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办局、直属企事业单位,驻梅有关单位: 《梅河口市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梅河口市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家和省有关决策部署,根据省住建厅等三部门《关于在全省开展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工作的通知》(吉建联发〔2019〕61号)等文件精神,在完善城市功能的同时,改善提升群众生活环境,市政府决定对全市老旧小区开展综合整治提升,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提高城市品质、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为目标,围绕建设“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高质量发展先行示范区”目标,结合名城创建和基层社会治理,打造“功能完善、环境优美、管理有序、舒适宜居”的小区,构建“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的基层治理新格局,实现城市均衡发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二、目标任务 本着突出重点、统筹整合,全面改造提升,全面完善老旧小区基础配套设施,向公共服务领域拓展,实现“有完善的基础设施、有整洁的居住环境、有特色的小区文化、有配套的服务、有长效的管理机制”。 全市共有2000年前建成老旧小区320个,计划利用两年的时间全部改造提升完毕,涉及16个社区,806栋楼,建筑面积约286万平方米。2020年计划改造211个小区,建筑面积183万平方米,497栋楼。 改造范围:东至渤海路,南至人民大街,西至启泰路,北至铁路沿线;涉及前途、建国、金华等6个社区。分两批次进行改造提升,第一批次改造105个小区,合并后为74个小区,建筑面积约为108万平方米,305栋楼,由9个单位包保实施;第二批次改造106个小区,合并后85个小区,建筑面积约为75万平方米,192栋楼,由8个单位包保实施,预计10月末全部改造完毕。 剩余109个小区将在2021年全部改造完成。 三、工作原则 (一)明确主体,落实责任。落实“政府统筹指导、市房产服务中心牵头负责、街道部门包保实施、居民全程参与”的工作格局,由17个单位包保实施改造,各相关部门和水电气、通信等运营单位,根据职能职责积极配合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 (二)以人为本,群众自愿。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改造前征求广大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改哪里、怎么改”,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改造成果让群众评判,让群众参与改造的全过程,引导群众树立“共谋、共建、共评、共管、共享”的理念。 (三)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按照“保基础、促提升、拓空间、增设施”要求,优化小区内部及周边区域的空间资源利用,将零散与相邻小区整合,明确菜单式改造内容和基本要求,强化设计引领,结合实际,做到“一区一方案”,完善小区的基础功能,拓展公共空间和配套服务功能。 (四)长效管理,治管并举。以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创新,依托“网格化管理”模式,在社区的组织下成立业主委员会或业主监督会,充分调动业主的积极性。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三方联动机制,引导居民合理选择自治管理或物业管理,推进小区后续管理专业化、常态化、制度化,构建“一次改造、长期保持”的长效管理机制。 四、改造内容 结合各小区的实际情况,打造老旧小区主色调,改造市政基础设施类、建筑物本体设施类、小区环境及配套设施类、公共其他服务类等共4类28项内容。 (一)房屋建筑修缮。粉刷建筑外立面,对楼本体采用质感漆进行修复粉刷处理,修复楼顶防水,达到安全、防漏、美观效果。安装单元门、修缮楼梯扶手、栏杆、台阶踏步、楼道照明等;楼道墙体造白,无墙面起皮,表面层脱落的现象。按照相关技术规范,统一规整楼道内线缆和管道。 (二)完善基础设施。 1. 道路改造。要满足公共安全和消防要求,推进小区道路改造、拓宽,平整硬化路面,补齐路边石,新增、修复路灯,增设交通标志,改善小区交通环境,方便居民出行。 2. 管网改造。对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弱电等市政管网进行改造整治,三线能下地的下地,不能下地的采用入管贴墙、管槽、捆扎方式进行整治,达到线路整齐美观,规范有序。实施雨污分流,疏通排水管道,消除露天排水沟渠,更换破损井盖。 (三)提升公共配套。 1. 拓展公共空间。在老旧小区改造提升中,依法对擅自增建占用公共空间非法建筑物一律拆除,主要作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消防通道设施、合理规划公共停车位、小区绿地等公共空间,实现公共空间的合理利用。 2. 增设便民设施。在小区内增建物业管理用房、多功能活动室、快递物流站、停车位、充电桩、文体设施;在小区外增建党建联盟服务站、托幼养老服务中心、便民食堂、洗车场、活动广场等,打造十分钟便民生活圈。 3. 完善安防设施。强化封闭管理,增设围标、围墙、大门栏杆,安装分辨率达200万像素高清视频监控系统,在小区主要出入口、重要通道、公共设施、车辆集中停放区域设置监控探头。对已安装视频监控系统的小区应对现有设备及线路进行检修,及时更换损坏设备。疏通消防通道,清理堵塞室内消防栓箱的杂物。 4. 设置公益宣传栏。小区醒目位置增设永久性公益宣传栏,各单元设置一处公益宣传板,刊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和居民公约,预留留白位置,方便居民张贴广告。 (四)环境治理。对老旧小区开展集中整治,重点治理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等现象(包括楼道内),合理配置宣传栏、公示牌等设施,力求美观整洁,确保达到无卫生死角、无污水漫溢、无黄土裸露、无油烟污染、无噪音扰民、无乱设摊点、无违章搭建、无乱贴乱画、无损毁破旧的标准。