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办局、直属企事业单位,省、通化市驻梅各单位:
《梅河口市“暖房子”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梅河口市“暖房子”工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暖房子”工程的有关要求,全面组织实施梅河口市“暖房子”工程建设,提高供热保障能力,统筹规划改造提升城市环境,结合我市既有居住建筑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及“暖房子”工程工作部署,以节能减排,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目标,坚持政府为主导,政府推进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思想,利用三年时间,科学调整优化供热布局,切实改善城市冬季居住环境、公共建筑环境,促进梅河口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
二、实施原则
按照“突出重点、远近结合、以热源为单位集中实施整体改造”的工作方针,紧密结合我省“暖房子”工程相关政策和要求,坚持“全面规划、整体改造、因地制宜、分步实施、配套建设”的实施原则。
三、计划安排
计划从2011年开始,利用三年时间对城区内具备改造条件的322万平方米既有居住建筑进行全面配套改造。其中:2011年度计划改造120万平方米;2012年度计划改造100万平方米;
2013年度计划改造102万平方米。
各年度改造计划根据省委、省政府下达的具体指标任务进行适当调整。
施工工期为每年度4月15日—9月30日。
四、2011年目标任务
(一)热源建设
1.为解决现有城市热源严重不足问题,阜康热电有限公司计划实施热电联产扩建项目,新上四台220吨锅炉、四台25MW热电机组,其中2011年至2012年计划实施二台220吨锅炉、二台25MW热电机组和配套供热管线改造工程,2012年投产供热,可增加供热面积380万平方米。
2.2011年建设城市污水源、地源热泵、水源热泵可再生能源供热30万平方米,可再生能源应用达到45万平方米以上。
(二)小锅炉撤并
2010年末全市共有7MW以下锅炉13台,除转制企业砂轮厂、地区农机、种子公司职工住宅楼3台锅炉(房)远离热电联产或集中供热无法撤并外,2011年计划撤并剩余全部小锅炉10座,吨位46吨,涉及供热面积27万平方米。
(三)陈旧管网改造
阜康热电管网计划改造68km。一是D720改建D1220热力主管改造5.6km;二是D630改建D720梅河大街和跨越辉发河二环网改造8.9km;三是三环网和楼内地沟管道移设53.5km。
撤并10座小锅炉供热管线和区域供热老旧管线16.3km。
(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与供热计量
2011年度计划改造60万平方米。其中热电联产供热区域计划改造40万平方米,涉及14个换热站;小锅炉供热区域,计划改造20万平方米。具体改造内容主要包括:
1. 管网平衡及供热计量装置工程。对具备供热计量节能改造条件的既有建筑物,进行管网平衡改造、供热分户计量装置安装,逐步实施按计量收取热费。
2. 外墙节能维护改造。对具备改造条件的既有居住建筑全面进行外墙节能维护及屋顶节能及防水维护。
3. 单元保温门及节能门窗改造。对具备改造条件的既有居住建筑全部进行单元保温门及节能门窗改造。
4. 建筑屋顶及外立面改造。对临街及城市节点地区的建筑物,按照不同规划改造区的设计风格,进行外立面及屋顶造型改造。
(五)小区环境综合整治
2011年计划实施小区环境综合整治60万平方米。
结合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及热源热网建设,对居民小区的供水、排水、供热、燃气等配套设施进行全面改造,对小区的硬化、绿化、亮化等环境统一进行规划建设,对建筑物外挂各种管线进行统一梳理,对临街商业牌匾进行改造整治,对小区的物业进行统一规范管理。
五、改造资金投入及来源
资金投入。按照“暖房子”工程总体改造内容,预算总投资7.72亿元。其中:热源建设及热网改造计划投资3.77亿元,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2.84亿元,环境综合整治1.11亿元。
资金筹措。一是积极争取省“暖房子”工程项目补助资金;二是热源扩建企业自筹解决扩建资金3亿元;三是动员居民自筹节能门窗改造资金6900万元;四是由市财政解决其余配套资金9100万元,主要通过施工企业先期垫付,后期政策返还的方式解决。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市政府成立由市长任组长、主管副市长任副组长的梅河口市“暖房子”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暖房子”工作的组织领导、计划安排、工作推进、综合协调、宣传报道、监督检查、工作验收等工作。相关部门具体工作职责:
市委宣传部、市广播电视局:负责梅河口市“暖房子”工程和城市综合整治改造工作宣传报道。
市政府督查室:负责“暖房子”工程实施过程中督查工作,确保市政府“暖房子”工作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市财政局: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暖房子”工程改造资金。负责国家和省补助资金的拨付,制定梅河口市“暖房子”工程资金管理办法,加强“暖房子”工程资金的监管。
市建设局:负责相关政策的起草、“暖房子”工程专项规划编制、暖房子暨节能改造及供热计量改造实施方案制定以及工程项目招投标、施工建设的监管和协调工作。
市发展改革局:负责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争取国家对供热热源、陈旧管网改造项目的资金;市建设局配合,确定合理供热计量价格,建立科学的热价联动机制。
