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关于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部署,按照梅河新区纪检监察工委、梅河口市纪委监委要求,结合2024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安排,我市组织开展巩固深化“行政执法领域重点问题专项整治”成果工作,欢迎广大市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举报行政执法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一、线索受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止。 二、整治内容 行政执法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重复执法、过度执法、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随意性执法、选择性执法等执法不透明、不规范、不文明、弄虚作假等问题。 三、监督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0435-4558775 投诉举报邮箱:mhksxzzfjd@163.com 投诉举报地址:吉林省梅河口市梅河大街2389号,梅河口市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科,邮编135000 四、监督举报受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五、提供线索须知 欢迎广大群众通过公布的举报渠道,积极检举揭发问题线索,并尽量提供照片、录音、视频等相关证据。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提供问题线索时要尽量做到内容详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诬陷他人,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地址、电话。我们将依法保护线索提供人的合法权益,严格保密信息隐私。匿名提供线索时,请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感谢您对梅河口市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大力支持!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认真做好2024年度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4〕15号)、《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中共吉林省委编办、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度基层治理专干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2024〕1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梅河口市拟面向普通高等院校公开招聘基层治理专干。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普通高等院校公开招聘基层治理专干20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其条件详见附件1:《2024年梅河口市基层治理专干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条件一览表(2号)》。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招聘范围为普通高校毕业生; 6.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5月29日至2006年5月29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29日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2024年5月29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相关条件详见附件1:《2024年梅河口市基层治理专干招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2号)》。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定向、委培所在单位和用人权限部门同意,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 2.服务期限已满或无服务期限的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或用人权限部门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2025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4年毕业生;同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三支一扶”“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的人员; 提醒考生注意:考生无论省内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的均不得报考,切勿虚假瞒报。此项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如公示、聘用、审档调档、工资核定)发现其已签订服务协议或办理聘(录)用通知书且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均取消聘用资格; 8.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办法 本次校园招聘报名、资格审查、缴费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工作均通过网络进行。 因考试工作安排,《2024年梅河口市基层治理专干招聘(1号公告)》《2024年梅河口市基层治理专干招聘(2号公告)》报名、考试同步进行,友情提示考生合理报名,做好考试安排。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24年6月12日9:00至6月13日16:30。 具备资格条件的考生登录(http://www.zxbm.work:8015/Home/ExamHome?examid=00240528095029),选择相应报考单位、报考岗位进行报名。考生网上填写信息后,上传近6个月内的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照片(上传格式为.jpg,图像不大于40kb)。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它岗位。考生因错报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及查询审查结果 时间:2024年6月12日9:00至6月14日11:30。 由中共梅河口市委组织部、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分别成立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考生填报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及时登陆(http://www.zxbm.work:8015/Home/ExamHome?examid=00240528095029),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审查截止前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它岗位。审查截止时间为6月14日11:30,未改报、虽然改报但仍未通过审查、因时间原因不能完成审查的,均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报名资格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再进行报名受理。审查结果查询截止时间为6月14日11:30。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务必及时网上缴费,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为避免网络拥堵贻误报名时机,考生可选择在规定时段内错峰报名。考生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三)缴费及确认 时间:2024年6月12日9:00至6月14日16:30。 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请登陆(http://www.zxbm.work:8015/Home/ExamHome?examid=00240528095029)进行网上缴费。为避免缴费时网络拥堵,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错峰缴费。网上缴费成功并打印报名表后,视为完成报名全部流程。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网上缴费成功后概不退费。考试所收费用用于各项考试支出。 收费标准:本次考试报名费25元/人。 (四)开考比例 本次公告招聘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五)下载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mhk.gov.cn/jyhpt/rsj/)通知。 考生登陆(http://www.zxbm.work:8015/Home/ExamHome?examid=00240528095029)报名系统,用A4纸自行下载打印,并凭《准考证》按面试通知要求参加面试。 (六)相关事项 1.考生只能用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考试的视为无效。 2.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或与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通报所在单位、学校。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资格审查员对考生报名信息真实性有异议的,可以要求考生传真发送学历等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考生应及时提供,否则审查员有权不予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3.