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2020年梅河口市公安局招聘留置看护辅警的公告》规定,现将体能测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报考梅河口市公安局招聘留置看护辅警并参加笔试的考生。 二、测试时间 2020年11月17日(星期二)下午13:30。 三、测试地点 梅河口市解放小学(解放派出所对面)。 四、测试根项目 测试项目为10米×4折返跑(40分)、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满分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测试须知及要求 1.参加体能测试时,考生须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梅河口市公安局招聘留置看护辅警体测成绩表》,准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试,逾期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2.考生须着运动服、运动鞋等便于参加体能测试的服装。 3.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重大疾病的考生,须提前告知工作人员。 附:《梅河口市公安局招聘留置看护辅警体测成绩表》 梅河口市公安局 2020年11月16日
梅河口市公安局招聘留置看护辅警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现将笔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20年11月15日(周日)9:00-10:30。 2.笔试地点:梅河口实验高级中学(梅河口市新华街裕民路311号),原梅河口市第六中学。 3.领取准考证:持本人身份证于2020年11月13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到梅河口市公安局控申室(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不得参加考试。 4.笔试须知: (1)考生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2B铅笔、中性笔等考试用具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进入考场。 (2)考生须提前40分钟到达考点,全程佩戴口罩(自带),服从考务人员安排,保持安全距离,依次出示疫情防控行程卡、吉祥码(详见附件)进入考场。 (3)《考场须知》详见《准考证》。 二、注意事项 1.考生须在本公告发布后,及时扫码(详见附件码),确认旅居地风险等级,如有境外、高风险、中风险地区和重点地区旅居经历的,须于笔试当天提供11月9日(含)以后在吉林省检测机构检测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出具检测阴性证明的,不能参加考试。 2.考生须在本公告发布后,及时登录“吉事办小程序”(详见附件码),注册并完善相关信息获取个人“吉祥码”,考试当天出示,显示非绿色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3.考生在返(来)梅、往返考场途中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须佩戴好口罩,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全程做好自我防护,确保个人安全。 本公告由梅河口市公安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研究决定。 附件:吉事办小程序、疫情防控行程卡.docx 梅河口市公安局 2020年11月11日
根据《2020年梅河口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规定,现将体能测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报考“警务辅助人员”并参加笔试的考生。 二、测试时间 2020年11月10日(星期二)下午13:30。 三、测试地点 梅河口市解放小学(解放派出所对面)。 四、测试项目 测试项目为10米×4折返跑(40分)、男子1000米,满分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测试须知及要求 1.参加体能测试时,考生须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梅河口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测成绩表》,准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试,逾期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2.考生须着运动服、运动鞋等便于参加体能测试的服装。 3.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重大疾病的考生,须提前告知工作人员。 附:《梅河口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测成绩表》 梅河口市公安局 2020年11月9日
梅河口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现将笔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20年11月8日(周日)9:00-10:30。 2.笔试地点:梅河口实验高级中学(梅河口市新华街裕民路311号),原梅河口市第六中学。 3.领取准考证:持本人身份证于2020年11月6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30到梅河口市公安局控申室(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不得参加考试。 4.笔试须知: (1)考生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进入考场。 (2)考生须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全程佩戴口罩(自带),服从考务人员安排,保持安全距离,依次出示疫情防控行程卡、吉祥码(详见附件)进入考场。 二、注意事项 1.考生须在本公告发布后,及时扫码(详见附件码),确认旅居地风险等级,如有境外、高风险、中风险地区和重点地区旅居经历的,须于笔试当天提供11月1日(含)以后在吉林省检测机构检测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出具检测阴性证明的,不能参加考试。 2.考生须在本公告发布后,及时登录“吉事办小程序”(详见附件码),注册并完善相关信息获取个人“吉祥码”,考试当天出示,显示非绿色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3.考生在返(来)梅、往返考场途中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须佩戴好口罩,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全程做好自我防护,确保个人安全。 本公告由梅河口市公安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研究决定。 附件:吉事办小程序、疫情防控行程卡.docx 梅河口市公安局 2020年11月4日
为加强公安机关警务工作,缓解警力不足等问题,根据《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吉林省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面向社会招录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自愿申报、公开招聘、公平录用。 二、招录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23人(男22人、女1人)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为全市监察机关依法使用留置措施提供保障。由财政部门核拨经费,缴纳相关保险,签订聘用合同。 (一)招聘岗位: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岗位 (二)招聘人数:男性22名,女性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吉林省常住户口 (二)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安排; (三)年满18岁以上、45岁以下; (四)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需适应夜班。 (四)男性身高170厘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60厘米及以上; (五)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0%的不予聘用。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05; (六)外观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癍痔等),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斜颈等),无纹身等; (七)符合条件的退伍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和政法类院校毕业生、烈士和因公牺牲的民警的配偶及子女、有在梅河口公安局工作经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四、不予招聘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一)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二)本人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三)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四)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五)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六)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七)被吊销律师、公证员职业证书的; (八)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九)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十)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十一)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日至11月3日。