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09 06
- 2024.09 06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办局、直属企事业单位:
市政府2024年9月5日决定:
任命:
张欣为光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刘彬为福民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林俊彤为光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挂职);
曹秀双为福民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挂职)。
免去:
王佰圣的市海龙水库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张学志的市海龙水库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张欣的福民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刘彬的光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董海芳的市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王恩新的市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赵煜晖的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职务;
尚学斌的市融媒体中心副主任职务;
金学忠的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所所长职务;
赵群的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副局长职务(挂职);
邱士武的市财政局副局长职务(挂职);
张淑艳的市财政局副局长职务(挂职);
刘凯的新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挂职)。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
2024年9月5日
- 2024.08 29
为全力提升梅河口市政务服务水平,梅河新区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补录综合窗口导服岗位工作人员,现就补录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补录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自愿申报,公开补录,公平录用。
二、补录计划
(一)补录人数: 5名(只限女性)。
(二)补录岗位:综合窗口导服岗位。
三、补录条件
1.户籍要求。户籍不限(自行解决梅河口市区住宿)。
2.补录专业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3.补录年龄要求。年龄在22周岁以上、28周岁及以下(1996年9月2日至2002年9月2日期间出生)。
4.身体条件要求。1.64米(含)至1.70米(含),矫正视力4.8(含)以上。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5%的不予聘用,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体貌端正,爱岗敬业,熟练使用普通话,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及沟通能力。无文身刺青,无明显疤痕,无口吃、重听、色盲,无心理、精神、思维、肢体活动障碍等疾病和传染病、精神病史。
5.政治素质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信念坚定;有良好的道德修养;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有良好的大局意识,组织纪律性强,听从指挥,服从安排。
6. 不得报考情形。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已从政数局离职人员;曾在政数局试用期后考核未通过人员;曾因违法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类考试中有作弊记录的人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按照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补录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2日-9月4日,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梅河新区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二楼205室。
3.咨询电话:0435-4521011;联系人:徐红梅 孙婷婷。
4.报名材料:①纸质报名表(见附件)2份;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③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主页和本人页)2份;④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⑤本人签字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份 (报考者自行到学信网查询并打印);⑥二寸红底免冠照片3张。
(二)补录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结束后根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1.面试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考察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及举止仪表。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主要测试履行职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2.成绩计算
考生名次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序,并按照补录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
(三)体检和政审
面试后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次序1:1比例择优确定体检人员,并以电话方式通知本人。未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次序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体检合格者将组织政审考察,政审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1.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确定拟聘用人选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2.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群众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依法签订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关系;试用期内将组织相关业务培训,培训不达标不能胜任岗位相关要求的,解除聘用关系。
3.此次公开招聘采取服务期制度。服务期为2年(不含试用期)。
五、工资及福利待遇
1.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梅河新区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与补录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有效期为2年,聘用协议两年一签。被聘用人员工资为2100元/月,绩效500元/月(试用期工资2100元/月)。被聘用人员工资由梅河口市财政局核拨,并负责缴纳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工伤保险。如解除劳动关系,工资待遇和相关保险也同时终止。
2.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的,期满后不再签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
六、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从报名开始贯穿补录全过程。
2.报名人员对自己所提交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3.报名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通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4.补录工作在梅河口市纪委监督下开展。
5.本次补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6.本公告由梅河新区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研究决定。
附件:2024年梅河新区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关于补录综合窗口导服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梅河新区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2024年8月29日
- 2024.08 07
《2024年梅河口市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带编入伍公告》于2024年1月29日在梅河口市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mhk.gov.cn/)发布,因工作需要,现将《2024年梅河口市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带编入伍公告》相关内容做如下补充: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梅河口市征兵工作,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结合实际情况,经研究,秋季计划招聘调整为14岗14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2024年梅河口市秋季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带编入伍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本公告其他内容不变,现予以公告。
政策咨询电话:
梅河口市人武部军事科:0435-3204304
考务电话:0435-4300021
附件:2024年梅河口市秋季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带编入伍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24年8月7日
- 2024.07 19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保护道路交通参与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吉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暂行办法》(吉政令第278号)、《吉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吉林省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的通知》(吉公规〔2023〕1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对我市范围内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进行登记管理,发放临时号牌,现通告如下:
