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提升梅河口市水环境质量,消除城市黑臭水体,我市对建成区内规模以上水体进行了全面排查,并委托第三方进行检测,现将排查情况予以公示: 梅河口市建成区内无黑臭水体。 附件:检测报告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6日
市级领导接访公示表 接访领导 职务 接访范围 接访日期 孙士岩 副市长 发展改革、财税、行政审批等。 6月17日 瞿 鹏 副市长 教育、卫生健康、医疗保障、体育等。 6月18日 市政协主席 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五个街道等。 6月19日 杨晋东 市法院院长 涉法涉诉。 6月20日 王礼军 副市长 农业农村、林业、水利、供销、各乡镇等。 6月21日 王 军 市委常委 常务副市长 自然资源、工业信息、应急管理等。 6月22日 王震宇 副市长 民政、人社、市场监管、商务、残疾人事业等。 6月23日
为全力破解企业发展难题,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在坚决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政府为企业办实事清单的通告》(吉政明电〔2022〕11号)基础上,我市研究提出以下为企业办实事清单,特此通告。 一、加强服务保障方面 (一)减免市场主体租金费用。鼓励有租赁业务的大型商贸企业对业户进行适当减免租金或管理费用,缓解业户受疫情影响带来的经营压力。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二)利用现有资金政策,对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贸易融资、出口信用保险等费用给予一定比例补贴,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帮助企业扩大贸易规模。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三)组织聘请省级专家,为全市企业开展职业病防治相关培训。统筹我市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力量,帮助企业做好职业病健康体检工作。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 (四)为企业提供必要的抗原核酸检测服务。建立重点企业联系机制,组建2个核酸检测小组,实施上门定点定时核酸样本采集。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 (五)支持企业做好防疫物资保障。成立保障企业复工复产核酸检测专班,制定企业核酸检测工作方案,做好核酸检测物资保障。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六)为企业提供产品计量检测、知识产权保护、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市场主体经营规范等多方面的培训。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七)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根据我市实际情况,按照省级安排组织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购置补贴申报工作,扩大补贴申报覆盖范围。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 (八)在2021年10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基础上,加大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申报力度,建立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库,设立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由市工信局负责组织申报、认定工作,并给予认定成功企业资金扶持。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九)支持商贸企业开展促销活动,用好省级促销专项资金。结合全年节庆假日消费契机,持续开展“98消费节”等商贸促销活动;重点谋划汽车、家电、电子设备、家居建材等非刚需领域促销活动,帮助商贸企业扩销增销。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十)组织企业参加进博会、广交会、高交会、消博会等国际性展会。支持企业上线知名跨境电商平台,帮助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提升企业产品国际竞争力。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十一)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建设银行合作推出“信保贷”业务,以信用担保为依托,为外贸出口企业提供低息、快捷地企业融资方式,减小企业融资成本。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十二)全面搭建企业与求职者对接平台。通过开设抖音视频岗位推介直播间、开通“96885吉人在线”服务平台、开辟企业招聘直通车的方式,切实解决企业招工与求职者就业难题。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十三)开展“点对点”输出,助力企业复工复产。采取部门联动、开辟绿色通道、“出门上车、下车进厂”等方式,为外出就业群体提供“点对点”的服务。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十四)为建筑业企业市域外承揽工程提供“绿色通道”,对外向型企业在评优评先中给予倾斜,企业承建的外地市、县项目荣获国家、省级、市级奖项的,按照有关规定享受本地奖励政策。激励龙头企业带动关联企业共同拓展外埠市场。本市建筑业企业外出施工的,在域外承接项目合同额达1亿元(专业承包公司5000万元)以上的,按照建设项目对我市地方财政贡献的80%予以奖励。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十五)对重点项目和急需资金项目开展精准对接,推行“一企一策”服务,并将融资需求清单向金融机构推介。协调主办单位开展“专精特新”“金融助振兴—梅河口专场”等多种形式的银企对接活动,提高企业融资的效率及便捷度。 责任单位:市金融服务中心 (十六)鼓励“吉企银通”和“信易贷”平台推出精准化的“非接触”“线上化”的金融产品及服务模式;加大对“吉企银通”和“信易贷”平台的宣传力度,引导企业了解平台,入驻平台。 责任单位:市金融服务中心 (十七)指导各银行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单列“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信贷投放计划,有针对性地加大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加大中长期贷款支持,加大流动资金贷款支持力度,灵活采取多种组合担保方式,切实满足企业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 责任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梅河口支行 (十八)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扩大对涉农、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信贷投放,鼓励符合申请再贷款条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使用支农、支小再贷款对梅河口市企业提供信贷支持。 