每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梅河口市公安局控告申诉室(公安局出入境大厅南侧)。 3、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伍证(以上需原件及1份复印件)以及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先进个人等各类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人6个月以内小2寸正面白底彩色免冠照片4张。 4、报名程序。登陆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或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自行下载并填写《梅河口市公安局招聘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持《报名表》及相关材料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5、报名费用。每人收取60元报名费(请携带60元现金,不支持微信、支付宝等其他支付方式)。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体能测试的方式进行。按照笔试、体能测试分数之和,最终综合成绩为体能测试成绩×10%+笔试成绩×90%。男女单独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聘用。 (三)测试和考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试题范围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2、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总分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测试项目为10米×4折返跑(40分)、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60分)。 3、根据笔试、体能测试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的10%+笔试成绩的90%),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政审人员。如总成绩相同,具有优先聘用情形的参加体检和政审。 (四)体检和政审 1、体检由市公安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自理。 2、由市公安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参照人民警察政审标准,政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银行征信等情况。 3、如不服从组织分配者,不予招聘。 (五)公示和聘用 1、经体检和政审合格的,确定拟聘用人选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2、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依法签订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关系。 3、如体检或政审有不合格者或出现空岗,男、女岗位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五、管理及待遇 1、辅警日常管理由市公安局负责、市公安局与辅警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每三年一签。 2、辅警工资待遇2600元/月(含相关保险个人缴纳部分),市财政局负责缴纳养老等相关保险。市公安局与辅警解除劳动关系后,工资待遇和各项保险也同时终止。 3、辅警违反公安机关纪律要求的,参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或者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开除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从报名开始贯穿于招聘全过程。 2.报名人员必须认真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3.考生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通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4.招聘工作由市纪委市监察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此次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单位及工作人员无关。 6.补充招聘辅警,有自愿放弃岗位离职的,从考试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7.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为本次招聘工作专用网站,有关考试聘用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本公告由梅河口市公安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规定。 咨询电话:0435—4227073(梅河口市公安局协勤管理办公室) 附:《梅河口市公安局招聘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梅河口市公安局 2020年10月29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办局、直属企事业单位,驻梅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梅河口市委办公室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梅河口市关于深化乡镇街道机构改革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单位参照《省政府赋予经济发达镇部分县级行政管理权限指导目录》确定的赋权事项,形成了《市政府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管理权限指导目录 (第一批)》(见附件)。现予公布,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附件:市政府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管理权限指导目录 (第一批)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21日
按照《关于开展全省政务服务事项通用目录和业务办理项复用工作的通知》(吉政协调办〔2020〕45号)要求,推进全省政务服务事项规范化、标准化,我市开展了各部门复用政务服务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通用目录和业务办理项工作,通过前期复用,形成了《梅河口市村(社区)级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共2项),现予公布,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特此通告。 附件:梅河口市村(社区)级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梅河口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2020年10月20日
按照《关于开展全省政务服务事项通用目录和业务办理项复用工作的通知》(吉政协调办〔2020〕45号)要求,推进全省政务服务事项规范化、标准化,我市开展了各部门复用政务服务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通用目录和业务办理项工作,通过前期复用,形成了《梅河口市保留的政务服务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共1937项)、《梅河口市各乡镇(街)保留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共977项),现予公布,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特此通告。 附件:1.梅河口市保留的政务服务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2.梅河口市各乡镇(街)保留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19日 存网盘