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 (五)绿化美化。对小区原有的草坪、乔木改造提质,以乔木、草坪、鲜花为主进行“补绿、增绿、复绿、插绿”,增加绿化覆盖面,提高空间立体绿化效果。 (六)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以街道、社区为主体,依托党群服务站、网格长、网格员、楼栋长,搭建党建联盟为民服务平台,开启服务群众新模式。引进有资质有经验的物业公司进行管理,实行“阳光收费,温馨服务”。构建权责关系明晰、运行规范有序、服务优质高效的小区物业服务联动模式,促进小区环境优美。 五、职责分工 市房产服务中心:负责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事务,牵头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政策方案制定,小区建成年份认定、招投标、设计,排定任务计划,组织改造施工;做好综合协调,监督工程实施,组织竣工验收等工作;统筹指导推进协调各部门、街道处理各类问题;做好改造项目资料整理、报送、归档、管理及申请改造项目资金等工作。 市政府督查室:负责对各部门工作进度、工作态度、工作纪律进行督查通报等工作。 市委宣传部:负责宣传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相关情况,及时报道改造过程进展及正反面宣传工作。 市发改局:负责指导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项目立项、申报、资金落实工作,参加改造项目的确定,参与指导改造项目方案评审、工程监督、竣工验收等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改造项目资金的配套计划、拨付使用;参加改造项目的确定,参与指导改造项目方案评审、工程监督、竣工验收等工作。 市审计局:负责国投资金的审计,对老旧小区改造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以及材料的汇集等工作;负责项目建设的现场及隐蔽工程的跟踪审计,项目过程审计监督管理、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等有关工作。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改造项目中涉及的土地规划和管理工作,改造项目内违法建筑的认定,以及对改造小区的内外各类建筑物的规划审批。配合包保单位进行拆违工作。 市住建局:负责对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质量监督和安全管控,强化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消除安全隐患,指导对消防设施使用状况综合鉴定及消防设施维修改造审批、验收工作。配合包保单位进行拆违等工作。 市城管执法局:负责改造项目清理乱堆乱放等行为,指导小区垃圾分类点位设立、雨污分流与市政接网等工作。配合包保单位进行拆违工作。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协调、调动应急救援力量,实施安全生产类和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依法组织指导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对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提供技术性指导和特种设备(电梯)的监管工作。 市信访局:负责协调街道、社区对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的政策解读、信访维稳等工作。 街道、社区:参与改造项目选定、民意收集、方案设计、宣传引导;配合拆除违建;充分发挥网格员、楼栋长作用,排除并化解施工过程中群众矛盾;牵头成立业主委员会;对整合后的小区重新命名,选聘有资质的物业公司,实施共建、共享党建联盟,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管线部门:事涉管线单位统筹力量,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协助配合好施工单位做好工程进度推进工作,确保工程顺利按时完工。2019年申报改造的31个小区管线迁改和材料费用由各管线产权单位承担。预埋工程资金由施工单位承担。 包保单位:根据任务分工,成立项目部,明确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对工程全过程进行监管,做好施工单位与水电气、通信等运营单位、小区居民间的协调、配合工作,落实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管理要求,确保工程顺利实施,按时完工。参与改造的民意收集反馈、方案评审、工程监督、竣工验收等工作,指导拟定改造后居民的自主管理方案。 六、实施步骤 (一)改造设计阶段(2019年10月至2020年3月)。对计划改造的老旧小区进行精准核实,登记造册;委托专业设计单位对改造项目工程量和资金进行概算,出具改造项目整治方案和施工设计图纸。 (二)改造准备阶段(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将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统一纳入招标平台公开招标,完成工程招投标,落实改造资金。根据改造实际情况进行包保责任部门任务分工,做好做实改造前期准备工作。 (三)改造实施阶段(2020年6月至2020年10月末)。各包保部门根据任务分工,成立项目部,明确项目负责人。为达到整体效果质量和后期服务,选择专业队伍施工,对工程全过程进行监管,做好施工单位与水电气、通信等运营单位、小区居民间的协调、配合工作,按照工程技术、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管理要求,确保工程顺利实施,10月末全部改造完毕。 (四)竣工验收阶段(2020年11月)。项目完工后,老旧小区改造办公室组织包保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街道(社区)居民代表等进行项目联合竣工验收。验收通过后,及时完成竣工财务决算,做好竣工项目的资料整理、归档和移交工作。