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梅河口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工作意见,结合梅河口市实际,决定自2021年1月起,实行考试动态月通知制度。 2021年2月,梅河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无考试计划,特此通知。请考生关注3月8日考务网站的相关信息。 考务网站: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mhk.gov.cn/jyhpt/rsj/ 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2月8日
广大市民朋友: 为减少新冠肺炎防控期间非必要的人员聚集,降低人员聚集引起的感染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有序做好我市政务大厅服务工作,按照市《应急状态疫情防控重点行业领域社会面管控工作方案》要求,减少大厅密集办公,推行延期办、网上办、预约办,自2021年2月1日起,我市政务大厅各类业务均采取预约方式办理,未经提前预约,暂不提供现场即来即办服务。从1月30日(本周六)起,暂停错峰服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预约办理范围 倡议广大市民尽可能采取“非急缓办”、“急事网办”等方式办理业务。对确实需要到政务大厅办理事项的企业和群众推行“预约”办理。从2月1日起,市民办事可预约;2月2日,正式实行预约进厅。具体咨询电话、网上办理网址附后。预约办理事项一般为: 1.因时间要求,无法推迟的紧急事项; 2.有明确规定需要面审、面签的事项; 3.不能 “网上办”,确需到窗口现场办理的事项; 4.其他特殊原因需要预约办理的事项。 二、预约办理要求 1. 从本通知发出之日起,开始接受办事群众和企业的预约服务,2月1日起正式办理预约业务。未经实名登记预约的来厅人员一律不予进厅。 2. 办事群众和企业需要预约服务的,请提前一天拨打预约电话进行预约。预约电话后附。周一办理业务需前一周周五预约。 预约时间:上午 8:30—11:30 下午 13:30—16:00 请在工作日申请预约服务,周六、周日不接受预约。 3. 预约成功后,请在约定时间段前10分钟到达政务大厅,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办件材料到政务大厅导服台叫号服务,等待办理。暂不接受代办预约、中介预约。 4. 请办事群众和企业带齐办理事项所需要件,如因未带齐要件导致无法办理,需重新预约。 三、办理预约业务注意事项 进厅办理预约业务时,请遵守“五个务必”规定: 1.请务必按照预约时间准时到达办事大厅,其他时间不予办理; 2.请务必正确佩戴医用一次性口罩; 3.请务必接受体温检测(如体温高于37.3℃或有干咳、呼吸困难等症状,不准进入大厅,并自觉与疾控中心联系,主动接受政务服务大厅和防控部门有关安排); 4.请务必携带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信息登记,扫描“吉祥码”进行核验; 5.请务必在进入大厅后,到导服台取号并在指定区域等候,按工作人员提示或语音叫号提示到相应窗口办理业务。请您在办理业务期间,自觉与窗口工作人员及其他人员保持1米以上距离,有序办理、即办即走,减少在大厅停留时间。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您在预约办理业务前,先尝试网上办理,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让我们携起手来,众志成城,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而共同努力! 附件:1.政务大厅预约办理业务联系方式 2.梅河口市政务大厅网上办理事项明细(行政审批局) 3.梅河口市政务大厅延期办理业务清单
附件:梅河口市2020年度政府预算调整表 梅河口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0年1月25日
梅河口市2020年度政府网站年度报表公示
按照国家新闻出版署《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做好县级融媒体中心新闻采编人员新闻记者证核发工作的通知》要求,梅河口市融媒体中心已对申请换发新版新闻记者证人员的条件进行严格审核,现将我单位拟领取新版新闻记者证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月11日——1月21日。本单位监督举报电话为:0435-4371680,省委宣传部传媒监管处监督举报电话为:0431-88905530。 拟领取新闻记者证人员名单: 鲍艳红 胡旭辉 井洋 黄丽萍 申志贵 武晓华 辛刚 赵德利 韩波 任宪勇 孟秋 孙方志 王利彬 王毅 王文彬 战柏霖 郭泠泠 李维 夏辉 李丽娜 王宏伟 武国勋 张楠琦 张卫玲 姚辉 侯旭 程少月 杨云龙 陈祺 邱珊 尹航 宋佳阳 郝鹤然 王鹏森 何贵宝 梅河口市融媒体中心 2021年1月11日
依据梅河口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工作意见,结合梅河口市实际,决定自2021年1月起,实行考试动态月通知制度。 2021年1月,梅河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无考试计划,特此通知。请考生关注2月8日考务网站的相关信息。 考务网站: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mhk.gov.cn/jyhpt/rsj/ 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8日
