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为依法依规做好征收农用地补偿安置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市自然资源局起草了《梅河口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4年3月10日前将书面意见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周 余
联系电话:0435-4219785
电子邮件:42527324@qq.com
附件:梅河口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梅河口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政策解读
梅河口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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