根据《2020年梅河口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等有关规定,经请示梅河口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补招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就招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此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男性50名。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由财政部门核拨经费,缴纳相关保险。市公安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岗位由市公安局统一分配。 (一)招聘岗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岗位。 (二)招聘人数:男性50名。 (三)用工性质:梅河口市公安局辅警。 三、招聘条件 (一)除具备《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不限户籍。 2、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2002年10月1日至1984年10月1日之间出生)。 3、大专以上学历。 4、男性,身高1.70(含)米以上,视力4.8(含)以上;身体健康,无家族传染性疾病、其他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无视觉、听觉、味觉障碍;体貌端正,熟练使用普通话,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及沟通能力;无纹身刺青,无明显疤痕;无口吃、重听、色盲,无心理、精神、思维、肢体活动障碍等疾病和传染病、精神病史;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0%的不予聘用。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05。 5、组织纪律性强,听从指挥,服从分配。 6、符合条件的退伍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和政法类院校毕业生、烈士和因公牺牲的民警的配偶及子女、有在梅河口公安局工作经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因违纪违规被国家机关或者企事业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直系亲属和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处以死刑或因危害国家安全被判刑的; 5、本人参加过邪教组织或其他非法组织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本人直系亲属和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参加邪教组织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0日至10月21日。每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梅河口市公安局控告申诉室(公安局出入境大厅南侧)。 3、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伍证(以上需原件及1份复印件)以及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先进个人等各类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人6个月以内小2寸正面白底彩色免冠照片4张。 4、报名程序。登陆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或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自行下载并填写《梅河口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持《报名表》及相关材料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5、报名费用。每人收取60元报名费(请携带60元现金整,不支持微信、支付宝等其他支付方式)。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体能测试的方式进行。按照笔试、体能测试分数之和,男女单独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聘用。最终成绩为体能测试成绩×10%+笔试成绩×90%。 (三)加分项目: 1、退伍军人加3分。 2、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及先进个人加2分。 以上加分事项只取最高值,不重复加分。 (四)测试和考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试题范围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2、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总分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测试项目为10米×4折返跑(40分)、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60分)。 3、根据笔试、体能测试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的10%+笔试成绩的90%),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政审人员。如总成绩相同,具有优先聘用情形的参加体检和政审。 (五)体检和政审 1、体检由市公安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自理。 2、由市公安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参照人民警察政审标准,政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银行征信等情况。 3、如不服从组织分配者,不予招聘。 (六)公示和聘用 1、经体检和政审合格的,确定拟聘用人选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2、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依法签订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关系。 3、如体检或政审有不合格者或出现空岗,男、女岗位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五、管理及待遇 1、辅警日常管理由市公安局负责、市公安局与辅警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每三年一签。 2、辅警工资待遇2600元/月,市财政局负责缴纳养老等相关保险。市公安局与辅警解除劳动关系后,工资待遇和各项保险也同时终止。 3、辅警违反公安机关纪律要求的,参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或者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开除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防疫相关要求及其他事项 (一)防疫相关要求 1、省外考生须在本公告发布后,如有境外、高风险、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需向梅河口市疾控中心(0435-509 7700)报告,并提供核酸检测证明。 2、考生须在本公告发布后,及时登录“吉事办”小程序,注册并完善相关信息获取个人“吉祥码”,考试当天出示,显示“非绿色”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3、进入考场前须扫“疫情防控行程卡”,显示14天内有出入境、高风险、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不得进入考场。 4、考生在返(来)梅、往返考场途中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须配戴好口罩,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全程做好自我防护,确保个人安全。 5、考生须填写承诺书,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行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情节严重的,取消考试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记录,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考生须承诺严格遵守以上要求,否则,自愿承担一切后果。 (二)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在报名期间一并进行,并贯穿招聘全过程,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报名时要对考生身高、体重进行测量,凡不符合要求的,取消报考资格。 2、报考人员须如实填报报名信息,对提供信息和材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3、报考人员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因联系电话不畅通造成后果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4、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本实施方案由梅河口市公安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附件:梅河口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梅河口市公安局 2020年10月14日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我省上半年暂停了普通话考试,10月初重新启动普通话考试。为保证申请人取得普通话证书后参加教师资格认定,按照省教育厅要求,梅河口市2020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网报时间延长至2020年10月15日。 梅河口市教育局 2020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