一、发放范围
主要针对2024年6月30日前购买,具有脚踏骑行功能,最高设计车速、整车质量(含电池)、蓄电池标称电压、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等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国家标准的,且未被批准纳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管理的电动自行车。
二、集中登记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进行集中登记,集中登记工作至2024年08月31日止。在此期间,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小刀电动自行车定点登记处、雅迪电动自行车定点登记处、爱玛电动自行车定点登记处)免费申领临时号牌。在集中登记期结束后,车辆所有人逾期未申领临时号牌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不予受理。
三、有效期限
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临时号牌有效期至2026年08月31日,临时号牌有效期届满后号牌自动作废,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不得上路行驶,违反规定的依法处理。
四、相关要求
(一)申请办理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临时号牌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如实提交规定的证明材料并反映真实情况,要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以及购买的电动自行车合法性负责。
(二)对不具有脚踏骑行功能的电动车一律不予核发临时号牌。
(三)电动摩托车及电动轻便摩托车不在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范围内。
(四)鼓励登记临时号牌的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所有人、驾驶人购买相关保险。
(五)鼓励有电动自行车使用需求的交通参与者,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特此通告。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9日
- 2024.07 09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认真做好2024年度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4〕15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共涉及教育系统28家事业单位,117个岗位,计划招聘160人。会计岗位12人,教师岗位148人;教师岗位中:幼儿园教师16人,小学教师62人,初中教师57人,高中教师13人(含职业高中)。
招聘范围:
(一)专项招聘:
2024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2年和2023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统招普通高校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 《2024年梅河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号公告)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中1至18岗位。
(二)公开招聘:
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2024年梅河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号公告)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中19-117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1日--2006年6月1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2024年6月1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6.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取得学历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学历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服务期限已满或无服务期限的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或用人权限部门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现役军人。
5.“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特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2025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的考生不视为2024年毕业生。同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情形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办法
此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资格审查、缴费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工作均通过网络进行。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24年7月17日9:00至7月19日11:30。
具备资格条件的考生(务必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http://www.jlrcksbm.com/,选择相应报考单位、报考岗位进行报名。考生网上填写信息后,上传近6个月内的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照片(上传照片前,请将照片处理成宽140×高170像素,jpg格式,不大于100k,以保证格式的正确)。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它岗位。考生错报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及查询审查结果
时 间:2024年7月17日9:00至7月19日16:30。
由梅河口市教育局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其中,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发布的《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年)》《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22年)》《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以及综合参考“研招网—专业知识库”等相关目录审核,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有关方面共同研究确认。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考生须及时登录http://www.jlrcksbm.com/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审查截止前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它岗位。审查截止时间为7月19日16:30,未改报、虽然改报但仍未通过审查、因时间原因不能完成审查的,均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报名资格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再进行报名受理。审查结果查询截止时间为7月19日16:30。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务必及时网上缴费,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三)缴费及确认
时 间:2024年7月17日9:00至7月20日11:00。
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请登录http://www.jlrcksbm.com/,进行网上缴费。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考试所收费用用于各项考试支出。网上缴费成功并打印报名表后,即为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收费标准:
本次考试笔试85元/人,其中包含报名费25元/人,笔试考务费60元/人。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五)下载打印《准考证》
请考生随时关注工作网站。用A4纸自行下载打印。笔试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等在准考证上注明,并凭《准考证》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
(六)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考试的视为无效。
2.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或与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通报所在单位、学校。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资格审查员对考生报名信息真实性有异议的,可以要求考生传真发送学历、学位等相关资格证明材料,考生应及时提供,否则审查员有权不予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3.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准确名称完全一致。
4.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点为2024年7月份,即到2024年7月份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普通高校在读期间不能视为工作经历进行累计计算)。其中,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5.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时需要携带准考证,请考生妥善保管,面试时间另行公告通知。
6.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否则后果自负。