按照梅河口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意见,原定于2021年1月12日和2021年1月13日的《2020年度梅河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3号)》笔试考试延期,具体考试时间另行公告通知。现将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1.关于笔试考试时间及相关事项(包括准考证打印等相关问题):因为新冠肺炎疫情原因,暂时无法确定考试时间,请所有考生定期关注我局发布的网上公告,我局从2021年开始,固定于每月8日11时30分前在考务网站发布相关考务消息,请考生密切关注。 2.考务网站: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mhk.gov.cn/jyhpt/rsj/。 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31日
按照《关于做好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市委市政府初步拟定先进个人推荐名单,经征求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等相关部门意见后,现将拟推荐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435-4899696 联系人:赵鸿岩 拟推荐先进个人名单: 宋广义220**********51174(梅河口市脱贫攻坚办公室主任) 梅河口市脱贫攻坚办公室 2020年12月20日
为加快打造梅河口市各预算单位统一的“互联网+政府采购”体系,推动政府采购数字化转型,梅河口市政府采购中心从即日起开展梅河口市预算单位政府采购电子商城的供应商征集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 一、服务范围 梅河口市各预算单位(以下简称:采购人) 二、征集内容 计算机设备、计算机软件、办公设备、家具用具、办公消耗品及类似物品、电气设备等通用类货物的供应及售后服务。采购内容将根据电子商城运行情况逐步扩大,不再另行通知。 三、供应商的准入条件 凡是满足以下条件的,可随时申请: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本项目供应及实施能力。 2.能够在梅河口市内提供完善的本地化服务。 3.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在其注册所在地设有门店、办公场地或生产场地,包括自有和租赁。 5.承诺满足《梅河口市预算单位政府采购电子商城供应商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详见附件1)要求。 6.承诺同意《梅河口市预算单位政府采购电子商城供应商平台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书》,详见附件2)。 四、供应商须知 1.本项目入围供应商将作为梅河口市省政府采购电子商城定点供应商,负责向梅河口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等提供电子商城相关产品的定点供应和售后服务。 2.履约时间: 自项目协议签订之日起两年,到期时,双方可视电子商城运行情况适当延长履约期限。其余事项详见协议书文本。 3.电子商城运行规则及相关管理要求按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或有关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4. 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五、申请程序 1.申请程序均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在线申请(网址: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不接受除此以外的其他渠道的申请。 2.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按《电子商城供应商操作手册》(操作手册、讲解视频、场景问题等可登录后查看)申请。 3.申请步骤及准备材料: 3.1本次申请,请供应商线上填写上传相关申请资料,由梅河口市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线上审核合格后,供应商将网站打印出的纸质材料根据网站提示现场递交或邮寄进行备案。 3.2所需资料如下: (1)营业执照(副本) (2)实体经营场所、仓储场地的信息(供应商在申请界面中录入相应地址及有效期即可); (3)所选供货区划对应的服务商、联络人及联系方式; (4)《承诺书》; (5)《协议书》。 *以上材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待审核合格后根据网站提示打印递交,外地供应商邮寄即可。 (6)地址:梅河口市人民大街2008号,梅河口市政府采购中心258室,电话:0435-4219529。 4.为保证“电子商城”平稳过度上线,更好地为供应商提供帮助,将为供应商提供钉钉群答疑服务,请按群号搜索申请加入,申请时备注供应商名称(钉钉群号:31913254,申请入群时注明公司全称;因钉钉群有人数限制,请各供应商仅指派一位电子商城负责人入群 )。 