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批 2017年9月9日)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4441 来信:梅河口市新合镇茂林村二组居民住宅附近有一养猪场,散发难闻臭味,污染周边空气;粪污渗入地下致使村民饮用水井受到污染,井水无法饮用。举报人要求解决饮水安全问题。 梅河口市 大气 水 经核实,群众举报情况属实。 信访人反映的养猪场为:梅河口市新合镇茂林村张家利养殖场。9月4日,经新合镇现场勘察,该养殖场位于屯内,现存栏123头,粪便露天堆放,存在恶臭气味。经现在检查井水并未受到污染。 属实 梅河口市新合镇政府已对该养殖场下达了整改通知,养殖场内粪便已全部清理完毕,场地用石灰进行消毒,该养殖户已承诺养殖场内粪便日产日清,不在现场堆存,新合镇政府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待该批养殖猪出栏后立即拆除养殖场。附近群众满意。 约谈2人 2 4450 来信:梅河口市育才社区平安家园小区内有一胡同小串烧烤店占用小区公共场地和绿化带,广告牌灯光刺眼,营业期间油烟和噪声严重扰民。 梅河口市 油烟 噪声 经核实,群众举报情况属实。 信访人反映的烧烤店名为:梅河口市李永军小串店,经营面积120平方米,经营烤串。9月4日,经梅河口市住建局现场勘察,该烧烤店油烟排放净化装置功率小、达不到净化效果。并发现该店接建两处违法建筑。 属实 2017年9月4日,梅河口市住建局已对梅河口市李永军小串店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梅城建【2017】限改字第10904038号),要求其停业更换高效油烟净化装置,设置专用油烟通道。9月6日,对该烧烤店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梅城建【2017】限改字第010906002号),要求其补办广告牌匾许可证。9月7日,对其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梅住建规罚告字(2017)第1519号,依法拆除违法建筑,该店主已承诺在10内拆除两处违法建筑。目前,该烧烤店已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装置,高空排烟,广告牌已降低亮度。 无
梅河口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21批 2017年9月7日)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4000 来信:梅河口市吉乐乡吉庆村原党支部书记候某某,于2016年在吉庆六组前山水库边的山上损毁大面积林地砍伐林木种植人参,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梅河口市 生态 经调查,群众举报情况属实。 信访反映的问题是2012年经梅河口市林业部门批准的皆伐林地,2013年由王有为承包栽植红松,2016年王有为委托吉乐乡吉庆村村民侯万利在皆伐林地红松行间实施了林参间作,共计3.6亩。9月2日,经梅河口市林业局现场调查,王有为的林参间作区域种植的红松成活率在50%左右,未达到85%,没有完成采伐迹地更新造林任务,但不存在损毁大面积林地砍伐林木的问题。 属实 针对王有为在承包的皆伐林地未完成采伐迹地更新造林任务的违法行为,梅河口林业局依法对其下达了林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梅公林罚告字(2017)第014号)和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梅公林罚书(2017)第014),罚款828元,并限王有为于2018年4月30日前对造林现场苗木(红松)补植,成活率达到85%以上。王有为承诺于2017年10月1日前,按照原有造林设计株行距进行补植红松,成活率达到90%以上。 约谈2人 2 4067 梅河口市山城镇新开路中海石油加油站距附近平房居民住宅仅十多米,汽油味重,夜间车辆加油时鸣笛噪声扰民且存在安全隐患。 梅河口市 大气 噪声 经调查,群众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信访反映的梅河口市山城镇新开路中海石油加油站名为:梅河口市山城镇环路加油站。该站位于梅河口市202国道山城镇环绕线与山城镇新开路交汇处,为二级加油站。9月2日,现场核查,该加油站处于停业状态,进行双层罐改造,并安装二次油气回收系统,因改造工作切断管路,现场确有油气气味。居民住宅到罐区围墙距离为21米,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中标准距离9.5米要求。