四、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招聘岗位笔试科目详见附件1。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相关法规、教学法)30分,专业知识70分,合计100分。会计的笔试科目为通用知识30分,专业知识70分,合计100分。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不设及格分数线。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试卷除语文岗位含有作文题以外,其余岗位全部采用客观题形式,采用机读标准化答题卡,考生统一使用2B铅笔涂卡作答,读卡机阅卷。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如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如同一岗位面试人选超过50人,需要进行加试确定面试人选,具体方案详见后续补充公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意见》《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享受笔试初始成绩加分政策。其中,一般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加5分,荣立三等功的加7分,二等功的加9分,一等功的加11分。多次立功的按立功最高等次加分,其余立功次数不累计加分。请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2024年7月19日09:00—16:00,将本人身份证、入伍通知书、退伍证、立功受奖证书、《2024年梅河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号公告)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审核表》(附件3)、学历证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原件及复印件报送至梅河口市人社局1003室审核。逾期未参加现场审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政策加分。对审验合格的考生,在工作网站(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mhk.gov.cn/jyhpt/rsj/)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梅河口市公办中小学已辞退和在岗代课教师招聘照顾政策及相关注意事项详见附件2。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时间、考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
笔试考试结束一周后,考生可在报名网站http://www.jlrcksbm.com/查询笔试成绩。
(二)资格条件复审
进入面试人员资格条件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请考生关注工作网站公告,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由梅河口市教育局或用人单位成立的资格审查小组负责进入面试人员的岗位招聘条件复审。申请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向资格审查小组提供与本人报考时填报信息相一致的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必要时资格复审部门可以调阅考生档案。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证的考生,需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职人员资格条件复审时,应一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经岗位资格条件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工作截至面试考试前2个工作日。
(三)面试
面试形式详见附件1。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6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工作网站。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各占50%,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60分。计算总成绩时,先按比例折合后再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等);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人选)。体检由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梅河口市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
体检合格的,由梅河口市教育局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不合格的,择日复检。复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并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工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一)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二)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招聘岗位条件中要求的相应学科、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
(三)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聘用时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根据招聘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2025年1月1日以后取得毕业证的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四)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根据招聘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
(五)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注意事项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核、考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1.信息发布网站: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mhk.gov.cn/
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mhk.gov.cn/jyhpt/rsj/
2.工作网站:
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mhk.gov.cn/jyhpt/rsj/,有关招聘事项及各种通知等信息,均通过工作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3.政策咨询电话:
梅河口市教育局人事科0435—6069672
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435—4303045
4.考务电话:0435-4300021
附件:1.2024年梅河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号公告)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2.梅河口市公办中小学已辞退和在岗代课教师招聘照顾政策及相关注意事项
3.2024年梅河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号公告)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审核表
梅河新区(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梅河新区(梅河口市)教育局
2024年7月9日
- 2024.06 2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认真做好2024年度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4〕1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共涉及13家事业单位,37个岗位,计划招聘70人。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2024年梅河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号)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6月20日至2006年6月20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20日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2024年6月20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6.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取得学历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学历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服务期限已满或无服务期限的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或用人权限部门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2025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4年毕业生;同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提醒考生注意:考生无论省内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的均不得报考,切勿虚假瞒报。此项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如公示、聘用、审档调档、工资核定)发现其已签订服务协议或办理聘(录)用通知书且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均取消聘用资格;
8.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上述不得报考情形时间节点均以报名结束时间为准。
(五)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二)报名时间:2024年7月1日9:00-11:30;13:30-16:00,逾期不予受理。
(三)报名地点:
1.岗位序号:1号--17号岗位报名地点为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梅河口市滨河南街1418号);
2.岗位序号:18号--37号岗位报名地点为梅河口市中心医院行政会议中心三楼人力资源部(梅河口市爱民大街866号)。
(四)报名材料:
1.《2024年梅河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3号)》(附件2)2份,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