五、准入资格的取得 1.资格审核机构:梅河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2.审核通过即取得电子商城资格;如审核不通过的,审核机构会在规定审核期限内驳回申请并说明理由,供应商可补正后再次申请。 六、电子商城运行和管理 管理依据:《承诺书》、《协议书》、经批准的平台管理规则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度。 七、退出规则 1.主动退出 1.1适用情形: (1)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或意愿,供应商可以主动申请退出; (2)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2退出程序 供应商在政采云系统里提交退出申请并说明理由,梅河口市政府采购中心在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通过后生效,如审核不通过应当告知原因。 1.3处理标准 梅河口市政府采购中心核查供应商在电子商城是否有待处理事宜和纠纷;如无,原则上应当同意退出。 退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退出,退出后限制该供应商12个月内不得重新申请电子商城资格。 2.强制退出 2.1适用情形: (1)供应商被查实不符合电子商城供应商准入标准的。 (2)供应商同一自然年内出现3次及以上违规的; (3)供应商在收到红色预警信息后五个工作日内未进行整改或整改审核不通过的。 (4)供应商违反《协议书》、《承诺书》、经批准的平台管理规则等相关各项电子商城法律法规制度的其他规定,梅河口市政府采购中心认为有必要取消其资格的。 2.2处理标准 发现以上情形的供应商,取消其电子商城供应商资格,并限制其6个月内不得重新申请准入;但因信用记录或因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而取消资格的供应商,12个月期间自其信用记录消除或禁止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八、其他 凡涉及与本通知有关内容的解释权均属于梅河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附件1:梅河口市预算单位政府采购电子商城供应商承诺书 2:梅河口市预算单位政府采购电子商城供应商平台管理协议(签约方政采云有限公司) 特别说明: 1、梅河口市政府采购电子商城供应商征集项目面向所有供应商,只要符合本通知的条件均可申请准入资格,且无需缴纳任何费用。 2、梅河口市政府采购中心未与除政采云有限公司外,其他供应商进行关于提供政采云电子商城项目相关事宜服务的合作。请各供应商注意甄别,避免自身合法利益受到损坏。 梅河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12月8日
为扩大梅河口市各预算单位电子商城采购商品类目,按照《吉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吉财采购[2020]695号)和《关于《吉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执行有关问题的通知》(吉财采购[2020]957号)等相关规定要求,从即日起公开征集梅河口市预算单位政府采购服务类供应商入驻梅河口市政府采购电子商城平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方式: 采用常态化公开征集,供应商承诺入驻制。符合条件且有意参与的服务类供应商按要求承诺并提交相关资料经审核通过后即可入驻梅河口市政府采购电子商城网上服务市场。 二、征集供应商种类 按照《梅河口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执行有关问题的通知,公开征集下列服务类供应商: 第一类:电子商城汽车采购专区供应商 第二类:互联网接入服务供应商 第三类: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供应商 第四类:车辆加油服务供应商 第五类:法律服务供应商 第六类:审计服务供应商 第七类:资产评估服务供应商 第八类:安全服务供应商 第九类:印刷服务供应商 第十类:物业管理服务供应商 第十一类:机动车保险服务供应商 三、供应商的准入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本项目供应及实施能力。 2. 具有实体经营场所,能够在梅河口市内提供完善的本地化服务。 3.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特定条件 4.1互联网接入服务供应商须具备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4.2印刷服务供应商须具备《印刷经营许可证》; 4.3机动车保险供应商须具备具有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保险执业资格,开展机动车车辆保险业务。 