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办局、直属企事业单位,驻梅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市政府决定调整梅河口市开发区工作领导小组,现将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王 军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周 君 市委常委 孙士岩 副市长 马志有 高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成 员:魏祥军 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 方立波 市委编办主任 市发改局局长 祝洪伟 市工信局局长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刘本成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李永发 市住建局局长 刘 伟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王陈雷 市商务局局长 孙 镝 市税务局局长 王亚军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方 伟 市统计局局长 李 涛 市旅游服务中心主任 张宝华 市司法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高新区管委会,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魏祥军兼任。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梅政办明电〔2021〕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办局、直属企事业单位,驻梅有关单位: 《梅河口市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22日 梅河口市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吉林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结合我市地质灾害现状和2021年全省降水趋势预测,特制定本方案。 一、2021年全市地质灾害灾情预测 梅河口市地质灾害点分布广泛,主要地质灾害类型为崩塌、滑坡、地面塌陷、地裂缝、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多集中发生在汛期。据气象部门预测,2021年全市汛期平均降水量预计达到420—470mm,比常年的425mm略多。主要集中在6月中旬至8月中旬。盛夏我市将有区域性暴雨,受此影响,地质灾害易发区可能发生崩塌、滑坡、地面塌陷、地裂缝、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 二、地质灾害重点预防地区 我市共有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7处,其中:泥石流3处,地面塌陷2处,崩塌2处。根据全市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发育特征,结合2021年全市降水趋势预报,地质灾害重点预防地区如下: (一)重点预防的地质灾害隐患点。 中和镇二八石村、红梅镇联盟村塌陷区;牛心顶镇王家村、小杨乡庆福村、吉乐乡四马沟村泥石流;湾龙镇双安村、进化镇减水水库崩塌。 (二)重点预防的乡镇。 红梅镇、中和镇、吉乐乡、小杨乡、湾龙镇、进化镇、牛心顶镇。重点预防崩塌、滑坡、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 (三)重点预防的公路沿线。 国省道G202、G504及县级公路沿线两侧,公路沿线由于修路切坡造成的不稳定边坡较多,局部地段极易引发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发生。 (四)重点预防的煤矿采空区。 梅河煤矿、红梅煤矿、营胜煤矿这些煤矿主要表现为地下采空区,易引发的地面塌陷和地裂缝。 (五)重点排查其他区域。 全市矿山企业、矿山尾矿坝,靠近山体及公路等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学校、医院、集市等人群集中区。 三、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明确责任,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的领导。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日常管理,市交通局负责国省干线公路和县道公路用地范围内地质灾害的防治,市气象局负责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市水利局做好山洪灾害的防治,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其他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应工作,各矿山企业对其造成的地质灾害负责防治。各乡镇(街)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定或完善本辖区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体系,并做好相关应急队伍和抢险物资准备,发生险(灾)情时,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疏散群众,开展调查和防治,并及时上报。 (二)进一步强化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汛期是地质灾害防治的关键时期,各乡镇(街)和有关部门要全力做好相关工作的落实。一要把防灾责任制贯穿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全过程;二要坚持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灾情速报、汛期值班等制度,组织人员及时为受威胁群众发放“两卡”;三要做好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作,不断扩大预警信息发布的覆盖面,全面提升监测预警能力;四要加强对群测群防工作的监督指导,落实各项防灾措施和应急预案,最大程度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市政府成立梅河口市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中心,设在市自然资源局。 (三)加强应急救援工作,提高地质灾害防治防范能力。地质灾害具有一定的不可避免和不可预测性,各乡镇(街)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的领导,健全完善地质灾害应急救援体系,加强地质灾害应急防治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地质灾害防治防范能力。因地制宜地组织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确保灾害发生时,能够快速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四)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地质灾害防治意识。开展地质灾害防灾基本知识的宣传活动,增强和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地质灾害易发区的乡镇(街)和村,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以村、组干部为主体的群测群防队伍,提高临灾自救和互救能力。 (五)切实加强监管,有效提高地质灾害防治防范能力。各乡镇(街)要开展农村居民房屋选址安全评估工作;各有关部门加强对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引发地质灾害活动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督促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地质灾害防治措施“三同时”制度,杜绝人为活动诱发地质灾害情况的发生。 (六)加强协调配合,提高对突发地质灾害事件的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各乡镇(街)要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与市自然资源、气象、水利、交通、住建等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对威胁铁路、公路、电力、水利、矿山等设施或企业安全的地质灾害,由其主管部门或受危及单位负责监测预防并进行治理,市自然资源局要予以协助并负责监督检查,并加强与市气象、水利等部门的信息交流,对气象部门预报有强降雨的地区,要开展险情巡查、预警预报等工作,市应急管理局要提高对突发地质灾害事件的应急反应和救援能力。 四、相关要求 各乡镇(街)和各相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市政府督查办牵头组织自然资源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推进情况、各项制度落实情况、抢险物资准备情况、预报预警情况和年度防治方案、隐患点应急预案建立等方面工作进行巡回检查,检查结果将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附件:1. 梅河口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 梅河口地质灾害重要隐患点(群测群防点)清单
梅政发〔2021〕1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办局、直属企事业单位,驻梅有关单位: 现将《梅河口市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产业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梅河口市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产业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5年)》政策解读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2日 梅河口市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产业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5年) 按照省政府《关于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产业发展的意见》(吉政发〔2021〕6号)安排部署,为发挥梅河口市区位优势、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优势,促进我市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产业加快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极,推动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聚焦“粮头食尾”“农头工尾”,以“延伸产业链、打造供应链、提升价值链、共享利益链”为重点,以标准化生产、精深化加工、集群化发展为方向,做大做强做优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产业,引领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按照“一个牵头部门、一位负责同志、一套工作专班”模式,实行“五化”工作法,有效推动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加快构建乡村振兴产业体系,努力探索具有梅河口特点的现代农业发展道路。 (二)主要目标。2021年,启动建设一批农产品精深加工重点项目,积极培育建设省级农产品加工示范园区,打造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产业化龙头企业,省级以上龙头企业发展到14户,市级以上示范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到10户以上。到2025年,培育打造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加工水平高、处于行业领先地位的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企业,大幅度提高粮食、畜禽和特产品精深加工比重,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产业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发展中的作用更加突出;利用五至十年时间,推动农业及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产业产值突破200亿元。 二、主攻方向 推动农业各类要素资源的配置和整合,发挥资源优势,依托骨干企业,立足全产业链发展,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着力打造九大产业集群。 (一)打造玉米水稻产业集群。巩固提升玉米精深加工能力,突出食品化、饲料化方向,推进玉米全产业链条协同创新。加强与吉林农大、通化农科院等科研院所合作,培育优质加工型玉米和饲用型玉米品种,建设百万亩优质、特用玉米生产基地。探索玉米精深加工,积极发展鲜食玉米和玉米主食化生产,重点开发玉米淀粉糖、玉米蛋白粉等玉米食品,全链条挖掘增值潜力。以国家级产业化龙头企业阜康酒精为核心,加快推进玉米精深加工业升级,提高自主转化能力。支持酒精产业实施上量、上市“双上”工程,通过升级改造、产品研发、品牌培育,开发玉米胚芽油、饲料等系列产品。引进泸州老窖集团,利用阜康酒精生产优势,合作建设泸州老窖东北亚白酒生产基地,打造高知名度的酒类产品品牌。研发推广“梅河精酿”系列产品,重新打响梅河啤酒品牌。发挥梅河大米“中国皇粮御米”品牌优势,加强绿色优质水稻生产基地建设、扩大生产规模。组建国有梅河口丰源优质米业公司,推进我市大米集团整合重组,以海龙水库上游小杨乡、山城镇片区20万亩有机高标准水稻生产基地为依托,打造梅河大米产业集群。以“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方式,打造生产加工、市场营销、品牌建设于一体的大型企业集团,提升稻米精深加工能力水平,积极开发糙米、胚芽米、方便营养食品等高附加值产品,满足多样化消费需求。做好与正大集团的合作,推进常温米饭生产线项目,使梅河大米产业从“卖米”转为“卖饭”,大幅提升梅河大米产品附加值。深化与浙江丽水市粮食产销对接,推动大米加工产业“产供销”全链条发展。(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打造棚膜蔬菜产业集群。围绕海龙镇、山城镇、黑山头镇、曙光镇、湾龙镇、李炉乡等重点乡镇,推进棚室集中连片开发,建设棚膜经济规模化优势区。抓住江楠集团农批项目落户我市的有利契机,打造辐射东北的蔬菜生产基地,到2025年,发展棚室蔬菜1000亩,打造百亩以上的规模园区10个。配套完善种苗基地、仓储保鲜、产地市场等产业要素,谋划发展净菜加工、预制菜肴加工等餐桌食品产业,延伸蔬菜产业链条,满足城市多样化、便捷化需求。围绕千家万户因地制宜发展庭院经济,培育“一村一品”和特色种植业,打造城市“菜篮子”产品直接供应基地。按照“小规模、大群体,小成本、大收入”的思路,在2021年先行确定60个蔬菜种植试点村的基础上,引导全市农户以庭院为载体,因地制宜发展庭院蔬菜种植,通过设置本地蔬菜便民直销点、销售专柜和预约上门收购等销售方式,帮助农民解决蔬菜销售问题,加快推进庭院经济发展。到2025年,发展庭院经济专业村100个、专业镇5个。(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打造食用菌产业集群。把食用菌作为我市的优势产业项目,在扩大规模、提升品质上下功夫,着力打造山城镇香菇小镇、双兴镇黑木耳之乡,其他具有产业基础的红梅镇、杏岭镇、李炉乡等乡镇整体推进。到2025年,发展食用菌专业村30个,专业户3000户,数量达到5000万袋,实现产值2亿元,带动农民户均增收5000元以上。培育扶持食用菌企业做大做强,在现有产业规模基础上,引进外埠食用菌科研产业化成果,加快食用菌品种的繁育,加大食用菌菌种培育和开发,走标准化、规范化、设施化生产和科学化管理之路。在现有基础上,扩大食用菌精深加工,加强食品、保健、医药和软饮料等方面的开发应用,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大力开发食用菌干制品、活性成分提取及其他精加工产品,形成产品多样化、市场多元化的食用菌产业格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打造果仁(林特)产业集群。