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征兵工作,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为我市保留高素质优秀人才,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大学生征兵优待安置有关政策规定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梅河口市户籍适龄青年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带编入伍,服役期间由所在单位保留编制,服役期满后无特殊情况者按相关文件要求办理落编、聘用等手续。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8名统招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带编入伍。具体招聘岗位及其条件详见附件1:《2021年春季梅河口市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带编入伍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至24周岁(1997年1月1日—2003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6.自愿应征入伍。 (二)岗位条件 1.户籍条件:梅河口市户籍满一年以上; 2.性别:男性; 3.学历条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 4.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原总参谋部、原总政治部《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政保[2014]5号)文件执行; 5.身体条件: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国征[2015]1号)和《关于优化调整征兵体检部分项目标准的通知》(军后卫[2020]358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4.未取得所在机关及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同意的在编在岗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按照法律规定不得入伍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情形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网络方式进行。 时间:截止到2021年2月23日0时 具备资格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登录国防部“全国征兵网”(www.gfbzb.gov.cn)进行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 (二)征兵体检 时间:具体时间以市征兵办通知为准 市征兵办体检组负责对报名的高校毕业生进行征兵体检,体检合格后进行政治考核。 (三)政治考核 时间:具体时间以市征兵办通知为准 市征兵办同市公安局联合负责对报名的高校毕业生进行政审。体检合格高校毕业应征青年,按照乡镇街武装部通知,统一填写《政治考核表》,并进行入户走访、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初审。政审时所需提交的材料: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所有证件均需原件及复印件1份。体检、政治考核双合格人员,取得招聘考试资格,作为考生参加招聘考试。 (四)招聘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科目为《通用知识》。笔试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试卷全部采用客观题形式,采用机读标准化答题卡,考生统一使用2B铅笔涂卡作答,读卡机阅卷(考生自备考试用品)。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如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 对参加考试之前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笔试初始成绩加5分,荣立三等功的加7分,二等功的加9分,一等功的加11分。多次立功的按立功最高等次加分,其余立功次数不累计加分。符合优惠政策的考生,按市征兵办通知时间将本人退伍证件,以及学历证件等送至指定地点,规定时间内不送达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此优惠政策。市人社局会同市政府征兵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对享受优惠政策考生进行联合审验,对于审验合格的考生在梅河口市人民政府网公示名单,欢迎广大考生监督。 2.面试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60分,不及格的取消选择此次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资格。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梅河口市人民政府网站。 3.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折算组成,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60分,不及格的取消选择此次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资格。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计算总成绩时,先按比例折合后再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或考试的视为无效。 2.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5年内不得报考全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审查小组对报考人员报名信息真实性有异议的,可以要求报考人员传真发送学历等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报考人员应及时提供,否则审查小组有权不予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此项工作全过程。 3.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如因考生联系电话不畅通所造成的所有后果由考生自负。 4.在“全国征兵网”进行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后,经体检、政治考核合格人员中,符合学历要求的填写附件2:《2021年春季梅河口市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带编入伍报名登记表》参加招聘考试。 五、选择岗位 按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进行选岗。如考生考试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且受到县级党委政府及以上层次表彰或市(州)级及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奖励的人员优先等〕;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人选。 六、役前教育训练 考试结束后成绩公示期间,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参加为期7天的役前教育训练。 七、审定公示 完成役前教育训练,征兵办根据考生学历、现实思想表现、军事训练考核、考试成绩等方面综合排名,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通过人选,结果由梅河口市定兵会议审定。梅河口市征兵办将审定新兵名单并通知所在乡(镇)、街道,同步张榜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未考取事业单位岗位的新兵正常享受国家、省、市大学毕业生入伍优待优惠相关政策。 八、递补 在考试结束后,审定公示期前,对役前教育不合格、自动放弃等其他原因的,取消其入伍人选资格,不足招聘岗位人数时,按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批准入伍并保留岗位 审定公示无异议后,根据个人意愿,优先选择服务技术兵种部队和方向,由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为符合条件的考生办理入伍手续为其保留编制及岗位,并签订《2021年春季梅河口市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带编入伍退役安置协议书》(附件3)。 十、退役安置 招聘对象服役期满退役后,持《2021年春季梅河口市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带编入伍退役安置协议书》到梅河口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报到,由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梅河口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中共梅河口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报到之日起3个月内为其办理落编聘用等手续。 