总结经验,为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做准备。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副市级领导为副组长,各职能部门、包保单位和水电气、通信等运营单位为成员的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和资金保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房产服务中心,负责老旧小区改造的各项日常工作。各包保单位要把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改造项目内容认真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根据改造实际工程量进一步细化、量化工作目标,制定施工进度表,按照工作时限要求,有序、有效推进,确保目标任务落实到位,按时完成。 (二)加强宣传引导。发挥各类新闻媒体作用,加大对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宣传引导,强化群众的主人翁意识,为工作推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加强协调配合。各包保部门要及时与改造工程设计单位沟通,按设计组织施工。水电气、通信等运营单位在改造施工前,要结合改造任务,制定施工计划书,要与包保部门协调,将管线铺设工程同步进行。 (四)加强施工管理。各包保单位要切实加强工程管理,认真落实包保责任,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技术规范要求,做到安全文明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五)加强督导检查。市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对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实施调度部署,由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政府督查室成立专项督导组,对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附件:梅河口市老旧小区改造提升任务包保明细表 附件 梅河口市老旧小区改造提升任务包保明细表 序号 社区 小区名称 改造 年限 户数 栋数 单元数 建筑 面积 包保单位 备注 1 育才社区 利达园+档案局家属楼 122 2 6 9738 住建局 2 育才社区 桃源新村 717 11 37 51287 3 育才社区 国土花园 98 2 8 14046 4 育才社区 博文师苑 2019年 274 3 18 16113 5 育才社区 博文一/三期 792 11 57 53750 2003 29 126 144934 6 松江社区 老规化处楼 16 2 3 2367 应急管理局 7 松江社区 公园家属楼 42 1 4 5963 8 松江社区 锦绣小区 91 3 10 14464 9 松江社区 水云天+ (社保家属楼+三造纸家属楼) 695 13 36 102430 844 19 53 125224 10 松江社区 天天洗浴 38 1 5 3821 自然资源局 11 松江社区 交警队家属楼 48 1 4 5038 12 松江社区 童鞋厂楼+ (吉缘小区+橡胶厂家属楼) 268 5 29 26706 13 松江社区 文化村 2019年 160 4 12 11510 亮点小区 14 松江社区 五金小区+ (信息小区+食品厂家属楼) 2019年 258 9 29 21095 15 松江社区 教育综合楼 2019年 162 2 13 12581 16 松江社区 毛巾厂楼+(京津食品厂) 2019年 82 1 5 11878 17 松江社区 新华小区 2019年 320 9 26 17417 18 金华社区 金属站家属楼 2019年 72 1 4 4587 19 金华社区 房产开发楼 2019年 62 2 6 5009 1470 35 133 119642 20 建国社区 长春花园+(工具厂楼 +水岸丽都+二轻家属楼) 2019年 2021年 486 8 34 42890 教育局 21 建国社区 新华医院楼 2020年 176 4 16 10103 22 建国社区 南园小区 34 2 7 9022 23 建国社区 河畔花园+ (水泥管厂+福民乡一建 +福民乡家属楼+滨河小区) 2020年 2021年 670 15 58 61254 亮点小区 24 建国社区 药监局楼 36 1 3 1827 25 建国社区 沅源洗浴 2020年 16 1 2 2435 26 建国社区 振兴小区 2020年 51 2 12 6713 1469 33 132 134244 27 建国社区 二层土楼 19 2 2 806 机关事务 服务中心 28 建国社区 安全局家属楼 2020年 21 1 3 1404 29 建国社区 绿园小区 2020年 18 1 3 2282 30 建国社区 人防办 8 1 2 2804 31 建国社区 黄金公司楼 2020年 64 3 6 5082 32 建国社区 保险小区+ (消防队家属楼+燃料公司家属楼 +干休所楼+生产资料家属楼 +人寿保险公司楼上) 2019年 2020年 2021年 254 6 24 22974 33 建国社区 三中二期 2020年 45 1 4 3622 34 建国社区 工商局办公楼 2020年 10 1 1 2656 35 建国社区 工商局综合楼 40 1 7 7358 36 建国社区 工商局楼+ (工商局AB楼+新兴小区 +环卫处综合楼+环卫处家属楼) 2019年 2020年 2021年 589 9 41 31401 37 建国社区 药业楼+(老北药家属楼) 2020年 78 2 5 5015 38 建国社区 农机家属楼 2020年 34 2 4 2456 39 建国社区 建安小区 2020年 8 1 1 4921 40 建国社区 橡胶厂楼 2019年 64 1 9 6344 41 建国社区 解困楼 2020年 67 2 7 4792 42 建国社区 梁园新村 2019年 90 2 8 7286 43 建国社区 梁园东侧住宅楼 4 1 1 456 1413 37 128 111659 44 建国社区 沿东小区+(飞跃小区+保险楼) 2020年 265 11 28 33906 交通局 亮点小区 45 建国社区 烟草家属楼 2020年 24 1 2 1593 46 建国社区 万达小区 2020年 40 1 4 4999 47 建国社区 蔬菜公司家属楼 2020年 42 1 4 2970 48 建国社区 远通花园+人大楼 2020年 186 6 22 25128 亮点小区 