充分利用梅河口市亚洲最大果仁加工集散地优势,以及果仁知名度高和国内外市场占有率高的优势,推动果仁加工向规模化、标准化、精深化方向发展,打造“世界松子之都”。整合31户规上果仁加工企业,建设标准化果仁园区,推进果仁加工企业实现规模化、标准化生产。鼓励企业发展精深加工,开发高附加值的中高端果仁系列产品。加强脱皮果仁副产品的综合利用,推广果壳生产可降解环保型餐饮具、造纸浆粕、活性炭等技术的应用。重点推进吉林纳德国际果仁精深加工项目、弘越果仁食品深加工项目,发挥果仁协会作用,通过举办大型产品展销会、长白山果仁产业论坛等方式,提高产品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充分利用半山区、林地资源优势,在全市12个乡镇建立矮化红松兼果林种植基地,到2025年,新增矮化红松果林种植面积5万亩,总量达到23万亩,启动俄、朝、蒙松子原产地市场化整合,推动全球松子原料一体化发展。(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商务局、高新区、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工信局,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五)打造生猪产业集群。以进化镇、杏岭镇、红梅镇、中和镇、湾龙镇等乡镇为主,建设优质生猪养殖产业带。发挥亿和瑞丰、浩成畜牧等大型生猪养殖企业和养殖场的引领带动作用,建设稳定的生猪产业联合体,推进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到2025年,全市生猪出栏达到20万头。坚持引进养殖、饲料、加工、物流等全产业链企业和项目,鼓励大型屠宰加工领头企业,开展养殖、屠宰、加工、配送、销售一体化经营。推进生猪副产品精深加工,着力发展生猪系列冷鲜肉、调理肉、熟食制品、肉类休闲食品加工产业,加快由卖生猪向卖猪肉、卖食品转变,提高肉品精深加工和副产品综合利用水平。(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六)打造肉牛肉羊产业集群。以双兴镇、牛心顶镇、杏岭镇、兴华镇、小杨乡、李炉乡等乡镇为主,引进优质肉牛、肉羊品种,扩大能繁牛羊饲养量,到2025年建设5万头优质肉牛、肉羊养殖产业集群,巩固提升养殖规模及质量。实施“全链条、全利用”产品开发,发展屠宰加工、熟食加工,积极谋划皮革制品、生物制药等产业链延伸,提高附加值。重点发展冷鲜肉、西式肉、功能性肉、休闲肉和调理肉制品等,构建畜牧业产品生产、加工、综合利用、梯级增值的产业格局。加快粗饲料开发利用进程,配套建设秸秆饲料贮存、加工等设施,推动畜牧养殖与秸秆饲料开发利用同步发展。严格划定污染治理区域,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8%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七)打造禽蛋产业集群。依托正方牧业、金燕牧业、顺发牧业、德坤牧业等禽蛋类龙头企业,联动发展种雏繁育、规模饲养、深度加工、冷链物流,推动由初级加工向餐桌食品、休闲食品方向发展。建设以进化镇、杏岭镇、双兴乡、一座营镇、牛心顶镇为主,其他乡镇为外延,涵盖19个乡镇的超千万只优质肉禽养殖产业带。到2025年,蛋禽年存栏量达到100万只,肉禽年出栏量达到1000万只以上。持续推进鲜蛋品、腌制蛋制品、液蛋制品的生产研发,引进加工企业,着力发展蛋类深加工产品,大力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实现效益最大化。加强副产品的综合利用,研究骨、内脏、血液、羽毛等副产物综合利用技术,开发骨粉、骨油、高品质血粉、血浆蛋白粉、肠衣以及具有保健功能的生物制品等,提高其附加值,着力构建畜禽精深加工体系。推进梅河口鸭肥肝生产企业扩大生产规模,强化品牌建设和市场营销,提升产品价值和知名度,巩固亚洲最大的肥肝生产基地地位。(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八)打造梅花鹿产业集群。以水道镇、小杨乡、黑山头镇、双兴镇、康大营镇为主,建设万只优质梅花鹿养殖产业带,突出良种繁育、全产业链开发、品牌打造和科技创新。加强产地初加工建设,积极推进鹿茸、鹿胎、鹿血、鹿肉等精深加工,不断增加鹿保健品、休闲食品等产品品种,提高产品档次,提升“吉林梅花鹿”品牌竞争力。(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九)打造人参(中药材)产业集群。加强中药材优良品种选育研究与示范推广,以水道镇、吉乐乡、山城镇、兴华镇等为主,建立5万亩中药材种植示范基地。依托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加强中草药基地建设与各大制药企业的合作,构建“龙头企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基地”的生产经营模式,带动农民按标生产、规范管理,推进中药材全程标准化生产。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集中连片的原则,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配套水肥一体设施,建成能排能灌、土质良好、通行便利、抗灾能力较强的高标准中药材生产基地。支持人参、五味子、梅花鹿等“吉林省(国家)北药基地”核心中药材大品种规模化种植(养殖),鼓励中成药生产企业开展中草药规模化种植。(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三、重点任务 聚焦我市农业农村现状,发挥农产品加工业“接一连三”“粮头食尾”“农头工尾”作用,以绿色、健康、安全为发展方向,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三大体系”,推动农业和食品加工业各类要素资源的配置和整合,延伸拓展现代农业和食品加工产业链条,打造优质农产品产业集群。 (一)实施重大项目建设行动。围绕九大产业集群建设,谋划建设一批投资规模大、科技含量高、产业链条长、带动能力强的生产加工型项目,对我市农产品加工及食品产业进行补链、强链、延链工程。深化梅河口与浙江丽水对口合作,促进梅河口农产品与丽水市场、梅河口资源与丽水资本深度对接。加强与长三角、珠三角等发达地区的合作,推进双边优质资源、精深加工、物流配送等联动发展。加快推进江楠农产品批发市场、健康食品产业园、果仁产业园、山城镇物流产业园等项目建设。加快推进正大“福来食集”新零售项目、泸州老窖白酒生产基地项目、洪泰果仁加工项目、昌德食品甜玉米加工项目、双兴牧业家庭农场肉牛养殖项目、天意家庭蛋鸡养殖项目、保兴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示范区等重点项目建设进程。(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高新区、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按各自职责负责) (二)实施龙头企业培育行动。支持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收购、控股等方式整合资源要素,与上下游企业组成战略联盟,鼓励跨地区、跨行业组建产业集团。鼓励支持符合上市基本条件的成长型企业上市融资,对新上市的企业按相关政策给予奖励。大力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或农户”模式,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到“十四五”末,力争培育销售收入超亿元的农产品加工企业20家。(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办等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按各自职责负责) (三)实施园区创建行动。以现代农业产业园、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和产业强镇为重要抓手,着力打造培育融合度较高的农业产业园区,建设主导产业突出、产村融合发展、宜业宜居的农业产业强镇。加大对示范园区支持力度,促进产业集群集聚发展,依托全市一产的优势和基础,扶持涉农企业从工业向一、三产业两头拓展,把接二连三融合发展的潜能充分释放出来。在提升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水平基础上,重点抓好梅河大米省级产业园和省级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创建。到“十四五”末,力争培育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1个、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1个、特色农产品优势区2个、农产品加工示范园区3个以上,特色产业专业镇8个、专业村60个。