以下情形不在落编聘用范围: 未服满义务兵役的; 服役期间受到党纪军纪政纪处分或受到刑事处罚的; 服役期间转为士官的; 服役期间被选拔为军官的; 退役后符合国家规定的安置政策的; 退役后未按期报到的; 因国家、省关于事业单位改革调整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相关岗位不再适合上岗并无法调剂的。 十一、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 (http://www.mhk.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相关信息的发布网站。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政策咨询电话 梅河口市人武部军事科 电话:0435-3204300 考务咨询电话 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电话:0435—4303045 公告的执行以国务院、中央军委征兵办命令为准,如有变动及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附件1:《2021年春季梅河口市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带编入伍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附件2:《2021年春季梅河口市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带编入伍报名登记表》 附件3:《2021年春季梅河口市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带编入伍退役安置协议书》 梅河口市人民武装部 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2月10日
为在全市范围内营造安全、环保、文明的良好春节氛围,任何单位或个人禁止在居民小区和人员密集场所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不可在小区绿化带、建筑物内、楼道、屋顶、阳台窗口前燃放或者向外抛掷烟花爆竹。燃放烟花爆竹时,请选择小区外和相对空旷、平坦、无障碍、较安全的场地,燃放时请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 梅河口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2月8日
依据梅河口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工作意见,结合梅河口市实际,决定自2021年1月起,实行考试动态月通知制度。 2021年2月,梅河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无考试计划,特此通知。请考生关注3月8日考务网站的相关信息。 考务网站: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mhk.gov.cn/jyhpt/rsj/ 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2月8日
广大市民朋友: 为减少新冠肺炎防控期间非必要的人员聚集,降低人员聚集引起的感染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有序做好我市政务大厅服务工作,按照市《应急状态疫情防控重点行业领域社会面管控工作方案》要求,减少大厅密集办公,推行延期办、网上办、预约办,自2021年2月1日起,我市政务大厅各类业务均采取预约方式办理,未经提前预约,暂不提供现场即来即办服务。从1月30日(本周六)起,暂停错峰服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预约办理范围 倡议广大市民尽可能采取“非急缓办”、“急事网办”等方式办理业务。对确实需要到政务大厅办理事项的企业和群众推行“预约”办理。从2月1日起,市民办事可预约;2月2日,正式实行预约进厅。具体咨询电话、网上办理网址附后。预约办理事项一般为: 1.因时间要求,无法推迟的紧急事项; 2.有明确规定需要面审、面签的事项; 3.不能 “网上办”,确需到窗口现场办理的事项; 4.其他特殊原因需要预约办理的事项。 二、预约办理要求 1. 从本通知发出之日起,开始接受办事群众和企业的预约服务,2月1日起正式办理预约业务。未经实名登记预约的来厅人员一律不予进厅。 2. 办事群众和企业需要预约服务的,请提前一天拨打预约电话进行预约。预约电话后附。周一办理业务需前一周周五预约。 预约时间:上午 8:30—11:30 下午 13:30—16:00 请在工作日申请预约服务,周六、周日不接受预约。 3. 预约成功后,请在约定时间段前10分钟到达政务大厅,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办件材料到政务大厅导服台叫号服务,等待办理。暂不接受代办预约、中介预约。 4. 请办事群众和企业带齐办理事项所需要件,如因未带齐要件导致无法办理,需重新预约。 三、办理预约业务注意事项 进厅办理预约业务时,请遵守“五个务必”规定: 1.请务必按照预约时间准时到达办事大厅,其他时间不予办理; 2.请务必正确佩戴医用一次性口罩; 3.请务必接受体温检测(如体温高于37.3℃或有干咳、呼吸困难等症状,不准进入大厅,并自觉与疾控中心联系,主动接受政务服务大厅和防控部门有关安排); 4.请务必携带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信息登记,扫描“吉祥码”进行核验; 5.请务必在进入大厅后,到导服台取号并在指定区域等候,按工作人员提示或语音叫号提示到相应窗口办理业务。请您在办理业务期间,自觉与窗口工作人员及其他人员保持1米以上距离,有序办理、即办即走,减少在大厅停留时间。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您在预约办理业务前,先尝试网上办理,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让我们携起手来,众志成城,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而共同努力! 附件:1.政务大厅预约办理业务联系方式 2.梅河口市政务大厅网上办理事项明细(行政审批局) 3.梅河口市政务大厅延期办理业务清单
附件:梅河口市2020年度政府预算调整表 梅河口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0年1月25日
梅河口市2020年度政府网站年度报表公示
按照国家新闻出版署《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做好县级融媒体中心新闻采编人员新闻记者证核发工作的通知》要求,梅河口市融媒体中心已对申请换发新版新闻记者证人员的条件进行严格审核,现将我单位拟领取新版新闻记者证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月11日——1月21日。本单位监督举报电话为:0435-4371680,省委宣传部传媒监管处监督举报电话为:0431-88905530。 拟领取新闻记者证人员名单: 鲍艳红 胡旭辉 井洋 黄丽萍 申志贵 武晓华 辛刚 赵德利 韩波 任宪勇 孟秋 孙方志 王利彬 王毅 王文彬 战柏霖 郭泠泠 李维 夏辉 李丽娜 王宏伟 武国勋 张楠琦 张卫玲 姚辉 侯旭 程少月 杨云龙 陈祺 邱珊 尹航 宋佳阳 郝鹤然 王鹏森 何贵宝 梅河口市融媒体中心 2021年1月11日
依据梅河口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工作意见,结合梅河口市实际,决定自2021年1月起,实行考试动态月通知制度。 2021年1月,梅河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无考试计划,特此通知。请考生关注2月8日考务网站的相关信息。 考务网站: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mhk.gov.cn/jyhpt/rsj/ 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8日
按照梅河口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意见,原定于2021年1月12日和2021年1月13日的《2020年度梅河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3号)》笔试考试延期,具体考试时间另行公告通知。现将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1.关于笔试考试时间及相关事项(包括准考证打印等相关问题):因为新冠肺炎疫情原因,暂时无法确定考试时间,请所有考生定期关注我局发布的网上公告,我局从2021年开始,固定于每月8日11时30分前在考务网站发布相关考务消息,请考生密切关注。 2.考务网站: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mhk.gov.cn/jyhpt/rsj/。 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31日
按照《关于做好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市委市政府初步拟定先进个人推荐名单,经征求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等相关部门意见后,现将拟推荐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435-4899696 联系人:赵鸿岩 拟推荐先进个人名单: 宋广义220**********51174(梅河口市脱贫攻坚办公室主任) 梅河口市脱贫攻坚办公室 2020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