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办局、直属企事业单位:
为维护国家法治统一,确保政令畅通,提高行政效能,进一步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及监督工作,按照吉林省司法厅《关于对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性文件开展专项清理工作的函》要求,经征求实施部门意见,梅河口市司法局对2025年8月31日前市政府(办)公布的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结果已经市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继续执行、失效和废止的行政规范性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在现行有效的31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中,决定继续有效20件,宣布失效8件,废止3件。
二、废止和宣布失效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有关单位要制定具体措施,做好衔接工作,防止出现管理真空。
附件: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
202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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