(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按各自职责负责) (四)实施创新转型升级行动。支持企业加大科研投入,开展关键技术、前沿技术攻关,强化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推进产品和产业结构升级。鼓励科技人员以科技成果入股加工企业,实行股权分红等激励措施,引导产学研协同发展。鼓励企业申报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发挥院士工作站、吉林师范大学、中国农业大学、中国科学院等院校优势,推进科企嫁接,搭建合作平台。引导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施农业企业家培育计划,组建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产业专家顾问团。到“十四五”末,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产业领域力争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达到5家。(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按各自职责负责) (五)实施原料基地建设行动。引导鼓励企业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通过直接投资、参股经营、土地托管等方式,建设优质原料生产基地。在全市重点建设一批优质玉米原料基地、绿色水稻原料基地、畜禽养殖核心示范基地和矮化红松兼果林种植基地。着力发展棚膜蔬菜、食用菌、中药材、杂粮杂豆、花卉、梅花鹿等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加快推进农业产业转型升级。加强种子资源普查,依托省级种子资源库建设,开展种子(种畜)育繁推攻关,用好省级种业发展基金。实施25万头生猪、肉牛、肉羊建设工程,用好市级贷款贴息补贴和省级肉牛产业基金政策。(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改革和改革局、市财政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林业局等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按各自职责负责) (六)实施品牌打造行动。依托“梅河臻品”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重点打造梅河大米、果仁、肥肝、酒精等区域特色农产品品牌,大力培育发展乡村特色农产品。建立全市农业品牌名录,完善品牌产品标准,加强品牌监管保护,提高品牌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组织企业开展多渠道营销工作,依托长春农博会、其他省份及国际农交会等展销平台,组织重点企业参与涉农展洽活动。利用电商、直播、短视频等新媒体方式,支持企业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形象、统一推介的原则,建立集“互联网+”与网红经济于一体的梅河口农产品品牌形象。到“十四五”末,培育县域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5个、知名企业品牌10个、产品品牌30个,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等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等按各自职责负责) (七)实施农产品流通降本增效行动。推动棚膜果蔬、肉牛、梅花鹿等传统特色交易市场优化升级,培育特色农产品市场示范基地。谋划打造东北最大的现代化农产品批发市场。推进农产品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降低农产品损耗和物流成本。培育和扶持综合服务能力强的冷链物流经营主体,着力解决农产品产地“最先一公里”和城市冷链配送“最后一公里”瓶颈问题。加快发展农产品电商和网络直播,推动企业与国内知名电商平台合作,探索建设“吉字号”农产品品牌专区。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程”和“快递下乡工程”,建设覆盖市、乡、村的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在乡镇建立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在具备条件的行政村建成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供销合作总社、市邮政公司等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按各自职责负责) 四、政策措施 (一)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利用中央、省级现有政策和涉农资金,充分用好吉林省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产业项目建设。对九大产业集群发展绿色农产品基地建设、产加销一体化全产业链项目建设和农产品品牌建设优先给予政策性资金补贴,重点用于解决生产、加工、流通方面的薄弱环节。落实《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棚膜经济和生猪、肉牛产业发展做好“菜篮子”稳产保供的实施意见》(梅政发〔2020〕8号)文件相关政策。(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工信局等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按各自职责负责) (二)加大金融创新服务力度。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将与农业生产直接相关的农产品初加工等产业融合项目列为重点支持对象。在不新增政府隐性债务的情况下,根据市场化原则,鼓励金融机构对纳入财政政策扶持范围的企业和项目,予以优先扶持。采取担保费用补助、业务奖补、贷款贴息等方式,实现农业大县农业政策性信贷担保全覆盖。探索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产量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充分用好省级财政在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预算中安排的特色农业保险以奖代补资金,支持开展特色农业保险。(责任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梅河口支行、市财政局、通化银保监分局梅河口监管组、市金融办、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按各自职责负责) (三)加大减税降费落实力度。农产品加工企业从事农产品初加工项目的所得,按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从事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费用,可按税法有关规定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认定为高新技术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实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核定扣除政策,在落实植物油、乳制品、酒及酒精等农产品全国统一核定扣除标准基础上,按照省税务局的统一部署,对我省增列的13个行业实行农产品进项税核定扣除政策。全面落实好乡村振兴新动能培育试验区,农产品加工企业缴纳增值税省级分享增量部分奖补政策。(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按各自职责负责) (四)加大用地计划保障力度。对新编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应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自然资源部门可在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中预留不超过5%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村民居住、农村公共公益设施、零星分散的乡村文旅设施及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等用地可申请使用。