2.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证、学位证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点为2024年6月份,即到2024年6月份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普通高校在读期间不能视为工作经历进行累计计算)。其中,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5.在职人员资格条件审查时,应一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意见》(吉政发〔2016〕25号)、《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吉退役军人发〔2019〕30号),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享受笔试初始成绩加分政策。其中,一般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加5分,荣立三等功的加7分,二等功的加9分,一等功的加11分。多次立功的按立功最高等次加分,其余立功次数不累计加分。请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考生,提供入伍通知书、退伍证、立功受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审核表》(附件3)1份。逾期未参加现场审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政策加分。对审验合格的考生,在工作网站(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mhk.gov.cn/jyhpt/rsj/)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上述所需复印材料,由招聘单位统一存档保管,不再退还。
(五)资格审查
时间:2024年7月1日9:00-17:00。
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其中,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发布的《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年)》《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22年)》《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以及综合参考“研招网—专业知识库”等相关目录审核,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有关方面共同研究确认。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务必及时现场缴费,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收费标准:本次考试笔试60元/人,其中包含报名费25元/人,笔试考务费35元/人。免笔试岗位报名费25元/人。
(六)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七)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考试的视为无效。
2.考生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资格审查员对考生报名信息材料真实性有异议的,可以要求考生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必要时资格审查员可以调阅考生档案。考生应及时提供,否则审查员有权不予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3.考生需携带《2024年梅河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3号)》参加本次考试各个环节,请注意妥善保管。
4.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否则后果自负。
四、招聘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
(一)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工作网站。
招聘岗位笔试科目详见附件1。卫生专业笔试科目为《卫生专业知识》(包括基础医学知识、临床医学知识、公共卫生知识、医学相关知识),护理专业笔试科目为《护理学》(包括护理学基础知识及相关专业知识);其它岗位笔试科目为《通用知识》,详见《2024年梅河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号)<通用知识>考试大纲》(附件4)。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试卷全部采用客观题形式,采用机读标准化答题卡,考生统一使用2B铅笔涂卡作答,读卡机阅卷。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如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如同一岗位面试人选超过50人,需要进行加试确定面试人选,具体方案详见后续补充公告。
本公告免笔试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一个工作日面试人数最大值时(约50人左右),视情况对报考该岗位考生进行加试方式确定最终面试资格人选。最终面试资格人选数量,依据招聘岗位计划1:3确定。取得面试资格的人选按规定程序参加最终面试,其加试成绩不作为总成绩计算权重,考生成绩以最终面试成绩为准。具体方案详见后续补充公告。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考生考试时须携带《2024年梅河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3号)》、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
(二)面试
面试形式详见附件1。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6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工作网站。
(三)总成绩计算
免笔试岗位考试成绩以面试成绩为准,及格分数线60分。其他岗位总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各占50%,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60分,计算总成绩时,先按比例折合后再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等〕;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人选)。体检由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工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一)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二)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聘用时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根据招聘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根据招聘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
(四)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注意事项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一)公告(含补充公告)的发布网站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mhk.gov.cn/
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mhk.gov.cn/jyhpt/rsj/
(二)工作网站
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mhk.gov.cn/jyhpt/rsj/,有关招聘事项及各种通知等信息,均通过工作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三)咨询电话
1.各招聘单位报名、政策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中“咨询电话”一栏。
2.监督电话:0435-4303045(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3.考务电话:0435-4300021
附件:
1.2024年梅河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号)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2.2024年梅河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3号)
3.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审核表(2024年3号公告)
4.2024年梅河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号)《通用知识》考试大纲
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20日
- 2024.06 14
为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关于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部署,按照梅河新区纪检监察工委、梅河口市纪委监委要求,结合2024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安排,我市组织开展巩固深化“行政执法领域重点问题专项整治”成果工作,欢迎广大市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举报行政执法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一、线索受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止。
二、整治内容
行政执法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重复执法、过度执法、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随意性执法、选择性执法等执法不透明、不规范、不文明、弄虚作假等问题。
三、监督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0435-4558775
投诉举报邮箱:mhksxzzfjd@163.com
投诉举报地址:吉林省梅河口市梅河大街2389号,梅河口市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科,邮编135000
四、监督举报受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五、提供线索须知
欢迎广大群众通过公布的举报渠道,积极检举揭发问题线索,并尽量提供照片、录音、视频等相关证据。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提供问题线索时要尽量做到内容详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诬陷他人,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地址、电话。我们将依法保护线索提供人的合法权益,严格保密信息隐私。匿名提供线索时,请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感谢您对梅河口市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大力支持!