49 建国社区 老检察院楼 2019年 32 1 4 2193 50 建国社区 古楼8号 2019年 28 1 3 1993 51 建国社区 解放街道楼 2019年 30 1 3 3264 52 站前社区 怡景花园 2019年 258 4 19 20958 53 站前社区 建国新村+ (土地小区+电厂指挥楼) 2020年 336 7 26 19495 54 站前社区 建国新村8户 2020年 8 2 2 1407 55 站前社区 外贸综合楼 2020年 44 1 3 3278 1293 37 120 121184 56 站前社区 芙蓉园 2020年 283 7 19 25416 城管执法局 57 站前社区 怡园小区 164 4 13 15541 58 育才社区 农发行 42 1 2 5336 59 育才社区 富华园 56 2 5 4932 60 育才社区 国税小区 134 2 10 7720 61 育才社区 博文二期 495 8 38 45868 1174 24 87 104813 62 金华社区 沿河小区+(沿河横楼) 2019年 493 10 41 44590 水利局 63 金华社区 设计院家属楼 36 1 3 2868 64 金华社区 拆迁楼 2019年 24 1 2 2155 65 金华社区 李大伟开发楼 47 1 4 4236 66 金华社区 公园家属楼 50 2 8 5008 67 金华社区 自来水家属楼 78 2 6 4746 68 金华社区 老保健院家属楼 2019年 88 3 6 4950 69 金华社区 水利大院 2019年 48 1 4 3331 70 金华社区 石油大院 2019年 48 2 4 3987 71 金华社区 西小区 2019年 534 15 39 33518 1446 38 117 109389 72 前途社区 河南白楼 2019年 654 35 15 42554 房产服务中心 73 育才社区 泰安小区 235 6 19 29227 亮点小区 74 育才社区 地税小区+ (华港花园+规划处小区楼) 349 12 31 40111 亮点小区 1238 53 65 111892 合计 12350 305 961 1082981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办局、直属事业单位,驻梅有关单位: 《梅河口市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自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梅河口市创建国家 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自评实施方案 自梅河口市2016年2月被列为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以来,全市各部门积极开展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工作,形成人人为旅游、旅游为人人的全民参与、全民建设、全民共享的创建氛围,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修订印发<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和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和<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标准(试行)>的通知》要求,积极开展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自评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全域旅游的重要指示为指导,深入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促进旅游业转型升级,推动优质旅游建设发展,全面带动和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依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修订印发<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和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和<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标准(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办法和标准》)要求,组织开展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验收自评工作,切实推进全域旅游高质量发展。 二、 自评内容与方式 (一)自评内容。按照《办法和标准》的规定和要求,依据《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工作手册》,对照指标体系,对全市创建项目逐一进行量化打分。 (二)自评方式。梅河口市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办公室下设文档检查组和现场检查组两个自检自评组。 1. 文档检查组按照《办法和标准》的规定和要求,依据《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工作手册》中文档检查部分,对全市相关文档进行自检自评,逐一进行量化打分。 2. 现场检查组按照《办法和标准》的规定和要求,依据《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工作手册》中现场检查项目,对全市相关项目开展自检自评(包含现场暗访检查),逐一进行量化打分。 三、自评步骤及工作计划 (一)组织开展培训(6月1日至6月2日)。成立由市委宣传部长任组长,分管全域旅游副市长任副组长的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协调推进自评工作。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选派优秀人员参加《标准》培训,切实掌握标准。 (二)验收自评(6月3日至6月15日)。检查组按照《办法》和《标准》的规定和要求,依据《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工作手册》,对照指标体系,逐一进行量化打分,并附打分详细说明,撰写自评报告。 (三) 自评汇总(6月16日至6月24日)。由梅河口市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办公室将文档检查组、现场检查组自检自评结果统一汇总,上报市政府。 (四) 申请验收(6月25日前)。根据自评情况,向省文化和旅游厅提出省级验收申请,并一同提交相关验收材料。 四、自检自评组人员组成 (一)文档检查组: 组 长:汪晓梅 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成 员:李 涛 市旅游服务中心主任 魏 涛 市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张 澎 市委保密委员会专职副主任 (二)现场检查组: 组 长:于艳玲 副市长 成 员:王慧莹 市委办公室副主任 金 鑫 兴华镇副书记 王钰栋 市旅游服务中心副主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为确保自评工作扎实开展,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任务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人,汇集各方力量,密切协同配合,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 (二)重点突出、有序推进。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抓总,认真做好组织,检查组按照自评步骤与时间计划安排,在规定的时限内,认真完成各项自检自评任务,确保如期申请省级验收。 (三)强化督导、务求实效。成立联合督察组,对各部门开展自评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确保自评实事求是,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四)充分准备、设计合理。市旅游服务中心做好自检自评材料准备工作,现场自检自评点位设计工作。
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 2020年5月20日8时40分许,通航长安城临街商铺理石板铺装项目作业中,发生一起轮胎式装载机碰撞施工作业脚手架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名作业人员受伤。 为尽快查明事故原因,明确事故性质,分清事故责任,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第19条第2款、第22条之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委托市应急管理局成立通航长安城临街商铺理石板铺装项目“5.20”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组,由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吴伟任组长,相关单位人员为成员,全面负责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要在法律规定期限内向市政府提交事故调查报告,此次事故调查结束后,事故调查组自行撤销。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根据《吉林省小型尾矿库闭库管理工作暂行规定》(吉安监管非煤〔2015〕14号)和《吉林省应急管理厅 吉林省自然资源厅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尾矿库闭库销号实施意见>的通知》(吉应急安全基础联〔2020〕83号)要求,结合我市尾矿库实际情况,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对梅河口市双龄铁矿尾矿库实施闭库销号,终止一切尾矿库生产活动。 闭库销号工作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应急管理、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和吉乐乡人民政府依据各自职责,联合开展工作。各有关执法部门要严格执法、依法办事。 特此通告。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 2020年6月28日
根据《吉林省小型尾矿库闭库管理工作暂行规定》(吉安监管非煤〔2015〕14号)和《吉林省应急管理厅 吉林省自然资源厅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尾矿库闭库销号实施意见>的通知》(吉应急安全基础联〔2020〕83号)要求,结合我市尾矿库实际情况,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对梅河口市吉安选矿厂尾矿库实施闭库销号,终止一切尾矿库生产活动。 闭库销号工作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应急管理、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和吉乐乡人民政府依据各自职责,联合开展工作。各有关执法部门要严格执法、依法办事。 特此通告。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 2020年6月28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办局、直属事业单位,驻梅有关单位: 2019年,全市财税银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主基调、主战略,认真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强化财税收入征管,加强支出管理,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圆满完成了各项财税银工作任务,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为发扬成绩、激励先进,促进全市财税银工作再上新台阶,市政府决定对市财政局会计科、市税务局办公室、中国人民银行梅河口市支行营业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通化监管分局梅河口监管组等35个先进集体和芦盛明等141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再鼓干劲,再接再厉,再创佳绩,争取在新的一年里取得更大的成绩。