责任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梅河口支行 (十九)组织各金融机构全面梳理受疫情影响正常生产经营、遇到困难暂时无法正常还本付息的存量业务,建立客户台账,明确差异化处理的原则,根据新增融资、续贷安排、期限结构、服务效率等方面差异化需求,提供针对性金融支持,保障企业不因资金问题影响复工复产。 责任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梅河口支行 (二十)帮助肉牛养殖企业对接相关金融机构,积极推进活体抵押贷款,解决扩大肉牛养殖所需资金周转困难问题。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二十一)组建畜牧业专家库,为我市现代畜牧业发展中的科技攻关、技术服务指导、疫病防治、养殖技术培训等方面提供服务。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二十二)分批次推进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到专业培训机构进行学习培训,并考取相应资格证书。 责任单位:市消防救援大队 (二十三)扶持培训学校逐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加大补贴力度,根据四家职业培训学校实际情况,增加培训项目,多渠道宣传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培训学校的特色培训项目及优势和效率,推进职业培训学校逐步开展线下培训,使培训机构恢复正常经营。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优化营商环境方面 (二十四)对首次晋升为特级资质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奖励100万元;对首次晋升为一级资质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奖励50万元;对首次晋升为一级资质的专业承包企业,奖励30万元;对首次晋升甲级资质的监理、质量检测等中介机构,奖励50万元。若企业再次取得多个一级资质的,按上述标准的50%予以奖励。对新注册或申请增项的企业,当年完成产值5000万元以上的,开通绿色通道,允许容缺承诺制审批。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十五)创新监管执法机制,精准服务。按照“事前预警、事中监管、事后执法”监管模式,积极引导企业规范环保行为。深入企业实地了解企业经营中存在的生态环境方面问题,主动为企业当好“环保管家”。积极落实“执法正面清单”和轻微免罚相关政策规定,服务企业尽快恢复正常经营。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二十六)积极为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进行纳税信用等级修复,解决因纳税信用过低造成发票领购受限问题。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二十七)实施旅行社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旅行社维持80%的暂退比例,推进暂退质保金100%工作。 责任单位:市旅游服务中心 (二十八)简化消防行政审批,推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告知承诺制,规范办理程序,不采用告知承诺方式办理的,现场检查由10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完成。 责任单位:市消防救援大队 (二十九)实施消防包容审慎执法,推进社会单位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制度。对情节轻微、当场改正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对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的行政处罚案件,实行提级审批;审慎适用临时查封等行政强制措施。 责任单位:市消防救援大队 (三十)对于涉及生产、检验设备强制检验到期的企业,按照风险管理原则要求企业开展偏差调查,采取企业自校、风险放行,疫情结束后第一时间开展补检工作。 责任单位: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化检查分局梅河检查组 特此通告。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4日
各位考生: 按照《梅河新区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内容及《梅河新区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序号61-70梅河口市中心医院护士岗位,报名数量均未超过招聘岗位计划的1:5,经研究决定,中心医院护士岗位取消笔试直接进入面试,报名网络审核通过人员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名单详见“梅河新区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名单”(附件1)、“梅河新区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中心医院护士岗位资格复审名单”(附件2),现将具体时间和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资格复审工作安排 时间:2022年7月1日8:30至 17:00,请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相应资格复审材料。 地点:梅河口市文体中心二楼非公党建服务中心会议室(梅河口市建国路文体中心公交车站西侧)。 相关要求: 1.公开选调事业单位的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提供与本人报考时填报信息相一致的“公开选调报名登记表”(需加盖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中心医院护士岗位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提供与本人报考时填报信息相一致的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2.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2022年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加盖公章完成学业的成绩单、就业推荐表。 4.此次资格复审工作主要以现场审查的方式,如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考生不能亲自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需经资格审核小组同意后,采取扫描相关材料原件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资格复审,指定电子邮箱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5.