- 2024.05 29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认真做好2024年度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4〕15号)、《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中共吉林省委编办、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度基层治理专干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2024〕1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梅河口市拟面向普通高等院校公开招聘基层治理专干。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普通高等院校公开招聘基层治理专干20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其条件详见附件1:《2024年梅河口市基层治理专干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条件一览表(2号)》。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招聘范围为普通高校毕业生;
6.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5月29日至2006年5月29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29日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2024年5月29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相关条件详见附件1:《2024年梅河口市基层治理专干招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2号)》。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定向、委培所在单位和用人权限部门同意,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
2.服务期限已满或无服务期限的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或用人权限部门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2025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4年毕业生;同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三支一扶”“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的人员;
提醒考生注意:考生无论省内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的均不得报考,切勿虚假瞒报。此项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如公示、聘用、审档调档、工资核定)发现其已签订服务协议或办理聘(录)用通知书且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均取消聘用资格;
8.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办法
本次校园招聘报名、资格审查、缴费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工作均通过网络进行。
因考试工作安排,《2024年梅河口市基层治理专干招聘(1号公告)》《2024年梅河口市基层治理专干招聘(2号公告)》报名、考试同步进行,友情提示考生合理报名,做好考试安排。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24年6月12日9:00至6月13日16:30。
具备资格条件的考生登录(http://www.zxbm.work:8015/Home/ExamHome?examid=00240528095029),选择相应报考单位、报考岗位进行报名。考生网上填写信息后,上传近6个月内的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照片(上传格式为.jpg,图像不大于40kb)。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它岗位。考生因错报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及查询审查结果
时间:2024年6月12日9:00至6月14日11:30。
由中共梅河口市委组织部、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分别成立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考生填报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及时登陆(http://www.zxbm.work:8015/Home/ExamHome?examid=00240528095029),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审查截止前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它岗位。审查截止时间为6月14日11:30,未改报、虽然改报但仍未通过审查、因时间原因不能完成审查的,均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报名资格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再进行报名受理。审查结果查询截止时间为6月14日11:30。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务必及时网上缴费,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为避免网络拥堵贻误报名时机,考生可选择在规定时段内错峰报名。考生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三)缴费及确认
时间:2024年6月12日9:00至6月14日16:30。
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请登陆(http://www.zxbm.work:8015/Home/ExamHome?examid=00240528095029)进行网上缴费。为避免缴费时网络拥堵,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错峰缴费。网上缴费成功并打印报名表后,视为完成报名全部流程。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网上缴费成功后概不退费。考试所收费用用于各项考试支出。
收费标准:本次考试报名费25元/人。
(四)开考比例
本次公告招聘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五)下载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mhk.gov.cn/jyhpt/rsj/)通知。
考生登陆(http://www.zxbm.work:8015/Home/ExamHome?examid=00240528095029)报名系统,用A4纸自行下载打印,并凭《准考证》按面试通知要求参加面试。
(六)相关事项
1.考生只能用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考试的视为无效。
2.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或与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通报所在单位、学校。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资格审查员对考生报名信息真实性有异议的,可以要求考生传真发送学历等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考生应及时提供,否则审查员有权不予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3.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否则后果自负。
四、招聘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资格条件复审
资格条件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请考生关注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mhk.gov.cn/jyhpt/rsj/)通知,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由中共梅河口市委组织部、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分别成立的资格审查小组负责进入面试人员的岗位招聘条件复审。申请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向资格审查小组提供与本人报考时填报信息相一致的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职人员资格条件复审时,应一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资格审查小组可以按需要调阅考生人事档案。由委托代理人代为资格复审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当场与考生本人进行核实。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经资格条件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
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工作网站。
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
成绩确定: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6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并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校园招聘岗位面试情况说明:如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一个工作日面试人数最大值时(约50人左右),需要进行加试确定最终面试资格人选。最终面试资格人选数量,按照招聘计划数1:3比例确定。取得面试资格的人选按规定程序参加最终面试,其加试成绩不作为总成绩计算权重,考生成绩以最终面试成绩为准。
(三)总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且受到县级党委政府及以上层次表彰或市(州)级及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奖励的人员优先等〕;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人选。
体检在指定的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