同时,号召财税银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提振精神,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高质量发展先行示范区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2019年度全市财税银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7日 附件 2019年度全市财税银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集体(35个) 市财政局会计科、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市财政局预算科、市财政局债务金融科 市财政局财政监督检查办公室、市税务局办公室 市税务局税政股、市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 市税务局收入核算股、市税务局征收管理股 市税务局税源管理一股、市税务局人事教育股 市税务局机关党委(党建工作股)、市税务局海龙税务分局 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市税务局稽查局 市税务局开发区税务分局、山城镇财政所、湾龙镇财政所 曙光镇财政所、新华街财政所、李炉乡财政所、新合镇财政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通化监管分局梅河口监管组 中国人民银行梅河口市支行营业部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梅河口市支行信贷业务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河口支行营业部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河口市支行运营财会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河口支行营业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河口支行营业部 梅河口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计划财务部 梅河口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吉林银行通化梅河口支行会计结算部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公司梅河口市支行综合业务部 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河口支行客户业务部 二、先进个人(141名) 财政系统(42名) 芦盛明 张 辉 徐 静 朱祥春 于智超 崔亚军 蒋 波 兰羚予 赵 琳 陈士宝 肖红山 吴海艳 刘世国 聂洪宝 杨胜君 冯志国 李 玲 张 方 卢德刚 季德军 刘 波 任泰伟 李 松 赵 博 贾永飞 韩毓翮 于长安 杜国臣 关 静 邢坚实 李 鹏 孟 妍 王海娟 董诗瑶 夏立新 孟繁坤 蔡文娟 冯贵山 马 佳 赵宏超 梁学伟 孙洪波 税务系统(65名) 孙 镝 任金绪 陈福弘 于柏林 张 勇 朱玉文 王立秋 吴启章 赵树伟 肖立军 沈跃武 李黎红 瞿 璟 张洪国 万 晶 于亚文 孙洪伟 马 会 王立志 黄宝军 贾玉龙 李敬辉 杨景文 赵 琳 王 晶 王晓宇 梁 娜 罗建涛 夏延军 田琳琳 纪长河 张健波 王 蓉 岳 麟 谢佳男 白春宇 鲁 红 刘 颖 林 岩 赵玉坤 周锐锋 赵树森 赵宏臣 门德成 裴克铭 董福元 由 杰 侯晓雨 杨耀武 王苗苗 邬德辉 付志兴 张 震 王曦晨 王多菲 李艳杰 吴丽明 田智伟 叶文红 刘丽艳 李 娜 李 昕 陈 曦 白玉福 张 健 银行系统(34名) 付 奎 王怀芝 钟丽娟 何美慧 杨惠文 张玉明 陈昊良 靳彩虹 姜 岩 赵文德 程志凤 高宏峰 王友明 陈 红 姜丽华 满国强 李若溪 李 莹 薄文博 曹迎滨 潘祉霖 刘明亮 李 南 刘大勇 杨 丹 郭 磊 关旭东 李 玲 梁 晶 周大鹏 刘洪宇 燕洪志 雷 霞 王敬辉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办局: 为深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按照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有关要求,农村垃圾箱要达到全封闭、防渗漏。市政府决定对全市农村垃圾箱进行分批次改造、建设,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改造及新建垃圾箱原则 (一)对原水泥预制垃圾箱进行加盖、封闭改造; (二)拆除、取缔所有农村铁皮、围挡式垃圾箱; (三)统一制式、合理设置、分批次新建标准化垃圾箱。 二、建设主体及资金补贴方式 (一)建设主体为各乡镇(街),承担改造、新建垃圾箱的工作任务; (二)建设资金由市财政进行部分补助,补助标准为改造加盖140元/个、新建1500元/个。不足部分由乡镇(街)负责; (三)本次新建各乡镇(街)垃圾箱数量以拆除、取缔现有铁皮、不标准垃圾箱数量为基数。改造垃圾箱以现有标准水泥预制件垃圾箱为基数。 三、有关要求 (一)要强化组织实施。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统筹协调,在6月中旬组织各乡镇(街)召开现场会,推进工作落实。各乡镇(街)要安排专人负责,抓好垃圾箱新建改造的质量关、进度关,务必保证在7月15日前完成全面工作任务。 (二)要严把建设标准。各乡镇(街)在制作安装过程中要严把质量标准,在水泥预制的养生期、水泥标号配比、钢筋含量及尺寸等环节,安排专人负责监督,承担相应责任。建设完成后及时提交验收申请,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市财政等相关部门负责对垃圾箱的数量、制式规格、设置合理位置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拨付专项补助经费。 (三)要做好细致工作。各乡镇(街)要做好新旧统筹工作,将改造后的垃圾箱统一清洗、粉刷、加固,倾斜的要扶正。结合新建垃圾箱设置统一编号,建立管理台账,明确维护责任人和责任领导。 