在资格复审工作中,考生要严格落实资格复审现场审查环节疫情防控要求。 必要时资格复审部门可以调阅考生档案。 二、 面试工作安排 1.梅河新区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时间:2022年7月2日(星期六), 面试地点:梅河口市解放中心校 考生入场时间为早7:00-7:30。 2.梅河新区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中心医院护士岗位面试时间:2022年7月3日(星期日),面试地点:梅河口市解放中心校 考生入场时间为早7:00-7:30。 3.面试人员 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考生面试当天按考务组要求进行分组。 4.面试形式及内容 (1)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限时10分钟。 (2)面试采取5评委制,考生最后成绩为平均分,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面试成绩现场公布,成绩由主考官、核分员、监督员和考生共同签字。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分数线为60分。 5、面试程序 (1)考生报到时间 面试考生需严格按照时间安排,7:00入场后,按候考室进行点名。不按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2)考生抽签 考生在候考室进行抽签。每个岗位考生分别抽取岗位内顺序号,考生面试顺序确定后,工作人员做好登记,考生签字。考生将号牌粘贴于左胸前。 (3)抽签工作完成后面试开始。 三、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1.异地返(来)梅参加资格复审、面试的考生,积极配合考点、考场做好现场防疫工作。可实时通过梅河口市疾控中心(0435-5097700)并关注“梅河口市卫生健康局”公众号及时全面了解和遵守考点所在地对于外来人员信息报备、抵达后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要求,合理安排行程,以免耽误考试。特别是外省和省内跨市参加资格复审、考试的考生,建议预留提前量抵达考点所在地,避免因旅居史、接触史等原因被管控而影响正常参加考试。考生不得以参加考试为由拒绝执行属地疫情管控措施。 2.考生必须携带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纸质版或电子版均可)参加考试,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必须是有资质的核酸检测机构出具,要求能明确显示核酸检测报告时间和核酸检测的地点。 3.考生须于考试当日提供“个人承诺书”(附件3),确保本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考试前14天内均无出入境、高风险、中风险地区旅居史;无与疑似或确诊新冠肺炎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接触史。如有隐瞒,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疫情防控造成影响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个人承诺书”中考生签字处需本人签名,上交日期为考试当天。 4.考生需按规定时间到达考点,自觉遵守考点防疫要求,有序排队,保持合理间距。进入考点前,应接受“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核酸检测报告”查验及体温测量。经查验,“吉祥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绿码(当日更新),核酸检测报告结果为阴性,体温<37.3℃,且无异常情况的,可入场参加考试。有干咳等呼吸道症状、“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异常的,除按规定要求提供相应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外,还应提供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或经考点主考、防疫副主考、疫情防控带队负责人综合研判具备参考条件的方可参加考试。考试当天,尽可能做到居住地与考点之间“两点一线”,送考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和在考点周围聚集。考试期间考生应全程规范佩戴口罩(核验身份时须摘下口罩)。考生出示“吉祥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进入考场后,将手机统一交工作人员保管。 5.考试结束后,考生应按工作人员指示有序离场,不得拥挤,要保持安全距离。 6.考生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或谎报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7.资格复审、面试当天,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考试: (1)考试当天,“吉祥码”显示非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码(含带*号),经考点主考、防疫副主考、疫情防控带队负责人综合研判不具备参考条件的。 (2)不能提供“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考试前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的。 (3)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次级密接者以及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隔离期未满或因属地疫情防控要求被管控的考生(应当或正在实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人员;封控区、管控区人员以及其他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人员)。 (4)进入考点前,因体温异常、干咳、乏力等症状经考点防疫副主考综合研判不具备参考条件的考生。若考生存在不得参加考试的情形,则不得进入考点考场,否则将按违反疫情防控要求处理,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8.鉴于目前国内多地疫情频发,考试组织工作及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梅河新区管委会、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四、进入面试考生须知 1.考生应试时,公开选调事业单位的必须携带“公开选调报名登记表”、有效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未携带不允许参加考试;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中心医院护士岗位报名登记表、有效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未携带不允许参加考试 2.考生需自备饮用水和午餐(面试将全天进行)。 3.考生不准携带除需提供扫码手机以外其他通讯工具进入考试地点,考试地点不设置物品存放地点,如有丢失,责任自负。 