按照省自然资源厅下拨我市的土地利用计划,应安排至少5%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保障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鼓励企业参与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通过盘活存量集体建设用地,利用增减挂钩政策获得建设用地。对省级以上龙头企业生产过程中符合设施农业用地要求的生产设施及其附属配套设施用地,按有关规定在乡镇政府备案。鼓励省级以上龙头企业参与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空心村治理和美丽乡村建设,整合利用农村零星存量建设用地,发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项目。(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按各自职责负责) (五)加大用电成本降低力度。对县域(镇村)的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加工、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基地等用电给予适当补贴。贯彻落实省发改委有关县域(镇村)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省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园、省级农产品加工示范园、省级及以上农民工返乡创业基地、符合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条件的市级农业产业园和农村小微企业办电成本电价政策。支持采取电力市场交易等方式,降低企业用电成本。(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国网梅河口市供电公司等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按各自职责负责) (六)加大项目招商引资活动。强化市乡联动,强化产业链招商,完善支持政策、考核办法和奖惩机制,凝聚招商引资合力。搞好项目策划、做好项目储备,引进一批大企业投资我市,确保项目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借助各类经贸对接交流活动平台,加大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产业项目引进力度。发挥“12312”全省外商投资企业服务热线、外商投资企业投诉联席会议作用,为外资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强化全市招商引资领导小组统筹作用,完善相关机制,促进项目履约落地。(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按各自职责负责) (七)加大营农环境优化力度。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企业引进紧缺型和创新创业型人才,按有关政策规定,在薪酬待遇、安家补贴、子女教育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对创新创业人才在市内创办的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企业、科研成果在市内转化落地的项目,通过利用省级创新创业基金,以股权投资的方式,每个项目按规定给予100万元至1000万元的定向股权投资。对于落户市内的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产业重点项目涉及的审批手续,除国家、省明文规定确需投资方自行办理外,属于市级及以下权限范围内的相关手续,由项目所在地领办。(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政数局等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按各自职责负责) 五、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梅河口市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产业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五化”工作法,围绕九大产业集群,按照“一个牵头部门、一位负责同志、一套工作专班”模式,列第一位的责任部门为牵头部门,由牵头部门领导担任产业集群群长,相关部门配合,逐个制定实施方案,推动任务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协调、统筹调度等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发展合力。各牵头部门、各乡镇要发挥主体作用,设立推进专班,集中资源、集中兵力,全力抓好县域统筹工作,为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产业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二)强化责任分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本方案实施目标、主攻方向和政策措施的要求,强化责任主体,明确牵头部门和责任,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在体制机制创新、政策落实、项目建设等方面支持配合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产业部署,全力推进本方案各项目标和任务落实。 (三)强化统计监测。按照国家统计调查方法制度和相关部门分工要求,相关部门要做好统计调查监测工作,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产业升规入统。国家统计局梅河口调查队、市统计局、市农业农村局和市工信局要完善工作制度,建立规范化、常态化的监测和统计分析体系,全面准确反映各产业集群生产、加工、物流、营销、服务等全产业链价值。各乡镇要认真做好基础数据录入、汇总等工作,全面客观反映行业发展状况。 (四)强化宣传引导。发挥行业协会和其他社会组织在行业自律、服务会员等方面的作用,引导企业切实履行生产安全、产品质量、吸纳就业等责任。选树先进典型,大力宣传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培育一批农产品加工和食品产业典型企业和园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努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五)强化督导考核。加强本方案实施的监督和绩效考核,建立健全监督、考核和评价制度,将方案落实及发展成效纳入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考核指标体系,加强对方案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定期组织开展实施情况汇报评估,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市政府督查室,定期跟踪调度,层层压实责任,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产业评比活动,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附件:1.梅河口市农产品加工和食品产业工作领导小组 2.