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并在同一招聘岗位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等情况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并在同一招聘岗位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1.对在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总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2.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在职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梅河口市基层治理专干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报考人员为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聘用时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梅河口市基层治理专干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2025年1月1日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5.拟聘人选首先在同一招聘岗位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社区(村)岗位〔附件1备注栏中的村为选择范围〕,然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由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在聘用合同中约定在社区(村)工作不得少于5年。
6.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八、注意事项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资格审查、体检、考察、报到、选岗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延边大学校园网站和梅河口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mhk.gov.cn/)、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mhk.gov.cn/jyhpt/rsj/)为本次公告(含补充公告)的发布网站。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为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网站,有关招聘事项及各种通知等信息,均通过工作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政策咨询电话:0435-4303045
考务电话:0435-4300021
网上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431-81173908(工作时间)
附件:2024年梅河口市基层治理专干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条件一览表(2号)
中共梅河口市委组织部
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29日
- 2024.05 29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认真做好2024年度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4〕15号)、《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中共吉林省委编办、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度基层治理专干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2024〕1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梅河口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共涉及24家事业单位,共招聘基层治理专干157名。其中,集中招聘计划137名,研究生免笔试招聘计划20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024年梅河口市基层治理专干招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1号)》。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93年5月29日至2006年5月29日期间出生)。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29日以后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29日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2024年5月29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6.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招聘范围为:2024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2年和2023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统招普通高校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等相关条件详见附件1:《2024年梅河口市基层治理专干招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1号)》。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定向、委培所在单位和用人权限部门同意,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
2.服务期限已满或无服务期限的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或用人权限部门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2025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的考生不视为2024年毕业生;同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5.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三支一扶”“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的人员;
提醒考生注意:考生无论省内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的均不得报考,切勿虚假瞒报。此项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如公示、聘用、审档调档、工资核定)发现其已签订服务协议或办理聘(录)用通知书且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均取消聘用资格;
8.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缴费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工作均通过网络进行。
因考试工作安排,《2024年梅河口市基层治理专干招聘(1号公告)》《2024年梅河口市基层治理专干招聘(2号公告)》报名、考试同步进行,友情提示考生合理报名,做好考试安排。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24年6月12日9:00至6月13日16:30。
具备资格条件的考生登录(http://www.zxbm.work:8015/Home/ExamHome?examid=00240528095029),选择相应报考单位、报考岗位进行报名。考生网上填写信息后,上传近6个月内的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照片(上传格式为.jpg,图像不大于40kb)。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它岗位。考生因错报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及查询审查结果
时间:2024年6月12日9:00至6月14日11:30。
由中共梅河口市委组织部、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分别成立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考生填报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在符合年龄等其他条件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
考生须及时登录(http://www.zxbm.work:8015/Home/ExamHome?examid=00240528095029),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审查截止前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它岗位。审查截止时间为6月14日11:30,未改报、虽然改报但仍未通过审查、因时间原因不能完成审查的,均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报名资格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再进行报名受理。审查结果查询截止时间为6月14日11:30。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务必及时网上缴费,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为避免网络拥堵贻误报名时机,考生可选择在规定时段内错峰报名。考生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三)缴费及确认
时间:2024年6月12日9:00至6月14日16:30。
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请登录(http://www.zxbm.work:8015/Home/ExamHome?examid=00240528095029)进行网上缴费。为避免缴费时网络拥堵,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错峰缴费。网上缴费成功并打印报名表后,视为完成报名全部流程。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网上缴费成功后概不退费。考试所收费用用于各项考试支出。
收费标准:本次考试笔试60元/人,其中包含报名费25元/人,笔试考务费35元/人。免笔试岗位报名费25元/人。
(四)开考比例
本次公告招聘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五)下载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mhk.gov.cn/jyhpt/rsj/)通知。