4.考生到达应试地点,经工作人员核对有效身份证件、报名登记表无误,并使用金属探测器进行检测无异议后,进入候考室。 5.考生在候考室工作人员的监督下,抽取面试顺序号,考生按抽签顺序签名并登记抽签号,任何人不得调换抽签号,如有调换,一经发现取消应试资格。 6.如有藏匿通讯工具或电子产品的,取消应试资格。 7.考生必须接受工作人员的安排、监督和检查,不得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保持室内安静、清洁,不准随意喧哗、走动、吸烟及离开候考室。考生如需上洗手间的,须在面试开考一个小时后,经工作人员同意,并由工作人员按规定路线陪同前往,不得擅自行动。 9.考生应试时不准佩戴具有特殊标志的饰品、不准穿着行业制服或有特殊标志的服装。应试时只能向考官报对应的抽签序号,不得向考官透露姓名、工作单位及其它个人信息,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10.应试时间结束,考生必须停止作答。在候分区等待宣布成绩,本人签字后方可离开考场。 11.应试完毕,考生必须按指定路线迅速离开考场,不准在考场外逗留喧哗。 附件1: 梅河新区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名单 附件2:梅河新区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中心医院护士岗位资格复审名单 附件3:个人承诺书 梅河口市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6月13日
2022年5月,我市根据全省联审意见,修改完善了《梅河口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征求了市各相关部门意见。持续开展第二轮督察案件后续相关工作,定期调度案件办理情况,确保案件按时办结。目前,各项整改工作正按现有整改方案有序推进,并对各部门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施行月调度。第二轮督察共交办案件65件,已办结61件,阶段性办结4件。 梅河口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5月26日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吉政发〔2018〕3号)要求,我市于2018年3月全面开展了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以下简称“三调”)。“三调”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组织模式,统一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历时3年,共投入200余名调查人员,我市的土地利用现状,共计15.496万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完成调查任务。“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全面、真实、准确的查清了全市国土利用状况,现将全市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 128233.15公顷(192.35万亩)。其中,水田36036.73公顷(54.05万亩),占28.1%;水浇地158.11公顷(0.23万亩),占0.12%;旱地92038.31公顷(138.07万亩),占71.78%。牛心顶镇、山城镇、杏岭镇的耕地面积较大,占全市耕地面积的25.02%。 位于 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58496.81公顷(87.75万亩),占全市耕地的45.62%;位于 2-6 度坡度(含 6 度)的耕地46100.60公顷(69.15万亩),占35.95%;位于6-15 度坡度(含15 度)的耕地22440.19公顷(33.66万亩),占17.50%;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1176.14公顷(1.76万亩),占0.91%;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19.41公顷(0.03万亩),占 0.02%。 (二)种植园用地722.49公顷(1.08万亩)。其中,果园453.11公顷(0.68万亩),占62.96%;其他园地269.38公顷(0.40万亩),占37.04%。园地主要分布在小杨乡、水道镇、进化镇,占全市园地面积的50.90%。 (三)林地57911.19公顷(86.87万亩)。其中,乔木林地51452.17公顷(77.18万亩),占88.85%;灌木林地343.72公顷(0.52万亩),占0.59%;其他林地6115.30公顷(9.17万亩),占10.56%。吉乐乡、康大营镇、牛心顶镇、水道镇、小杨乡、新合镇、兴华镇、杏岭镇面积较大,占全市林地的50.01%。 (四)草地502.54公顷(0.75万亩)。其中,其他草地502.54 公顷(0.75万亩),占100.00%。草地主要分布在海龙镇、红梅镇、小杨乡、杏岭镇,占全市草地的42.59%。 (五)湿地654.21公顷(0.98万亩)。湿地是第三次国土调查新增的一级地类,其中,内陆滩涂654.21公顷(0.98万亩),占100%。 湿地主要分布在海龙镇、小杨乡、新合镇、杏岭镇57.53%。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5444公顷(23.17万亩)。其中,城市用地2458.08公顷(3.69万亩),占15.93%;建制镇用地 1437.82公顷(2.16万亩),占9.32%;村庄用地10715.37公顷(16.07万亩),占69.36%;采矿用地493.46公顷(0.74万亩),占3.19%;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339.86公顷(0.51万亩),占2.20%。 (七)交通运输用地4288.96公顷(6.44万亩)。其中,铁路用地419.19公顷(0.63万亩),占9.78%;公路用地1716.84 公顷(2.58万亩),占40.03%;农村道路2151.86公顷(3.23万亩),占50.17%;管道运输用地1.07公顷(0.00万亩),占 0.02%。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9849.20公顷(14.76万亩)。其中,河流水面1610.88公顷(2.42万亩),占16.40%;水库水面4161.51公顷(6.25万亩),占42.34%;坑塘水面2419.89公顷(3.62万亩),占24.53%;沟渠1329.67 公顷(1.98万亩),占13.41%;水工建筑用地327.25公顷(0.49万亩),占3.32%。海龙镇、小杨乡、新合镇、杏岭镇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较大,占全市水域面积的38.57%。 我市第三次国土调查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全市国土利用状况,对于掌握真实准确的国土基础数据,服务梅河口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尽管我市耕地保护成效显著,但仍存在耕地保护与开发建设矛盾突出的问题,必须站在保护粮食安全的高度,继续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要坚持节约集约用地,严格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合理安排土地,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配置利用效率。 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是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实现成果信息化管理与共享应用,将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服务生态文明建设,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梅河口市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梅河口市自然资源局 梅河口市统计局 2022年5月24日