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否则后果自负。 四、招聘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资格条件复审 资格条件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请考生关注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mhk.gov.cn/jyhpt/rsj/)通知,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由中共梅河口市委组织部、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分别成立的资格审查小组负责进入面试人员的岗位招聘条件复审。申请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向资格审查小组提供与本人报考时填报信息相一致的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职人员资格条件复审时,应一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资格审查小组可以按需要调阅考生人事档案。由委托代理人代为资格复审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当场与考生本人进行核实。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经资格条件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 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工作网站。 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 成绩确定: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6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并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校园招聘岗位面试情况说明:如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一个工作日面试人数最大值时(约50人左右),需要进行加试确定最终面试资格人选。最终面试资格人选数量,按照招聘计划数1:3比例确定。取得面试资格的人选按规定程序参加最终面试,其加试成绩不作为总成绩计算权重,考生成绩以最终面试成绩为准。 (三)总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且受到县级党委政府及以上层次表彰或市(州)级及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奖励的人员优先等〕;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人选。 体检在指定的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 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并在同一招聘岗位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等情况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并在同一招聘岗位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1.对在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总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2.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在职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梅河口市基层治理专干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报考人员为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聘用时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梅河口市基层治理专干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2025年1月1日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5.拟聘人选首先在同一招聘岗位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社区(村)岗位〔附件1备注栏中的村为选择范围〕,然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由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在聘用合同中约定在社区(村)工作不得少于5年。 6.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八、注意事项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资格审查、体检、考察、报到、选岗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延边大学校园网站和梅河口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mhk.gov.cn/)、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mhk.gov.cn/jyhpt/rsj/)为本次公告(含补充公告)的发布网站。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为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网站,有关招聘事项及各种通知等信息,均通过工作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政策咨询电话:0435-4303045 考务电话:0435-4300021 网上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431-81173908(工作时间) 附件:2024年梅河口市基层治理专干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条件一览表(2号) 中共梅河口市委组织部 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29日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认真做好2024年度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4〕15号)、《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中共吉林省委编办、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度基层治理专干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2024〕1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梅河口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共涉及24家事业单位,共招聘基层治理专干157名。其中,集中招聘计划137名,研究生免笔试招聘计划20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024年梅河口市基层治理专干招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1号)》。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93年5月29日至2006年5月29日期间出生)。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29日以后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29日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2024年5月29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6.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招聘范围为:2024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2年和2023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统招普通高校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等相关条件详见附件1:《2024年梅河口市基层治理专干招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1号)》。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定向、委培所在单位和用人权限部门同意,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 2.服务期限已满或无服务期限的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或用人权限部门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2025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的考生不视为2024年毕业生;同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5.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三支一扶”“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的人员; 提醒考生注意:考生无论省内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的均不得报考,切勿虚假瞒报。