考生登录(http://www.zxbm.work:8015/Home/ExamHome?examid=00240528095029)报名系统,用A4纸自行下载打印。笔试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等在准考证上注明,并凭《准考证》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
(六)相关事项
1.考生只能用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考试的视为无效。
2.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或与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通报所在单位、学校。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资格审查员对考生报名信息真实性有异议的,可以要求考生传真发送学历等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考生应及时提供,否则审查员有权不予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3.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时需要携带准考证,请考生妥善保管,面试时间另行公告通知。
4.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否则后果自负。
四、招聘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2024年梅河口市基层治理专干招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1号)》。
(一)笔试
时间:笔试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类别:招聘岗位笔试类别详见附件1:《2024年梅河口市基层治理专干招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1号)》。
形式: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科目为通用知识,试卷全部采用客观题形式,采用机读标准化答题卡,考生统一使用2B铅笔涂卡作答,读卡机阅卷。
面试人选确定: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如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如同一岗位面试人选超过50人,需要进行加试确定面试人选,具体方案详见后续补充公告。
政策性加分: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经审核通过后,对符合加分条件的,笔试初始成绩加5分,荣立三等功的加7分,二等功的加9分,一等功的加11分。多次立功的按立功最高等次加分,其余立功次数不累计加分。加分后笔试成绩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算。符合政策性加分的考生,请于6月14日09:00—16:00,将本人身份证、入伍通知书、退伍证、立功受奖证书、《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审核表》(附件2)、学历证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原件及复印件报送至梅河口市人社局1003室审核。逾期未参加现场审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政策加分。中共梅河口市委组织部、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征兵部门等相关部门对享受优惠政策考生进行联合审验,对于审验合格的考生在工作网站公示名单,欢迎广大考生监督。
其他情况说明:①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通用知识》考试复习范围详见附件3:《2024年梅河口市基层治理专干招聘〈通用知识〉考试大纲》。②笔试时间、考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③考试结束一周后,考生可在报名网站(http://www.zxbm.work:8015/Home/ExamHome?examid=00240528095029)查询笔试成绩。
(二)资格条件复审
进入面试人员资格条件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请考生关注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mhk.gov.cn/jyhpt/rsj/)通知,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由中共梅河口市委组织部、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分别成立的资格审查小组负责进入面试人员的岗位招聘条件复审。申请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向资格审查小组提供与本人报考时填报信息相一致的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证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职人员资格条件复审时,应一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资格审查小组可以按需要调阅考生人事档案。由委托代理人代为资格复审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当场与考生本人进行核实。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经资格条件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工作截至面试考试前2个工作日。
(三)面试
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工作网站。
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
成绩确定: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6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并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研究生免笔试招聘岗位面试情况说明:如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一个工作日面试人数最大值时(约50人左右),需要进行加试确定最终面试资格人选。最终面试资格人选数量,按照招聘计划数1:3比例确定。取得面试资格的人选按规定程序参加最终面试,其加试成绩不作为总成绩计算权重,考生成绩以最终面试成绩为准。
(四)总成绩计算
研究生免笔试招聘的,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其余集中招聘岗位总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各占50%,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60分。计算总成绩时,先按比例折合后再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四舍五入。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且受到县级党委政府及以上层次表彰或市(州)级及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奖励的人员优先等〕;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
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并在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等情况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并在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1.对在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总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2.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在职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梅河口市基层治理专干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报考人员为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聘用时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梅河口市基层治理专干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总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2025年1月1日以后取得毕业证的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5.拟聘人选先在同一招聘岗位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社区(村)岗位[附件1备注栏中的社区(村)为选择范围],然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由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在聘用合同中约定在社区(村)工作不得少于5年。
八、注意事项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或加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选岗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mhk.gov.cn/)、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mhk.gov.cn/jyhpt/rsj/)为本次公告(含补充公告)的发布网站。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mhk.gov.cn/jyhpt/rsj/)为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网站,有关招聘事项及各种通知等信息,均通过工作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政策咨询电话:0435-4303045
考务电话:0435-4300021
网上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431-81173908(工作时间)
附件:1.2024年梅河口市基层治理专干招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1号)
2.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审核表
3.2024年梅河口市基层治理专干招聘《通用知识》考试大纲
中共梅河口市委组织部
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