梅河口市农产品加工和食品产业集群专班 附件1 梅河口市农产品加工和食品产业 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礼军 市政府党组成员 副组长:刘 伟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祝洪伟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成 员:袁伟业 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肖 雷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李 静 市财政局副局长 于 泳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张弘强 市教育局副局长 王海军 市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督察 王 伟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付长伟 市统计局调查队队长 张希伟 市商务局党组成员 李 玲 市金融服务中心主任 于国林 市林业局副局长 赵 喜 市供销社副主任 任金绪 市税务局副局长 雷 震 国家统计局梅河口调查队副队长 宋世峰 市邮政公司副总经理 张丽萍 中国人民银行梅河口支行副行长 丁德利 通化银保监分局梅河口监管组副组长 赵贵军 国网梅河口市供电公司党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各项决策部署,协调各部门合力推进全市农产品加工和食品产业发展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农业农村局局长刘伟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职务接任工作的同志补充。 附件2 梅河口市农产品加工和食品产业集群专班 围绕全市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产业九大产业集群,为有效推动各项任务落实,按照“一个牵头部门、一个负责同志、一套工作专班”模式,特分集群成立如下工作专班: 一、玉米水稻产业集群 群 长:张希伟 市商务局党组成员 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棚膜蔬菜产业集群 群 长: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食用菌产业集群 群 长: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四、果仁(林特)产业集群 群 长: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五、生猪产业集群 群 长:王志强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六、肉牛肉羊产业集群 群 长:王志强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七、禽蛋产业集群 群 长:王志强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八、梅花鹿产业集群 群 长:王志强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九、人参(中药材)产业集群 群 长: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列第一位的责任部门为牵头部门,负责制定本产业集群工作推进方案,推动工作落实。
梅政办函〔2021〕17号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河口市“携手资本力量助力吉林振兴”—上市公司投资机构吉林行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政府有关办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梅河口市“携手资本力量助力吉林振兴”—上市公司投资机构吉林行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20日 梅河口市“携手资本力量助力吉林振兴” —上市公司投资机构吉林行活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吉林省与资本市场有关机构的战略合作,扩大上市公司、投资机构在吉林省的交流、合作与投资,省委、省政府拟于2021年10月中下旬开展“携手资本力量助力吉林振兴”上市公司投资机构吉林行活动,活动由省商务厅、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共同承办,届时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将参加此次活动。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加强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对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助推作用,按照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指示要求和7月8日省政府动员部署会的工作要求,为高质量完成省委、省政府关于“携手资本力量助力吉林振兴”上市公司投资机构吉林行活动,我市主动发掘本地优质项目和股权融资企业,确保上市公司项目邀商、优质股权融资企业对接路演等活动取得实效。 二、任务分工 (一)全市产业政策、重点产业及招商重点等方面的介绍材料(按要求做好PPT)。 责任单位:政府办、宣传部、高新区、发改局、商务局、融媒体中心。 完成时间:2021年8月30日前 (二)全面摸排深入发掘有股权融资需求的优质企业,推荐优质股权融资企业2户,并按要求上报省金融局。 责任单位:金融办、高新区、商务局、文旅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发改局、工信局。 完成时间:2021年8月5日前 (三)围绕产业优势,组织与上市公司项目对接洽谈,完成签约项目筛选工作,并按要求上报省商务厅。 责任单位:商务局、高新区 完成时间:2021年8月20日前 (四)完成重点产业企业介绍工作。 各参会企业按要求做好项目基本情况、与上市公司合作需求等方面的介绍工作(要求使用PPT加项目计划书模式介绍)。 责任单位:金融办、高新区 完成时间:2021年9月20日前 三、组织机构 为高质量完成省委、省政府关于“携手资本力量助力吉林振兴”上市公司投资机构吉林行活动工作部署,我市成立以市长牟大鹏为组长,市委常委、副市长王军为副组长,市委办、政府办、金融办、商务局、高新区、银保监管组、财政局、发改局、工信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局、宣传部、融媒体中心为成员单位的活动筹备组,负责筹备组具体工作。联系人:张楠,联系电话:0435-4788006,邮箱:mhksjrb@163.com。 四、工作要求 (一)各相关部门及企业要各司其职,配合省组委会做好各项工作筹办及参加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将活动负责人及联系人报名表于2021年8月6日前上报到邮mhksjrb@163.com。 (二)参会人员要按照相关规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附件:活动负责人及联系人统计表
梅政办函〔2021〕1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办局、直属企事业单位,驻梅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全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和全市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调整梅河口市人工影响天气指挥部和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成员梅河口市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成员。现将调整后的指挥部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梅河口市人工影响天气指挥部成员名单 指 挥 长:王礼军 市政府党组成员 副指挥长:佟 伟 市气象局局长 成 员:郭永胜 市水利局局长 王选喆 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金玉山 市工信局三级调研员 朱殿波 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 静 市财政局副局长 滕春阳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刘玉明 市林业局副局长 刘 涛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毛 宇 市应急管理局政治处主任 王 崇 市人武部副部长 班淑菊 市农业农村局农业科负责人 张素玲 市气象台台长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气象局。