2014年3月由吉林省诚信安全技术评价有限公司进行了安全评估,具备安全经营的条件,工商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许可证、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环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等手续齐全。加油站改造前的油气回收系统于2015年已建设完成,经检测符合要求。经调查,过往加油车辆存在鸣笛现象。 属实 针对信访反映的问题,为消除过往加油车辆鸣笛扰民,2017年9月2日,梅河口市商务局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该加油站负责提示加油车辆在站内禁止鸣笛。目前,该加油站已在醒目处悬挂禁止鸣笛告示牌。双层罐及二次油气回收系统改造计划于2017年9月30日完成,改造后经检测验收加油站恢复经营。 无
(第20批 2017年9月6日)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3879 通化市梅河口市福民办事处长源食品城院内10多家物流货站每天凌晨2、3点钟开始货车通行和装卸噪声严重扰民,并排放尾气,污染周边空气。举报人要求取缔上述物流货站。 梅河口市 大气 噪声 经调查核实,反映情况基本属实。 2017年9月1日,梅河口市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住建局、交通局联合对该问题进行了调查,经查,梅河口市福民街道长源食品城为商住混合区域,该食品城是20多年前经政府批准的小食品专业批发市场,食品城内现有8家物流货站,经营范围是配货服务。所有货站均有工商部门注册,货站的所有运输车辆年检手续齐全,尾气检测合格。物流货站经营过程中,偶尔有凌晨2—3时有运输车辆到达,车辆行驶和货物装卸存在夜间作业噪声扰民的现象。 属实 梅河口市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住建局、交通局对8家货站进行严格监管,市市场局对该问题下达了行政指导意见书,劝诫事涉货站:1.装卸货物时间错开居民休息时段,2.装卸货物时要轻拿轻放;3.卸货地点要远离居民楼。连日来,各执法单位对该处8家货站进行了持续的夜间巡查,在夜间休息时段,未发现各货站车辆运输及卸货作业。联合执法整治效果良好。 无 2 3911 梅河口市红梅镇客运站后侧小市场小区内的富泉洗浴,排烟没有安装净化设备,向外排放黑烟和煤粉尘,污染周边环境。 梅河口市 大气 经调查核实,反映情况属实。 2017年9月1日,梅河口市环保局对反映内容进行调查,经查,富泉浴池位于梅河口市红梅镇红红街三委三组,该浴池建于2007年,通过了梅河口市环保局环评审批手续(梅环建函[2007]279号)。2008年10月正式营业,经营面积为200平方米。该浴池安装有一台0.3吨燃煤锅炉,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烟囱高约10米,经监测锅炉烟尘超标,目前该浴池经营状态不良。 属实 针对梅河口市富泉浴池擅自安装燃煤锅炉,无配套污染防治设施,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的环境违法问题,2017年9月1日,梅河口市环保局于依法对该浴池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梅环责改字[2017]170号),责令该浴池立即停止使用燃煤锅炉。2017年9月4日,梅河口市环保局对该浴池下达了查封(扣押)决定书【梅环查(扣)字{2017]6号】,查封了浴池的供水供电及锅炉设施,目前该浴池已停业,计划更换生物质锅炉。 无
梅河口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19批 2017年9月4日)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3673 来信:梅河口市曙光镇汪家村的国力秸秆发电厂,生产期间排放粉尘严重污染村民种植的农作物,噪声严重扰民;按照规定该厂应燃用秸秆,实际该厂夜间生产时偷偷烧煤。 梅河口市 大气 噪声 经调查,群众举报情况属实。 信访人反映的曙光镇汪家村国力秸秆发电厂,实际名为:国能梅河口生物发电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福民街道和盛村,占地面积14.4万平方米,2007年开始建设,2009年投入生产,安装有一台12MW抽凝式汽轮发电机,2台布袋除尘器,燃料为秸秆等生物质。8月30日经现场检查监测,该企业无烧煤情况,锅炉烟尘排放超标,冷却塔厂界噪声超标。同时发现炉渣场未封闭产生扬尘。 属实 1.