经研究,现将2022年梅河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号)相关内容做如下补充: 一、“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持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可报名参加考试;根据2022年《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精神,2022年应届师范生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可报名参加考试。” 更改为“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聘用一年内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二、本公告对取得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教育形式不做限制,但考生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咨询电话:0435-4223522。 现予公告。 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20日
为全力提升梅河口市政务服务水平,梅河口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窗口岗位工作人员,现就招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自愿申报,公开招聘,公平录用。 二、招聘计划 (一)招聘人数:3名。 (二)招聘岗位:综合窗口服务岗位。 三、招聘条件 1.户籍要求。户籍不限(自行解决梅河口市区住宿)。 2.招聘专业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招聘年龄要求。年龄在28周岁以上、38周岁及以下(1984年5月5日至1994年5月5日期间出生)。 4.身体条件要求。男身高1.68米(含)以上,女1.58米(含)以上,矫正视力4.8(含)以上。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5%的不予聘用,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 体貌端正,爱岗敬业,熟练使用普通话,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及沟通能力。无文身刺青,无明显疤痕,无口吃、重听、色盲,无心理、精神、思维、肢体活动障碍等疾病和传染病、精神病史。 5.政治素质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信念坚定;有良好的道德修养;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有良好的大局意识,组织纪律性强,听从指挥,服从安排。 6.不得报考情形。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曾因违法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类考试中有作弊记录的人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按照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6日-5月9日(5月8日休息),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梅河口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二楼205室。 3.咨询电话:0435-4521011;联系人:徐红梅 李鑫。 4.报名材料:①纸质报名表(见附件)2份;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③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份;④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⑤本人签字的教育部学历验证报告2份 (报考者自行到学信网查询并打印);⑥二寸红底免冠照片3张。 (二)招聘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结束后根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1.面试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考察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应变能力、语言表达及举止仪表。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主要测试履行职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2.成绩计算 考生名次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序,并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 (三)体检和政审 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次序1:1比例择优确定体检人员,并以电话方式通知本人。未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次序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体检合格者将组织政审考察,政审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1.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确定拟聘用人选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2.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群众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依法签订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关系;试用期内将组织相关业务培训,培训不达标不能胜任岗位相关要求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工资及福利待遇 1.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梅河口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有效期为2年,聘用协议两年一签。