此项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如公示、聘用、审档调档、工资核定)发现其已签订服务协议或办理聘(录)用通知书且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均取消聘用资格; 8.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缴费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工作均通过网络进行。 因考试工作安排,《2024年梅河口市基层治理专干招聘(1号公告)》《2024年梅河口市基层治理专干招聘(2号公告)》报名、考试同步进行,友情提示考生合理报名,做好考试安排。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24年6月12日9:00至6月13日16:30。 具备资格条件的考生登录(http://www.zxbm.work:8015/Home/ExamHome?examid=00240528095029),选择相应报考单位、报考岗位进行报名。考生网上填写信息后,上传近6个月内的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照片(上传格式为.jpg,图像不大于40kb)。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它岗位。考生因错报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及查询审查结果 时间:2024年6月12日9:00至6月14日11:30。 由中共梅河口市委组织部、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分别成立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考生填报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在符合年龄等其他条件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 考生须及时登录(http://www.zxbm.work:8015/Home/ExamHome?examid=00240528095029),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审查截止前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它岗位。审查截止时间为6月14日11:30,未改报、虽然改报但仍未通过审查、因时间原因不能完成审查的,均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报名资格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再进行报名受理。审查结果查询截止时间为6月14日11:30。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务必及时网上缴费,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为避免网络拥堵贻误报名时机,考生可选择在规定时段内错峰报名。考生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三)缴费及确认 时间:2024年6月12日9:00至6月14日16:30。 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请登录(http://www.zxbm.work:8015/Home/ExamHome?examid=00240528095029)进行网上缴费。为避免缴费时网络拥堵,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错峰缴费。网上缴费成功并打印报名表后,视为完成报名全部流程。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网上缴费成功后概不退费。考试所收费用用于各项考试支出。 收费标准:本次考试笔试60元/人,其中包含报名费25元/人,笔试考务费35元/人。免笔试岗位报名费25元/人。 (四)开考比例 本次公告招聘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五)下载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mhk.gov.cn/jyhpt/rsj/)通知。 考生登录(http://www.zxbm.work:8015/Home/ExamHome?examid=00240528095029)报名系统,用A4纸自行下载打印。笔试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等在准考证上注明,并凭《准考证》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 (六)相关事项 1.考生只能用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考试的视为无效。 2.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或与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通报所在单位、学校。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资格审查员对考生报名信息真实性有异议的,可以要求考生传真发送学历等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考生应及时提供,否则审查员有权不予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3.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时需要携带准考证,请考生妥善保管,面试时间另行公告通知。 4.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否则后果自负。 四、招聘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2024年梅河口市基层治理专干招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1号)》。 (一)笔试 时间:笔试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类别:招聘岗位笔试类别详见附件1:《2024年梅河口市基层治理专干招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1号)》。 形式: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科目为通用知识,试卷全部采用客观题形式,采用机读标准化答题卡,考生统一使用2B铅笔涂卡作答,读卡机阅卷。 面试人选确定: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如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如同一岗位面试人选超过50人,需要进行加试确定面试人选,具体方案详见后续补充公告。 政策性加分: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经审核通过后,对符合加分条件的,笔试初始成绩加5分,荣立三等功的加7分,二等功的加9分,一等功的加11分。多次立功的按立功最高等次加分,其余立功次数不累计加分。加分后笔试成绩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算。符合政策性加分的考生,请于6月14日09:00—16:00,将本人身份证、入伍通知书、退伍证、立功受奖证书、《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审核表》(附件2)、学历证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原件及复印件报送至梅河口市人社局1003室审核。逾期未参加现场审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政策加分。中共梅河口市委组织部、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征兵部门等相关部门对享受优惠政策考生进行联合审验,对于审验合格的考生在工作网站公示名单,欢迎广大考生监督。 其他情况说明:①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通用知识》考试复习范围详见附件3:《2024年梅河口市基层治理专干招聘〈通用知识〉考试大纲》。②笔试时间、考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③考试结束一周后,考生可在报名网站(http://www.zxbm.work:8015/Home/ExamHome?examid=00240528095029)查询笔试成绩。 (二)资格条件复审 进入面试人员资格条件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请考生关注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mhk.gov.cn/jyhpt/rsj/)通知,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由中共梅河口市委组织部、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分别成立的资格审查小组负责进入面试人员的岗位招聘条件复审。申请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向资格审查小组提供与本人报考时填报信息相一致的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证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职人员资格条件复审时,应一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资格审查小组可以按需要调阅考生人事档案。由委托代理人代为资格复审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当场与考生本人进行核实。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经资格条件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工作截至面试考试前2个工作日。 (三)面试 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工作网站。 