针对该企业烟尘排放超标的环境违法问题,梅河口市环保局依法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梅环责改字【2017】167号)和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梅环罚告字【2017】167号),罚款20万元。 2.针对该企业炉渣场未封闭产生扬尘污染的环境违法问题,梅河口市环保局对其依法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梅环责改字【2017】169号)和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梅环罚告字【2017】169号)。罚款5万元。 3.针对该企业冷却塔噪声超标的环境违法问题,梅河口市环保局对其依法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梅环责改字【2017】168号)。 目前,该企业已更换除尘器布袋,炉渣场使用苫布覆盖,冷却塔安装完一道声屏障(共两道)。9月2日经梅河口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监测((梅环测锅)字第(17253)号),锅炉烟气达标排放。 约谈1人 诫勉1人 降职4人
梅河口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18批 2017年9月4日)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3426 来信:梅河口市黑山头镇团结村挖山问题突出,宝山的林木遭到破坏,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梅河口市 生态 经查,情况属实。 根据实地勘查,来信反映问题是梅河口市黑山头镇宝山村和团结村交界处的自然山体,被政府用于公益事业项目取料和应急救援取料而开采,该处山体已被政府收储,按照规划调整为建设用地,收储地块面积328.64亩,收储地的山体已被部分开采,山体植被已被破坏。 属实 该山体已被政府收储,用于城市建设公益事业及应急救援,办理了林木采伐和林地使用手续(通林资政〔2005〕7号)。现为建设用地,已不属林业用地,因此不需要进行植被恢复(该问题与第15批2374号类同)。 无 2 3427 来信:梅河口市新合镇茂林村附近的大河(茂林村段至辉南),有人采沙造成河道被拓宽、加深,导致两岸土地被破坏。 梅河口市 生态 经查,情况属实。 经实地勘查,辉发河新合镇茂林村段河道内有一处采砂场,名为茂林采砂场,正在进行采砂作业。经核实,近年来存在河道两侧的农民承包地向河内坍塌、土地被破坏现象。 属实 2016年10月11日,茂林砂场超范围实施了违法采砂作业,2017年4月6日,梅河口市水利局已将此案移送梅河口市公安局立案查处,目前砂场已停止作业。水利局河道管理站党支部书记朱悦新已被梅河口市纪检委立案审查。 无 3 3528 梅河口市铁北街昆明小区4栋1楼-3楼一浴池的锅炉房属违规建筑,全年向外排放难闻气味和黑烟,严重污染周边环境;该浴池将煤渣堆放在居民楼前,扬尘严重扰民。举报人曾多次向当地政府及环保部门反映无果。 梅河口市 大气 经查,情况属实。 经实地勘查,上访人反映的浴池名为梅河口市天露浴池,以前的经营过程中确存在气味、扬尘扰民问题。该浴池已于2017年7月10日停止营业,原设施已全部拆除,正在进行装修改造。目前无煤渣堆放。 属实 2017年8月30日,现场检查时该浴池已停止营业,浴池内原设施已全部拆除。8月31日,该浴池2台型煤锅炉及烟囱已拆除。 无 4 3553 来信:梅河口市金刚山朝族小吃营业期间排放煤烟尘,严重污染周边空气。举报人曾多次向当地环保部门反映无果。 梅河口市 大气 经查,情况属实。 经实地勘查,梅河口市金刚山朝族小吃位于市轻工市场2楼,该饭店处于正常运营状态,炉灶采用原煤散烧,经营项目为:预包装食品销售,热食类食品制售,无油烟净化装置,存在煤烟污染现象。 属实 2017年8月30日,梅河口市住建局对金刚山朝族小吃部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原煤炉灶烟囱已用水泥封闭,原煤炉灶已改为清洁燃料炉灶,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装置,运行效果较好。 无
