重新核实,涉及核查单位在两种提报方式中选择一种:①现场说明编外人员数量及对应身份;②重新填报资产清查套表(《梅河口市债务化解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表6)并提报。
编外人员身份分类选择:公益性岗位、自聘工作人员、辅警、协警、司法辅助、综合执法部门、“三支一扶”、特岗教师(未转正)、其他聘用教师、社工岗、支部委员、居民委员会成员、楼栋长、委培生、遗属、全科医生(包括乡村医生)、河长制编外人员、林长制(包括森林管护人员)、国企改革遗留编外人员、应急消防员、地方财政负担的无编制退伍军人、涉及信访安置的参照事业人员、员额、园林环卫工人、通过劳务派遣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聘用的保安、保洁(文明劝导员、学校校警、单位食堂人员,不属于其他几项的人员都可算在此项)。
六、提报人员要求
(一)行政事业单位
要求各主管部门带队提报本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名单详见附件2)全部核查内容,现场提报人员由分管副局长带队,人数不限,要求提报人员能够说明本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全部情况。
(二)国有企业
要求各一级公司带队提报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名单详见附件2)全部核查内容,现场提报人员由一级公司董事长带队,人数不限,要求提报人员能够说明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全部情况。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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