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1年度梅河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6号)》、《2021年度梅河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7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意见》(吉政发[2016]25号)和《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吉退役军人发〔2019〕30号)第(九)条规定: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享受笔试初始成绩(百分制)加分政策。其中,一般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加5分,荣立三等功的加7分,二等功的加9分,一等功的加11分。多次立功的按立功最高等次加分,其余立功次数不累计加分的规定,通过本人在有效期内申请,经征兵部门与人社部门联合审核,确定暴峰等31名考生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2月22日至2021年12月28日,欢迎广大考生和社会各界人士进行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435-4303045(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附件:2021年梅河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号、7号公告)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名单 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22日
为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确保扶贫项目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持续发挥效益,我市党的十八大以来形成的扶贫项目资产中属于国有资产的扶贫项目资产台账经2021年12月10日至2021年12月19日在梅河口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后无异议,现予以公告。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梅河口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地址:梅河口市政务中心427室(人民大街2008号) 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0435-489964 mhktpgjb@163.com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梅河口市2016-2021扶贫项目国有资产台账 梅河口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20日
为全力提升梅河口市政务服务水平,梅河口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窗口岗位工作人员,现就招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自愿申报,公开招聘,公平录用。 二、招聘计划 (一)招聘人数:5名(男2名,女3名)。 (二)招聘岗位:综合窗口服务岗位。 三、招聘条件 1.户籍要求。户籍不限(自行解决梅河口市区住宿)。 2.招聘专业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招聘年龄要求。年龄在28周岁以上、38周岁及以下(1983年12月16日至1993年12月16日期间出生)。 4.身体条件要求。男身高1.68米(含)以上,女1.58米(含)以上,矫正视力4.8(含)以上。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5%的不予聘用,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 体貌端正,爱岗敬业,熟练使用普通话,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及沟通能力。无文身刺青,无明显疤痕,无口吃、重听、色盲,无心理、精神、思维、肢体活动障碍等疾病和传染病、精神病史。 5.政治素质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信念坚定;有良好的道德修养;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有良好的大局意识,组织纪律性强,听从指挥,服从安排。 6.不得报考情形。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曾因违法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类考试中有作弊记录的人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按照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6日-12月20日(18日、19日休息),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梅河口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二楼205室。 3.咨询电话:0435-4521011;联系人:徐红梅 李鑫。 4.报名材料:①纸质报名表(见附件)2份;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③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份;④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⑤本人签字的教育部学历验证报告2份 (报考者自行到学信网查询并打印);⑥二寸红底免冠照片3张。 (二)招聘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结束后根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1.面试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考察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应变能力、语言表达及举止仪表。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主要测试履行职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2.成绩计算 男女考生名次分别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序(即男考生取前2名,女考生取前3名),并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 (三)体检和政审 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次序1:1比例择优确定体检人员,并以电话方式通知本人。未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次序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体检合格者将组织政审考察,政审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1.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确定拟聘用人选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2.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群众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依法签订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关系;试用期内将组织相关业务培训,培训不达标不能胜任岗位相关要求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工资及福利待遇 1.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梅河口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有效期为2年,聘用协议两年一签。被聘用人员工资为2100元/月,绩效500元/月。被聘用人员工资由梅河口市财政局核拨,并负责缴纳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工伤保险。如解除劳动关系,工资待遇和相关保险也同时终止。 2.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的,期满后不再签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 六、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从报名开始贯穿招聘全过程。 2.报名人员对自己所提交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3.报名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通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4.招聘工作在梅河口市纪委监督下开展。 5.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6.本公告由梅河口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研究决定。 附件:2021年梅河口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关于招聘综合窗口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梅河口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2021年12月15日