梅河口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17批 2017年9月3日)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3358 来信:梅河口市恒泰路275号高丽街韩城馆烤肉饭店,烧煤排放浓烟污染周边空气;该饭店在三楼通往四楼的天台上私自加装防盗门,堵塞消防通道,产生安全隐患。 梅河口市 油烟 经核实,群众举报情况属实。 信访人反映的恒泰路275号高丽街韩城馆烤肉饭店名为:梅河口市韩城馆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经营面积180平方米,后厨存在使用原煤炉灶,排放烟气影响周围环境。该饭店主体楼为4层建筑,1至4层楼均为饭店所有,餐饮经营场所为1至3楼,4楼为店主私人住宅,3楼至4楼路径为非公共消防通道。 属实 2017年8月29日,梅河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对韩城馆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梅城建【2017】限改字第10829012号),要求取消原煤灶改用清洁能源灶,目前,该饭店已更换液化气炉具,将原炉灶出煤灰口封闭。 约谈1人 2 3372 来信:梅河口市湾龙镇双山村六组吴某某养鸡场,将粪污直接倒入附近河里,造成河水浑浊,破坏水体环境;气味严重扰民。举报人曾多次向当地政府反映无果。 梅河口市 大气 水 经核实,群众举报情况属实。 信访人反映的吴某某养鸡场名为:梅河口市湾龙镇双山村六组村民吴景友养鸡场,占地面积1000平方米,8月29日现场核查时发现该养殖场未建设防雨、防渗、防漏储粪池,养殖产生的粪便露天堆放,存在恶臭气味,因雨水冲刷流入附近排水沟。 属实 梅河口市湾龙镇政府已对该养鸡场下达了整改通知,养鸡场已将粪便全部清理完毕,场地用石灰进行消毒,清理排水沟内的垃圾,修整排水沟,附近群众满意。 约谈1人 3 3377 来信:梅河口市丽景家园南门处有一商贩燃用带油漆木材烤苞米,烟味刺鼻,严重污染周边环境。 梅河口市 大气 经核实,群众举报情况属实。 8月28日,现场检查,并未发现烤苞米经营商贩。经对附近居民调查核实,曾有过流动商贩在梅河口市丽景家园南门经营木材烤苞米现象。 属实 2017年8月28日,梅河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现场勘察,未发现流动商贩。8月28日-8月30日每日下午17时-21时,执法人员到该小区排查,均未发现该商贩出摊。 无
(第16批 2017年9月2日)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3025 来信:梅河口市中和镇刘堡村的刘堡水库所有权归中和镇政府,现承包人为董某,董某于2017年7月15日在水库内以清淤泥的名义非法采黄金,破坏水体生态环境。 梅河口市 生态 经核实,群众举报情况属实。 经查,该问题与第七批575号反映的是同一个问题。2017年4月,董秋库将梅河口市中和镇刘卜水库转包给现承包者王碧樟,王碧樟拟建设以水库为中心的游乐园,项目建设实施了水库清淤工程,该工程承包给辽宁岫岩人孙刚,孙刚在清淤过程中进行了采金作业。但未开采出来黄金,现已停工。 属实 一是市国土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吉林省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对刘堡水库承包者王碧樟作出责令停止开采的行政处罚。 二是中和镇政府、市国土局、市水利局加强对刘堡水库清淤工作的监督管理,规范水库清淤行为,确保水库防洪、灌溉等安全。坚决杜绝借清淤之名实施非法采矿和破坏环境行为的发生。对可能出现的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 无 2 3053 来信:梅河口市南5公里303国道曙光收费站附近一私人油扎杆厂,生产期间排放烟尘扰民。 梅河口市 大气 经核实,群众举报情况属实。 信访人反映的油扎杆厂名为:梅河口市曙光防腐木材加工有限公司,位于曙光镇曙光村,303国道东侧100米,占地面积6000平方米。2006年10月16日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梅环建函〔2006〕316号)。该企业生产使用燃料为板皮、树皮等生物质,生产过程中存在烟尘排放情况。目前企业处于停产状态。 属实 2017年8月28日,梅河口市环境监测站对梅河口市曙光防腐木材加工有限公司窑炉排尘进行了监测,烟尘排放达标。但企业未经过环保验收。梅河口市环保局依法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梅环责改字〔217〕165号),责令企业停止生产,待通过环保验收后,方可投入生产。 无 3 3097 来信:梅河口市中西贸易市场住宅楼下多家烧烤店和饭店营业期间产生油烟和噪声,严重影响2层居民的正常生活。 梅河口市 油烟 噪声 经调查,群众举报属实。 经查梅河口市中西贸易市场实为梅河口市中心农贸市场,符合信访人反映的餐饮业共5家,分别为:梅河口市二子水果超市、梅河口市张勇醉炉烤鱼店、梅河口市久久鸭脖子店、梅河口市李与周醉仙鸭店、梅河口市宽饭凳重庆小面。其中二子水果超市店内后厨加工道口烧鸡,8月28日现场勘察时,发现其加工烧鸡时产生油烟,由排风扇直接外排,排风扇产生噪声,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其余四家均不存在外排油烟问题。 属实 2017年8月28日,梅河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对二子水果超市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梅城建【2017】限改字第10828012号),要求安装油烟排放净化装置,目前,该超市厨房已安装了高效油烟净化设备,处理效果较好。 无