办公室主任由张素玲兼任。 二、梅河口市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成员名单 指 挥 长:王礼军 市政府党组成员 副指挥长:左朋智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佟 伟 市气象局局长 成 员:邢昌玉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选喆 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金玉山 市工信局三级调研员 冀守明 市教育局副局长 朱殿波 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兰波 市民政局副局长 曹建军 市财政局党组成员 刘 杰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车喜明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林 柞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滕春阳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刘玉明 市林业局副局长 赵煜晖 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毛 宇 市应急管理局政治处主任 尚学斌 市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马永秀 市水利局副局长 郭凤飞 市文旅局副局长 孙永昌 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刘 涛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闫 勇 市供电公司生产副经理 班淑菊 市农业农村局农业科负责人 张素玲 市气象台台长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气象局。办公室主任由张素玲兼任。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1年6月25日,牟大鹏代市长主持召开市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研究讨论了《梅河口市第五中学陪伴成长工作量绩效及学生奖励方案》、解决我市义务教育教师工资与公务员工资差异、《梅河口市“十四五”时期旅游业发展规划纲要(草案)》、《梅河口市中心城区2021年度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和《梅河口市建制镇2021年度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等问题。现将会议内容纪要如下: 一、关于《梅河口市第五中学陪伴成长工作量绩效及学生奖励方案》 会议认为,《梅河口市第五中学陪伴成长工作量绩效及学生奖励方案》的制定,有利于提升梅河口市第五中学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师收入分配合理化,激发教师工作积极性,调动学生学习主动性和创造性。 会议原则同意市教育局提交的《梅河口市第五中学陪伴成长工作量绩效及学生奖励方案》,经专家论证后提请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 会议要求,市教育局要按照《方案》要求,充分发挥绩效奖励的正面激励作用,不断提升教师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的积极性,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市教育局要牵头研究制定全市范围的教师绩效奖励办法,促进我市教育均衡发展、全面发展。 二、关于解决我市义务教育教师工资与公务员工资差异 会议认为,解决我市义务教育教师工资与公务员工资差异,是落实国家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提高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让教师更具获得感和幸福感。 会议原则同意市教育局提交的关于解决我市义务教育教师工资与公务员工资差异的意见,经专家论证后提请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 会议要求,市教育局要会同人社、财政等部门,按照此次会议要求,切实解决好我市义务教育教师工资与公务员工资差异问题,按时足额发放教师工资,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三、关于《梅河口市“十四五”时期旅游业发展规划纲要(草案)》 会议认为,编制《梅河口市“十四五”时期旅游业发展规划纲要》,有利于以旅游业为优势产业,实现区域资源有机整合、产业融合发展、社会共建共享,形成以旅游业带动和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多点支撑、多业并举、多元发展”产业发展新格局。 会议原则同意市旅游服务中心汇报的《梅河口市“十四五”时期旅游业发展规划纲要(草案)》,按照会议意见修改完善后,提交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 会议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规划纲要》要求,切实发挥好我市旅游资源优势,不断丰富旅游业态,完善相关配套服务,积极推动我市旅游业健康、持续、快速发展。 四、关于《梅河口市中心城区2021年度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和《梅河口市建制镇2021年度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会议认为,编制《梅河口市中心城区2021年度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和《梅河口市建制镇2021年度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是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用地保障的重要举措。 会议原则同意市自然资源局提交的《梅河口市中心城区2021年度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和《梅河口市建制镇2021年度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会议要求,要严格按照《梅河口市中心城区2021年度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和《梅河口市建制镇2021年度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确定的时序计划和规划用途,科学组织实施成片开发,依法办理建设项目用地相关手续。要加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衔接,及时做好土地征收、供应和利用等各项备案工作。 主 持:牟大鹏 出 席:王 军、丁相明、王学伟、于艳玲、 王礼军、周 君 列 席:汪晓梅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07月16日
