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办局、直属企事业单位,驻梅有关单位: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高效便利政务环境、公平公正法治环境、利企惠企市场环境、保障有力要素环境4个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发〔2023...
根据国家《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和《吉林省落实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吉环发〔2019〕3号)的要求,坚决打好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切实减少柴油货车污染物排放量,...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办局、直属企事业单位,驻梅有关单位: 《梅河口市推行城市公交免费化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2019年9月26日第3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办局、直属企事业单位,驻梅有关单位: 《梅河口市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实施办法》已经2017年12月21日市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梅河口市人民...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办局、直属企事业单位,驻梅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土地价格管理,规范土地交易行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保证土地价格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经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吉林省财政厅...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办局、直属企事业单位,驻梅各单位: 现将《梅河口市社会部门捐助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29日 梅河口市社会部门...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办局、直属企事业单位,驻梅有关单位: 现将《梅河口市残疾人机构康复托养服务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20日 梅河口市残疾人机构...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办局、直属企事业单位,驻梅有关单位: 现将《梅河口市帮扶残疾人创业就业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20日 梅河口市帮扶残疾人创业...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办局、直属企事业单位,驻梅各单位: 《梅河口市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实施细则》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 2015年8月3日 梅河口市城乡居民临...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办局、直属企事业单位,驻梅各单位: 《梅河口市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 2014年8月29日 梅河口市社会救助...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办局、直属事业单位,驻梅有关单位: 为切实解决少数身份不明或无力支付医疗费用的患者医疗急救保障问题,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办局、直属企事业单位,省、通化市驻梅各单位: 《梅河口市农村供水运行管理办法》已经2013年8月30日市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 ...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办局、直属企事业单位,省、通化市驻梅各单位: 《梅河口市城乡低保工作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办局、直属事业单位,省、通化市驻梅有关单位: 《梅河口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9月...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办局、直属企事业单位,省、通化市驻梅有关单位: 《梅河口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 2012年10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