梅河口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15批 2017年9月1日)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2374 来信:一是梅河口酒精厂生产过程排放酒糟气味,污染周边空气。二是铁北热电厂锅炉排放烟尘,严重污染周边空气。三是梅河口市黑山头乡政府(团结村附近)下辖的宝山石场无证开采,严重破坏山体植被。 梅河口市 大气 生态 经查: 一是梅河口市阜康酒精有限责任公司确有酒糟气味排放,反映情况属实。该企业饲料(酒糟)烘干生产过程中产生气味的部位安装了水洗塔和冷凝器等设备。恶臭气体排放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二是梅河口市阜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按照环评及批复文件要求锅炉安装了配套的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并安装了在线监测系统与省厅联网,达标排放。反映锅炉烟尘污染问题情况不属实。 三是黑山头镇宝山村石场已被国有收储,面积为328.64亩,按照土地规划已划为国有建设用地,目前石场已被开采,山体植被已破坏。情况属实。 属实 第一项问题:企业恢复生产后,环保部门对其严格加强监管。 第二项问题:企业恢复生产后,环保部门对其严格加强监管。 第三项问题: 1.该石(料)场在未来取料时,首先严格履行采矿及林木采伐审批程序,取得合法手续后,依法作业。 2.该石(料)场在历史取料用于城市建设公益事业及应急救援时,办理了林木采伐和林地使用手续(通林资政〔2005〕7号)。该石(料)场为建设用地,已不是林业用地,因此不需要进行植被恢复。 诫勉2人 2 2446 梅河口市曙光乡莲花村3组一养鸡场共饲养2万只鸡,距居民区只有100米,粪便全部堆在院外,气味难闻。举报人自2013年开始多次向梅河口市环保局反映无果。 梅河口市 大气 经调查核实,情况属实, 位于曙光镇莲花村六组张永琴蛋鸡养殖场,存在随意堆放粪便,产生恶臭气味,污染周边居民问题。 属实 梅河口市曙光镇政府已对该养殖厂下达了整改通知,养殖厂已将粪便全部清理完毕,并进行了清洗消毒,附近群众满意。 约谈1人 3 2679 来信:梅河口市吉缘小区附近的梅河口市宾馆的锅炉房排放烟尘,严重扰民。 梅河口市 大气 经调查核实,情况属实, 梅河口市宾馆原有一台2吨燃煤锅炉,污染防治设施不配套,污染周围环境,。现已更换天然气锅炉,8月24日已正式投入使用。2吨燃煤锅炉已拆除。 属实 2017年6月17日,市宾馆订购了2吨燃气锅炉,8月10日安装完毕,原有燃煤锅炉及烟囱已拆除。 无
梅河口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13批 2017年8月30日)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2118 一是梅河口市山城镇西大桥与外环交界处,霍家木材加工厂生产期间噪声扰民;盗砍原木,非法收购原木,破坏生态环境。二是山城镇中花园村的道北洗碗厂向大柳河内排放未经处理的污水和潲水油,污染河水。 梅河口市 噪声 水 经调查,群众举报情况属实。 一是反映的霍家木材加工厂名为:梅河口市山城镇木制品厂,位于山城镇利民街(西大桥与外环交界处),占地5000平方米,主要经营木制品加工。8月25日经现场检查监测,该木材厂存在非法收购原木行为,噪声排放达到国家排放标准。 二是反映的山城镇中花园村的道北洗碗厂名为:梅河口市乐尔康消毒餐具配送中心,位于中花园村,占地763平方米。8月25日经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生产废水未经处理排入自然水渠汇入辉发河,废水经监测水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标准。 属实 1、对山城镇木制品厂无证运输木材,依法进行行政处罚,没收无证运输的木材2.18立方米(收取木材变价款981元),处木材价值10%罚款即981×10%=98元。 2、对乐尔康消毒餐具配送中心下达责令整改决定书,现已拆除排污管道。依法进行行政处罚,罚款10万元整,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约谈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