市公安局:改造区域辖区派出所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居民的协调工作,处置好“暖房子”工程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治安事件。
市监察局:负责“暖房子”工程实施过程中,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招投标活动的监察管理。
市信访局:负责“暖房子”工程实施过程中可能引发的信访问题。
市安监局:负责工程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的监管工作。
市审计局:负责与财政部门共同做好“暖房子”工程改造资金的审计监管工作。
市民政局:落实低保家庭、城市低收入家庭在“暖房子”节能改造中的相关保障措施。
市房产总公司:与建设局、城区街道合力完成旧住宅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建立健全旧住宅小区(特别是无物业小区)物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市工商局:配合市建设局做好改造区域临街牌匾及非法广告的整治工作。
各城区街道办事处:配合市建设局做好“暖房子”改造区域居民宣传动员工作,处理好可能出现的各种矛盾和纠纷;配合规划、城管部门做好拆除违章建筑及临街牌匾整治工作;与市物业管理部门合力完成旧住宅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研究制定、建立健全小区综合整治后,物业运行长效管理机制,确保不反弹。
市供电、联通、移动、电信、吉视传媒梅河口分公司:负责对“暖房子”工程改造区域涉及的所属线路进行资料搜集、综合分析,做到统一规划、合理布置,建筑物外挂市政明线、飞线一并地埋敷设,满足规范要求的同时,保证负荷增长的需求,为工程的实施创造有利条件。
阜康热电、燃气公司、自来水公司、市政公司:负责组织好改造区域涉及的市政管线的铺设及改造工作。
(二)政策保障
1.“暖房子”工程改造涉及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收。
2.“暖房子”工程缴纳的地方级税收采取先缴后退的方式返还给工程指挥部解决资金不足问题。
3.凡列入年度改造计划的小锅炉,原供热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改造,热用户可申请改为集中供热。列入并网改造范围的小锅炉并入集中供热热网,原锅炉房产权属私有的,拆除供热设施,建筑物在不影响规划及小区综合整治要求情况下,可保留或改变用途。锅炉房产权属小区业主共有的,由小区业主商议处置。
附件:梅河口市“暖房子“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梅河口市“暖房子”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初功名 市长
副组长:刘怀玉 市委常委、副市长
白铁军 副市长
王景武 市长助理、财政局局长
啜智勇 市长助理、公安局局长
成 员:车喜明 市政府副秘书长、安监局局长
李建峰 市政府副秘书长、信访局局长
关卫东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戴存鹤 市建设局局长
张殿义 市审计局局长
魏 婧 市监察局局长
杨绍忠 市广播电视局局长
宁洪友 市民政局局长
李 涛 市房产总公司总经理
刘国君 市工商局局长
刘联贵 市供电局局长
闫 庆 吉视传媒梅河口分公司经理
刘跃强 梅河口移动公司经理
刘延平 梅河口联通公司经理
许佳慧 梅河口电信公司经理
袁伟业 新华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宝良 福民街道办事处主任
舒 凡 解放街道办事处主任
周 强 光明街道办事处主任
孙亚东 和平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组。
1.规划建设组
组 长:戴存鹤(兼)
成员单位:建设局、房产总公司、发改局
职 责:负责做好“暖房子”工程专项规划编制,项目的立项、审批和资金争取工作,负责项目的整体推进和建设工作。
2.环境综合组
组 长:李 涛(兼)
成员单位:房产总公司、建设局、公安局、供电局、广电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梅河口分公司、阜康热电公司、燃气有限公司、各城区街道办事处。
职 责:负责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居民协调工作,做好建筑外挂物整治,负责组织好改造区域涉及的市政管线的铺设及改造工作。
3.资金管理组
组 长:王景武(兼)
成员单位: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
职 责: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暖房子”工程改造资金,做好工程资金的审计监管工作。
4.安全保障组
组 长:车喜明(兼)
成员单位:安监局、公安局、建设局、信访局
职 责:负责工程建设中的施工安全,处理“暖房子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信访、治安事件。
5.宣传报道组
组 长:关卫东(兼)
成员单位:宣传部、广电局
职 责:负责“暖房子”工程及城市综合整治改造的宣传报道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
办公室主任:戴存鹤(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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