4.4汽车维修供应商应符合最新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 4.5法律服务供应商、审计服务供应商、资产评估服务供应商应具有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批准的执业资格,近三年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行政执法或行业管理部门予以处罚或通报的记录,并在承担相关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 4.6法律服务供应商、审计服务供应商、资产评估服务供应商所服务的价格不得高于国家有关部门规定限价; 4.7机动车保险服务供应商应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保监发〔2007〕52号)及《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调整交强险责任限额和费率浮动系数的公告》(中国银保监会公告〔2020年〕第2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保监发〔2007〕52号)的规定给予采购人(投保人)交强险浮动优惠。 5.政策调整 5.1如因政策规定、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调整,导致交易项目、入驻供应商资格发生变化甚至取消的,按其规定,入驻供应商应无条件接受。 5.2若电子商城管理有新的规定意见或操作规程出台时,依照执行,入驻供应商应无条件接受。 6.承诺满足《梅河口市政府采购电子商城服务类供应商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详见附件)要求。 四、供应商申请程序 1.申请程序均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在线申请(网址: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不接受除此以外的其他渠道的申请。 2.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按《电子商城供应商操作手册》(操作手册、讲解视频、场景问题等可登录后查看)申请。 3.申请步骤及准备材料: 3.1本次申请,请供应商线上填写上传相关申请资料,由梅河口市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线上审核合格后,供应商将纸质材料根据网站提示现场递交进行备案。 3.2提交资料事项如下: (1)《承诺书》1份(必须在提示加盖公章位置加盖单位公章与骑页章);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入驻供应商根据所申请的服务类别按照第三条第4点“特定条件”要求提供相应资料; (4)地址:梅河口市人民大街2008号,梅河口市政府采购中心258室,电话:0435-4219529。 4.为更好地向供应商提供帮助,将为供应商提供钉钉群答疑服务,请按群号搜索申请加入,申请时备注供应商名称(钉钉群号:31913254,申请入群时注明公司全称;因钉钉群有人数限制,请各供应商仅指派一位电子商城负责人入群 ;如钉钉群人数满额,将申请新的群号,具体事项请关注通知)。 五、准入资格的取得 1.资格审核机构:梅河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2.审核通过即取得电子商城资格;如审核不通过的,审核机构会在规定审核期限内驳回申请并说明理由,供应商可补正后再次申请。 六、电子商城运行和管理 管理依据:《承诺书》、经批准的平台管理规则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度。 七、退出规则 1.主动退出 1.1适用情形: (1)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或意愿,供应商可以主动申请退出; (2)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2退出程序 供应商在政采云系统里提交退出申请并说明理由,梅河口市政府采购中心在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通过后生效,如审核不通过应当告知原因。 1.3处理标准 梅河口市政府采购中心核查供应商在电子商城是否有待处理事宜和纠纷;如无,原则上应当同意退出。 退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退出,退出后限制该供应商12个月内不得重新申请电子商城资格。 2.强制退出 2.1适用情形: (1)供应商被查实不符合电子商城供应商准入标准的。 (2)供应商同一自然年内出现3次及以上违规的; (3)供应商在收到红色预警信息后五个工作日内未进行整改或整改审核不通过的。 (4)供应商违反《承诺书》、经批准的平台管理规则等相关各项电子商城法律法规制度的其他规定,梅河口市政府采购中心认为有必要取消其资格的。 2.2处理标准 发现以上情形的供应商,取消其电子商城供应商资格,并限制其12个月内不得重新申请准入;但因信用记录或因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而取消资格的供应商,12个月期间自其信用记录消除或禁止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八、其他 凡涉及与本通知有关内容的解释权均属于梅河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附件:梅河口市预算单位政府采购电子商城供应商承诺书 特别说明: 1、梅河口市政府采购电子商城供应商征集项目面向所有供应商,只要符合本通知的条件均可申请准入资格,且无需缴纳任何费用。 2、梅河口市政府采购中心未与除政采云有限公司外,其他供应商进行关于提供政采云电子商城项目相关事宜服务的合作。请各供应商注意甄别,避免自身合法利益受到损坏。 梅河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