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 成绩确定: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6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并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研究生免笔试招聘岗位面试情况说明:如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一个工作日面试人数最大值时(约50人左右),需要进行加试确定最终面试资格人选。最终面试资格人选数量,按照招聘计划数1:3比例确定。取得面试资格的人选按规定程序参加最终面试,其加试成绩不作为总成绩计算权重,考生成绩以最终面试成绩为准。 (四)总成绩计算 研究生免笔试招聘的,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其余集中招聘岗位总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各占50%,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60分。计算总成绩时,先按比例折合后再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四舍五入。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且受到县级党委政府及以上层次表彰或市(州)级及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奖励的人员优先等〕;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 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并在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等情况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并在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1.对在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总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2.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在职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梅河口市基层治理专干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报考人员为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聘用时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梅河口市基层治理专干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总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2025年1月1日以后取得毕业证的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5.拟聘人选先在同一招聘岗位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社区(村)岗位[附件1备注栏中的社区(村)为选择范围],然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由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在聘用合同中约定在社区(村)工作不得少于5年。 八、注意事项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或加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选岗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mhk.gov.cn/)、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mhk.gov.cn/jyhpt/rsj/)为本次公告(含补充公告)的发布网站。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mhk.gov.cn/jyhpt/rsj/)为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网站,有关招聘事项及各种通知等信息,均通过工作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政策咨询电话:0435-4303045 考务电话:0435-4300021 网上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431-81173908(工作时间) 附件:1.2024年梅河口市基层治理专干招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1号) 2.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审核表 3.2024年梅河口市基层治理专干招聘《通用知识》考试大纲 中共梅河口市委组织部 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29日
根据安排,吉林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已经进驻梅河口市,督察时间为20天(2024年5月14日—6月2日)。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和督察组职责,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梅河口市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 督察期间专门值班电话:0435-4899440 专门邮政信箱:吉林省梅河口市A523信箱 受理举报电话时间:8:30-18:30
全市出租车经营者: 我市巡游出租汽车计价器已超出使用年限,已经影响了计价器的准确性,根据《吉林省公共客运管理条例》规定,巡游出租汽车计价器应按年限及时更新,经出租车协会与部分出租车经营者代表和青岛恒星仪表有限公司洽谈,确定本次更新计价器型号为CJ102HB,价格730元/台(含安装调试费用)。出租车经营者在上次更新时已缴纳GPS、计价器500元押金者,本次安装新款计价器只缴纳230元即可。 安装时间:2024年5月15日-2024年6月30日。 安装地点:出租车之家。 望广大出租车经营者积极配合,在安装期限内未完成计价器更新者,出现因计价不准造成的损失由经营者自行承担,2024年不予年度审验。 特此公告。 梅河新区交通运输局 2024年5月13日
因新合镇得胜村至新兴村部分桥涵施工改造,需要对新合镇得胜村-新兴村路段交通进行封闭管理,封闭期间,过往车辆禁止通行,封闭期间带来的诸多不便敬请谅解。具体公告如下: 一、封闭时间:2024年4月16日—2024年6月16日 二、封闭路段:得胜村-新兴村路段 三、绕行路线: 请出行路线涉及到得胜村-新兴村路段的车辆,选择快朝线、海进线进行绕行。 特此公告! 新合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5日
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主席令第29号)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经过市消防救援大队按照《吉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对我市所辖单位进行排查核对,市安委会决定对市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管辖单位进行调整。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市消防救援大队对达到《吉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298家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附件一)依法实施消防监督管理;加强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督促、指导、协助重点单位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二、全市其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未被纳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范围但符合《吉林省“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界定标准》的确定为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由全市各相关行业部门依法实施日常监督检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三、本辖区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消防安全非重点单位确定后,市消防救援大队要建立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台帐和档案,要按照消防法律法规规定,认真履行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管理职责。要逐一明确单位的消防监督管理责任人,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行“三项报告备案”制度,实施“户籍化”管理,指导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各行业部门要建立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台账,明确监管人员,定期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和抽查。 四、市消防救援大队要认真研读《吉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不得遗漏和失控漏管,不可超越管辖权限。凡符合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一律由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监督检查;其余未被纳入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范围的,一律由各行业部门和属地负责实施日常消防监督检查。 公安派出所按照《消防法》规定,可以负责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附件:1.梅河口市消防大队列管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单 2.梅河口市火灾高危单位名单 梅河口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3月27日