附件:1. 全市农村改造及新建垃圾箱建设标准 2. 各乡镇(街)改造、新建垃圾箱任务分配表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全市农村改造及新建垃圾箱建设标准 (一)垃圾箱加盖改造标准。 (单位:mm) 1. 采用方钢(20x20x1.0厚)骨架焊制及灰彩钢板(0.3厚)制作。 2. 外饰面采用灰彩钢板铆制。 3. 垃圾箱盖采用四块骨架方钢焊制,用不锈钢合页连接,每块尺寸为(625x1600)共四块。 4. 第一块盖板为625x1600用膨胀螺栓(有固定爪)在垃圾箱外侧固定,其他三块与第一块用合页连接,每块板安装两个拉手,方便挪移。 (二)垃圾箱新建标准。 (单位:mm) 1. 垃圾箱结构为钢筋混凝土制作,垃圾箱外尺寸长2500x宽1600x高1000,内尺寸长2260x宽1360x高880。 2. 垃圾箱采用C30钢筋混凝土制作施工,混凝土采用不渗型,钢筋采用ф8国标螺纹钢。 3. 外饰面用外墙乳胶漆(灰色和白色搭配)经久不退色。 4. 垃圾箱门用50x50x1.5厚方钢骨架制作。外饰面用0.5厚灰色彩钢铆固。门固定为垃圾箱混凝土内下预埋件,用40角钢连接焊制而成。合页与门插采用镀锌耐强耐用型不上锈材质制作。 附件2 各乡镇(街)改造、新建垃圾箱任务分配表 乡镇(街) 原有水泥垃圾箱改造(个) 原有铁皮垃圾箱更换(个) 合计 1278 1576 山城镇 122 181 海龙镇 88 137 红梅镇 42 60 新合镇 83 91 曙光镇 34 60 进化镇 133 20 康大营镇 39 65 一座营镇 60 15 牛心顶镇 76 128 黑山头镇 65 83 水道镇 19 15 中和镇 46 96 湾龙镇 92 39 双兴镇 100 87 杏岭镇 90 235 兴华镇 34 16 李炉乡 44 79 小杨乡 56 44 吉乐乡 22 40 福民街道 5 47 光明街道 2 2 新华街道 3 10 解放街道 6 22 和平街道 17 4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办局、直属企事业单位: 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有效发挥国有资产作用,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成立梅河口市国有资产清查整合领导小组,对我市所有国有资产及行业特许经营权进行整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王 军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孙士岩 副市长、市财政局局长 成 员:杨绍忠 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刘成业 市审计局局长 陈连发 市住建局局长 王春翔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鲁维新 市工信局局长 王震宇 市商务局局长 刘 伟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徐彦彬 市林业局局长 沈 毅 市水利局局长 瞿 鹏 市文旅局局长 刘 杰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曹建军 市财政局党组成员 梁 爽 市财政局副局长 初丽红 市政数局副局长 胡雅萍 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国有资产科(联系电话:4222606),具体负责全市国有资产清查和整合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财政局副局长梁爽担任,办公室成员由市财政局国有资产科及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业务骨干组成,并聘任通化信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董志刚同志进行业务指导。国有资产清查整合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不再另行发文。 二、清查整合范围 对全市国有资产及行业特许经营权进行统计。 三、时间步骤 第一阶段:6月8日前由各国有资产及行业特许经营权所属单位对本单位资产和经营权进行摸底; 第二阶段:6月10日前将资产和经营权摸底情况上报市国有资产清查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三阶段:6月12日前由市财政局国有资产科对全市所有国有资产及行业特许经营权进行核查统计,形成资产目录,上报市国有资产清查整合领导小组; 第四阶段:6月14日前由市国有资产清查整合领导小组研究形成初步意见,上报市政府; 第五阶段:整合全市国有资产。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和平街道办事处,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 2020年6月2日13时10分左右,梅河口市啤酒有限公司在其厂区污水处理池进行维修作业中,发生一起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 为尽快查明事故原因,明确事故性质,分清事故责任,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梅河口市啤酒有限公司“6.2”一般中毒事故调查组,由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吴伟担任组长,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总工会相关人员为事故调查组成员,邀请市监察委派员参加,属地街道配合事故全面调查。事故调查组要在法律规定期限内向市政府提交事故调查报告,此次事故调查结束后,事故调查组自行撤销。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办局、直属企事业单位,驻梅有关单位: 《梅河口市2020年度“活力梅河口·乐购2020”促销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梅河口市2020年度“活力梅河口·乐购2020”促销方案 按照省政府强化消费拉动经济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提升商贸促销活动对经济增长的推动作用,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全民参与的原则,以扩大内需、促进消费、繁荣市场、服务民生为宗旨,以惠民消费为引领,以恢复和繁荣商贸市场运行活力为目标,刺激和拉动商贸消费增长,为确保我市2020年度经济运行工作顺利开展,充分发挥消费对我市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为全市经济恢复发展做出重要贡献。 