被聘用人员工资为2100元/月,绩效500元/月。被聘用人员工资由梅河口市财政局核拨,并负责缴纳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工伤保险。如解除劳动关系,工资待遇和相关保险也同时终止。 2.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的,期满后不再签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 六、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从报名开始贯穿招聘全过程。 2.报名人员对自己所提交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3.报名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通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4.招聘工作在梅河口市纪委监督下开展。 5.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6.本公告由梅河口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研究决定。 附件:2022年梅河口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关于招聘综合窗口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梅河口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2022年5月1日
梅安委办〔2022〕44号 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主席令第29号)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经过市消防救援大队按照《吉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对我市所辖单位进行排查核对,市安委会决定对市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管辖单位进行调整。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市消防救援大队对达到《吉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316家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附件一)依法实施消防监督管理;加强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督促、指导、协助重点单位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二、全市其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未被纳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范围但符合《吉林省“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界定标准》的确定为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由全市各相关行业部门依法实施日常监督检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三、本辖区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消防安全非重点单位确定后,市消防救援大队要建立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台帐和档案,要按照消防法律法规规定,认真履行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管理职责。要逐一明确单位的消防监督管理责任人,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行“三项报告备案”制度,实施“户籍化”管理,指导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各行业部门要建立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台账,明确监管人员,定期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和抽查。 四、市消防救援大队要认真研读《吉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不得遗漏和失控漏管,不可超越管辖权限。凡符合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一律由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监督检查;其余未被纳入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范围的,一律由各行业部门和属地负责实施日常消防监督检查。 公安派出所按照《消防法》规定,可以负责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附件:1.梅河口市消防大队列管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单 2.梅河口市火灾高危单位名单 梅河口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4月20日
为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房屋征收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参照《吉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梅河口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等有关规定,拟公开选定李炉乡凤城村地块房屋征收项目评估机构,现将有关报名参选评估机构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估对象 李炉乡凤城村地块集体土地上被征收宅基地范围内房屋及其装修、附属物等。(具体范围以征地范围图为准)。共涉及征收房屋总户数为1户,有照房屋面积为134.48平方米,具体以征收范围内被征收房屋实际现状为准。 二、报名条件 (一)取得法定评估备案证书; (二)三级(含三级)以上备案等级; (三)评估机构无不良信用记录; (四)其他。 三、报名材料 (一)项目评估申请书及工作实施方案;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三)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五) 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证明; (六) 其他。 以上材料均需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年3月31日至4月7日 地点:梅河口市房屋征收经办中心304室 联系人:宁洪霞,联系电话:0435-4214106 梅河口市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