为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确保扶贫项目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持续发挥效益,根据《关于印发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吉乡振联〔2021〕20号)》文件精神,对我市党的十八大以来形成的扶贫项目资产分类逐年逐个进行全面摸底,现将属于国有资产的扶贫项目资产台账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1年12月10日至2021年12月19日)。如对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梅河口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地址:梅河口市政务中心427室(人民大街2008号) 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0435-489964 mhktpgjb@163.com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梅河口市2016-2021扶贫项目国有资产台账 梅河口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10日
根据2021年《梅河口市公安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公告》,经过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征信查询等环节,拟确定程雪等50人(详见附件)聘用为梅河口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附件:公示名单。 监督举报电话:0435-4227073。 梅河口市公安局 2021年12月3日
根据《梅河口市公安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公告》的规定,经过笔试、体能测试考核,现将考生总成绩公示如下: 一、 考生总成绩核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70%+体能测试成绩×30%。 二、政审要求 1.公示中35名男生、15名女生请自行下载《梅河口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政审表》,按照《政审表》所列项目到户口所在地社区、派出所政审,于2021年11月26日下班前交到梅河口市公安局控申室(原报名地点)。 2.征信证明(人民银行出具),于2021年11月26日下班前交到梅河口市公安局控申室(原报名地点)。 三、体检要求 公示中35名男生、15名女生请自行下载《体检表》,并于2021年11月29日早7时00分持《体检表》到梅河口市中心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体检前不允许吃早餐),体检由公安局工作人员组织考生统一进行,体检费500元(现金,由考生自己承担)。 考生未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政审、体检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本次应聘。 附件1:《2021年梅河口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附件2:《梅河口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政审表》。 附件3:《体检表》。 联系人:杨威18543677097。 监督举报电话:0435-4227073。 梅河口市公安局 2021年11月24日
为落实《吉林省加快5G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2年)》、《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第五代移动通信网络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吉厅字【2018】28号)和《吉林省通信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现就已免费开放公共资源支持通信基站建设的单位及涉及的站址向社会公示。 序号 产权单位 站址名称 1 通化师范学院分院海龙分校 M海龙师范学院W 2 通化师范学院分院海龙分校 中国吉林省通化梅河口海龙师范基站机房无线 3 梅河口市自然资源局 M国土资源局W 4 梅河口市实验高级中学 中国吉林省通化梅河口同意基站机房无线 5 梅河口市卫生健康局 中国吉林省通化梅河口档案局基站机房无线 6 梅河口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M新妇幼保健院W 7 梅河口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中国吉林省通化梅河口保健院光纤基站机房无线虚拟 8 梅河口市公安局 M梅河公安局W 9 梅河口市公安局 梅河公安局 10 梅河口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M文体中心W 11 梅河口市海龙水库管理中心 梅河海龙水库SW 12 梅河口中等专业学校 中国吉林省通化梅河口金铎基站机房无线 13 梅河口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M爱民路W 14 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梅河劳动局 15 梅河口中等专业学校 M职业高中W 16 梅河口市殡仪馆 梅河殡仪馆 17 梅河口市水道镇人民政府 梅河水道 18 梅河口市卫生监督所 M妇幼保健院W 19 梅河口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M人防办W 20 梅河口市小杨满族朝鲜族乡人民政府 梅河小杨 21 梅河口市牛心顶镇社会福利服务中心 梅河双泉SW 22 梅河口市光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M光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L 23 通化市梅河口市广播电视信息中心 M广电W 24 通化市梅河口市检察院 M检察院W 25 通化市梅河口市建设局 M建设局W 26 中共梅河口市委党校 M党校W
根据《2021年梅河口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规定,现将体测时间地点及笔试时间地点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准考证:考生持本人身份证于2021年11月17日(星期三)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到梅河口市公安局控申室(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不得参加考试。 二、体能测试 1、测试时间 2021年11月18日(星期四)下午13:30-16:00,考生提前1小时入场。 2、测试地点 如茵中学操场(原梅河口市第五中学院内)。 3、测试项目 测试项目为女子10米×4折返跑、女子800米、男子10米×4折返跑、男子1000米,满分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测试须知及要求 (1)参加考试人员必须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出示3日内阴性核酸检测报告。 (2)参加体能测试时,考生须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梅河口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测成绩表》(见附件),准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试,逾期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3)考生须着运动服、运动鞋等便于参加体能测试的服装。 (4)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重大疾病的考生,须提前告知工作人员。 三、笔试 1.参加考试人员必须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出示7日内阴性核酸检测报告。 2.笔试时间:2021年11月21日(星期日上午)9:00-10:30。 3.笔试地点:梅河口实验高级中学(梅河口市新华街裕民路311号,原梅河口市第六中学)。 4.笔试须知: (1)考生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进入考场。 (2)考生须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全程佩戴口罩(自带),服从考务人员安排,保持安全距离。 (3)本通知由梅河口市公安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研究决定。 附件:《梅河口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测成绩表》 梅河口市公安局 2021年11月15日
为了严厉打击非法从事班线客运、包车客运和出租汽车客运,非法从事机动车维修和驾驶员培训,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违法破坏、侵占路产和侵害路权等行为,深入推进交通运输执法领域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开展,维护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交通运输市场秩序,营建良好的交通运输营商环境,助力经济社会发展,自即日起至12月31日止,梅河口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组织开展“亮剑2021”专项行动。 现征集违法违规经营及交通运输执法领域涉黑涉恶等方面的问题线索。 反映问题渠道: 1.设立举报箱。梅河口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一楼 2.来信来访。通讯地址:梅河口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梅河西大街3437号) 3.举报电话:0435-4779828 0435-4371107 梅河口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11月8日
为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化道路运输领域“放管服”改革,梅河口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现通知,道路旅客运输、普通货运和危货运输驾驶员,以及危货运输押运人员、装卸管理人员可通过便民政务系统申请办理从业资格证补发、换发、变更、注销业务,办理方式详见附件。 附件: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道路运输驾驶员高频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宣传推广工作方案》的通知 梅河口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