二、活动目标 丰富梅河口市人民经济生活内容,释放居民潜在消费和增量消费,以消费拉动梅河口市经济快速发展,确保完成全市经济工作各项目标顺利完成。 三、主办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梅河口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党工委、市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局、市旅游促进局等相关单位和各街道。 四、上半年促销计划 (一)拟投放总金额。 拟投入专项促销资金2000万元。 (二)投放方式。 投放普惠型实体券,分为5种面值: 1000元、500元、200元、100元、50元 (三)参加人员及参与形式。 参加人员:我市城乡居民及外地游客。 参与形式:在全市选择具有代表性的打卡点,参加人员通过打卡点打卡,并在朋友圈集满点赞数,方可抽取一张消费券。 (四)参与企业的确定。 初步由各行业管理部门招募、推荐我市本行业信誉良好的已注册企业,再由领导小组筛选后确定,具体分工如下: 1. 市商务局负责招募、推荐全市大型商场、超市、家电零售等商贸企业(含爨街商户); 2. 市卫健局负责招募、推荐全市知名洗浴、美容美发企业、星级以上宾馆; 3.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招募、推荐全市知名餐饮企业; 4. 市文旅局负责招募、推荐体育文化服务类企业。 (五)消费券使用规则。 消费券发放后即时生效。促销券在使用时,消费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由商家将本人姓名、联系方式填写到券面上的登记区域;本券可在指定商家十足抵用;不可叠加使用;每笔交易只能使用一张消费券。 五、下半年促销计划 (一)拟投放总金额。 拟投入专项促销资金3000万元。 (二)投放方式。 通过网络平台发放购惠型电子消费券。 (三)参与企业的确定。 为拉动我市社零额稳步增长,促进我市GDP 总量有效扩大,由各行业管理部门在我市范围内招募具备经营资质、服务优良、信誉良好的已注册企业,作为促销活动参与企业,同时鼓励限上商贸企业积极参加。 (四)使用规则。 消费者通过小程序或直接下载手机APP,输入身份信息后即可领取电子消费券一张,每月限额投放,面值随机,当月有效,实行满减使用,每张电子消费券只能单品消费使用,不找零;消费者使用上一张消费券后方可再次领取。 电子券投放面值:20元、50元、100元、300元、500元。 20元券用于一次结算满100元及以上的消费抵扣; 50元券用于一次结算满250元及以上的消费抵扣; 100元券用于一次结算满500元及以上的消费抵扣; 300元券用于一次结算满1500元及以上的消费抵扣; 500元券用于一次结算满2000元及以上的消费抵扣。 (五)各月促销计划。 1. 六月份促销计划。 活动主题:6·18年中大促销。 活动时间:2020年6月1日至30日。 资金投入:拟投入专项促销资金400万元。 2. 七月份促销计划。 活动主题:红色七月·嗨购一夏。 活动时间:2020年7月1日至31日。 资金投入:拟投入专项促销资金400万元。 3. 八月份促销计划。 活动主题:消夏喜购嘉年华。 活动时间:2020年8月1日至31日。 资金投入:拟投入专项促销资金400万元。 4. 九月份促销计划。 活动主题:尊师感恩促销季。 活动时间:2020年9月1日至30日。 资金投入:拟投入专项促销资金400万元。 5. 十月份促销计划。 活动主题:国庆·中秋·双节大促乐翻天。 活动时间:2020年10月1日至31日。 资金投入:拟投入专项促销资金500万元。 6. 十一月份促销计划。 活动主题:双十一·好物大联盟。 活动时间:2020年11月1日至30日。 资金投入:拟投入专项促销资金450万元。 7. 十二月份促销计划。 活动主题:年末迎新大放送。 活动时间:2020年12月1日至31日。 资金投入:拟投入专项促销资金450万元。 (六)“双周小集”促销计划。 1. 活动地点:山水广场。 2. 活动时间:每两周的最后一个周六、周日,每天9:00至16:00。 3. 经营项目:主打各乡镇农特产品及扶贫农产品、梅河臻品、生活日用品等。 4. 运营模式:由专业市场运营机构进行招商、运营、管理,由市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城管执法局、卫健局、脱贫办联合监管。 (七)“两月大集”促销计划。 1. 活动地点:由各街道、市城管执法局协商选择一处固定地点。 2. 活动时间:每两个月的最后一周时间,每天9:00至16:00。 3. 经营项目:全市各乡镇农特产品及扶贫产品、梅河臻品、进出口商品、方便食品、中高端生活日用品等;周边县市特色商品、土特产等;邀请专业展会公司、专业赶集公司等展会机构。 4. 运营模式:由专业市场运营机构进行招商、运营、管理,由市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城管执法局、卫健局、脱贫办联合监管。 (八)2020年车展计划。 1. 七月份车展计划。 活动主题:火热梅城·汽车嘉年华。 活动时间:2020年7月。 活动地点:市会展中心。 2. 八月份车展计划。 活动主题:农用汽车专场展销会。 活动时间:2020年8月。 活动地点:市会展中心。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成立由市长任组长的活动领导工作小组,明确工作责任,细化落实分工,深入企业,制定各具特色、主题鲜明的促销方案,深化内容,创新形式,务求实效,确保促销行动顺利完成。 (二)防疫保障。严格督导各企业做好防疫消杀措施,要求企业对促销期间销售人员做好防护措施,对购物人群保持安全距离,做好劝导分散工作,购物结账提倡优先使用电子支付手段。 (三)宣传保障。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微信公众号、网络直播等渠道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悬挂条幅、制作宣传板、印发宣传单等广告手段,营造浓厚的消费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