为全力提升梅河口市政务服务水平,梅河新区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补录综合窗口岗位工作人员,现就补录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补录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自愿申报,公开补录,公平录用。 二、补录计划 (一)补录人数:7名。 (二)补录岗位:综合窗口服务岗位。 三、补录条件 1.户籍要求:户籍不限(自行解决梅河口市区住宿)。 2.补录专业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3.补录年龄要求:年龄在28周岁以上、38周岁及以下(1986年3月18日至1996年3月18日期间出生)。 4.身体条件要求:男身高1.68米(含)以上,女1.58米(含)以上,矫正视力4.8(含)以上。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5%的不予聘用,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 体貌端正,爱岗敬业,熟练使用普通话,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及沟通能力。无文身刺青,无明显疤痕,无口吃、重听、色盲,无心理、精神、思维、肢体活动障碍等疾病和传染病、精神病史。 5.政治素质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信念坚定;有良好的道德修养;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有良好的大局意识,组织纪律性强,听从指挥,服从安排。 6.不得报考情形(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已从政数局离职人员;曾在政数局试用期后考核未通过人员;曾因违法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类考试中有作弊记录的人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按照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补录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18日-3月20日,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梅河新区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二楼205室。 3.咨询电话:0435-4521011;联系人:徐红梅 孙婷婷。 4.报名材料:①纸质报名表(见附件)2份;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③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主页和本人页)2份;④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⑤本人签字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份 (报考者自行到学信网查询并打印);⑥二寸红底免冠照片3张。 (二)补录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结束后根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1.面试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考察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应变能力、语言表达及举止仪表。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主要测试履行职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2.成绩计算 考生名次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序,并按照补录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 (三)体检和政审 面试后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次序1∶1比例择优确定体检人员,并以电话方式通知本人。未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次序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体检合格者将组织政审考察,政审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1.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确定拟聘用人选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2.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群众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依法签订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关系;试用期内将组织相关业务培训,培训不达标不能胜任岗位相关要求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工资及福利待遇 1.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梅河新区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与补录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有效期为2年,聘用协议两年一签。被聘用人员工资为2100元/月,绩效500元/月(试用期工资2100元/月)。被聘用人员工资由梅河口市财政局核拨,并负责缴纳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工伤保险。如解除劳动关系,工资待遇和相关保险也同时终止。 2.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的,期满后不再签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 六、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从报名开始贯穿补录全过程。 2.报名人员对自己所提交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3.报名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通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4.补录工作在梅河口市纪委监督下开展。 5.本次补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6.本公告由梅河新区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研究决定。 附件:2024年梅河新区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关于补录综合窗口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梅河新区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2024年3月15日
根据《2023年梅河口市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及相关规定,现将本次招聘选择岗位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加选岗人员 参加选岗人员为已通过体检和考察环节的考生本人。 二、选岗时间和地点 (一)选岗时间 2024年3月1日(星期五) 1.A岗选岗人员需在8:30前集合完毕;8:40开始选岗,10:10前全部结束; 2.B岗选岗人员需在10:30前集合完毕;10:40开始选岗,12:10前全部结束。 (二)选岗地点 梅河口市建国路市文体活动中心二楼非公中心会议室。 三、考生须知 1.考生参加选岗时,必须携带《梅河口市招聘社区工作者政审表》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经工作人员查验身份后方可进入选岗地点。 2.参加选岗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进行选岗。考生笔试成绩相同者,现场抽签确定选岗顺序后依次选岗。可选岗位将在选岗当天现场公布,并进行实时更新,岗位选满即止,不得重复。考生选岗后需签字确认所选岗位,岗位确定后不予更改。 3.为保证选岗工作有序进行,考生需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时间到达选岗地点,如遇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到达的,请在以下规定的时间内到达,并遵守选岗程序。 (1)A岗:8:40开始正式选岗,无法按时到达的考生需在9:50前到达选岗地点,在A岗集中选岗结束后,从剩余岗位中按照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选取岗位,9:50后到达选岗地点的,视为放弃选岗,取消聘用资格。 (2)B岗:10:40开始正式选岗,无法按时到达的考生需在11:50前到达选岗地点,在B岗集中选岗结束后,从剩余岗位中按照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选取岗位,11:50后到达选岗地点的,视为放弃选岗,取消聘用资格。 吉林省梅河新区民政局 吉林省梅河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