〔47〕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研究《梅河口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修订稿)》等问题 2021年6月16日,牟大鹏代市长主持召开市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听取了生态环境部东北督察局莅梅检查调研相关情况的汇报;研究讨论了《梅河口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修订稿)》《梅河口市支持农民进城购房补贴优惠政策实施意见(试行)》《梅河口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梅河口市供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梅河口市关于进一步培育和壮大建筑产业的实施意见》等问题。现将会议内容纪要如下: 一、关于生态环境部东北督察局莅梅检查调研 会议认为,这次生态环境部东北督察局莅梅检查调研,反映出我市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短板和问题。环保就是政治,不能存有侥幸心理,各分管领导、各部门要时刻绷紧这根弦。 会议要求: 一要切实做好整改。 二要开展排查梳理。 三要加强督促检查。 二、关于《梅河口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修订稿)》 会议认为,本次修订《梅河口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是依法规范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 会议原则同意市住建局提交的《梅河口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修订稿)》。 会议要求,市住建局及相关部门要准确把握和落实《办法》中的各项规定,加强征收、补偿、拆迁过程的监督管理和征拆人员的业务培训,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依法依规推进房屋征收工作,为加快项目落地和城市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三、关于《梅河口市支持农民进城购房补贴优惠政策实施意见(试行)》 会议认为,制定《梅河口市支持农民进城购房补贴优惠政策实施意见(试行)》,既是我市作为鼓励农民进城购房试点城市的工作要求,也是释放政策红利,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加快我市新型城镇化建设进程的有效举措。 会议原则同意市住建局提交的《梅河口市支持农民进城购房补贴优惠政策实施意见(试行)》。 会议要求,在政策实施过程中,各相关部门要严格资格审查,及时足额兑现优惠政策,降低进城农民的购房成本,有效解决进城农民住房问题。 四、关于《梅河口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 会议认为,《梅河口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的出台,对于提高供热服务质量、保障和改善民生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原则同意市住建局提交的《梅河口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 会议要求,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办法》要求,进一步规范供热用热行为,维护供热用热双方合法权益,提高供热服务质量,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 五、关于《梅河口市供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会议认为,供热工作是最基础的民生,要高度重视供热领域突出问题的整治,全面提升我市供热质量和服务水平。 会议原则同意市住建局提交的《梅河口市供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会议要求,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同联动,形成工作合力,聚焦重点任务、重点环节,全方位开展排查整治,依法依规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全面提升我市供热质量和服务水平,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六、关于《梅河口市关于进一步培育和壮大建筑产业的实施意见》 会议认为,建筑产业是我市“4+3”主导产业之一,《梅河口市关于进一步培育和壮大建筑产业的实施意见》的出台,将进一步激发建筑市场主体活力,培育和壮大建筑业企业,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会议原则同意市住建局提交的《梅河口市关于进一步培育和壮大建筑产业的实施意见》。 会议要求,市住建局等相关部门要按照《实施意见》要求,培育扶持本地建筑企业做大做强,吸引更多的优质建筑企业落户发展。在政策实施过程中,要及时准确掌握国家和省关于建筑产业发展的政策动向,不断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推进我市建筑产业快速发展。 主 持:牟大鹏 出 席:王 军、丁相明、王学伟、于艳玲、 孙士岩、王礼军、周 君
梅政发〔2021〕1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办局、直属企事业单位,驻梅各单位: 现将《梅河口市夜经济示范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 2021年6月30日 梅河口市夜经济示范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省政府关于发展夜经济决策部署,充分释放夜间经济消费潜力,大力挖掘夜经济潜能,根据省商务厅《关于开展夜经济示范城市建设试点通知》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围绕建设高质量发展先行示范区,全面建设夜经济示范城市,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党的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坚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通过政府主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协同创建,形成政企协同发展的夜经济促进机制,创新建设夜经济载体,建设完备的基础设施。力争通过一年左右的时间,将梅河口打造成“有特色、有活力、有影响”的夜经济城市,培育一批“烟气浓、接地气、人气旺”的夜经济品牌,打造具有“年代感、文艺范、时尚风”的休闲地标,充分发挥夜经济在激发城市活力、推动消费升级、增加社会就业、促进经济增长等方面的作用,为全省夜经济发展提供可复制的试点经验。 二、总体布局及功能分区 根据现有的夜经济基础,梅河口市夜经济试点示范城市空间布局为“一核、五板块”。 一核——以现代服务业示范区为核心,以海龙湖公园、爨街美食城、东北不夜城为重要载体,加强提升改造和谋划创新建设,丰富业态,锻造引擎,打造品牌,引领全域夜经济发展。 五板块——坚持新区引领,老区提升,有效整合资源,实现单一载体融合多重功能,构建购物、美食、文娱、旅游、体育五个夜经济板块。 三、试点任务 (一)创新发展夜经济载体建设。 构建夜购商圈。引导欧亚、维港城、商超、进口商品城、名特优商品城成为重点夜购载体,加快红星美凯龙、爱琴海城市综合体、旅游大卖场项目建设。 打造夜食街区。引导爨街美食城、海龙湖十里铺、关东风情街成为重点夜美食载体, 打造海鲜市场大排档、铁北大排档、东北不夜城。 优化夜游景区。充分发挥海龙湖公园、啤酒乐园、体育公园、爨街美食城、人民公园、辉发河景观带的夜旅优势,进一步提升东北不夜城、梅小野星光花海、海鲜市场旅游大卖场知名度。 丰富夜娱活动。引导刘老根大舞台、万人体育场、长影及万达影院、串联山水广场、儿童水上乐园、东北不夜城、海龙湖公园及爨街推出夜游娱乐项目。 开展夜体健身。充分发挥体育公园、品牌健身馆、海龙湖冰雪大世界、各主题公园的夜体育健身优势,组织夜间竞技体育健身活动,在万人体育场内策划经营运动娱乐项目。 (二)完善公共配套服务。 围绕夜经济载体优化完善城市配套服务功能,为夜经济发展提供保障。夜间亮化:实施城市美化、亮化改造提升工程,打造亮化载体标识。夜间交通:优化夜间旅游公共交通线路,合理配置公交资源。加强交通指挥,确保顺畅安全。夜间导引:提供线上及线下夜游指南,确保游客畅游梅城。夜间安全:加强社会综合治理,完善应急体系建设。 四、夜经济载体培育 (一)培育夜经济载体。 按照“市场主导、城市主体、因城施策、分类培育”的原则,探索政企联合路径,积极引入社会资本,邀请具有一定实力及经验的公司进驻梅河口设计建设运营东北不夜城,引导具有一定规模的公司建设运营海鲜市场大排档,推进夜经济载体建设。 夜购物:立足打造区域中心城市,开展夜经济增效行动,着力丰富载体业态。加强欧亚商场、维港城、大型超市、进口商品城、名特优商品城经营招商,引进国内知名品牌,扩大品类,延长夜间经营时间,提升满足消费者需求的能力。推进红星美凯龙城市综合体、欧亚二期、海鲜市场旅游大卖场项目建设,年内投入运营。 夜美食:打造地标品牌,进一步丰富爨街美食城、海龙湖十里铺、关东风情街特色美食,根据节假日及季节特点,灵活调整夜间营业时间,满足市民及游客对夜美食的需求。结合东北不夜城,引入国内特色美食,推进海鲜市场大排档、铁北大排档、爨街陕西美食街和酒吧一条街项目经营。组织开展啤酒节等活动。组织“燃烧吧生活”之谁是美食家厨艺大赛。增加城市夜美食载体和风格,营造夜食消费有环境,品尝美食可选择。组建国有餐饮集团,整合机关事业单位及各种风格的餐饮资源,服务于旅游团餐,聚集餐饮业壮大入统,拉动社零额增长。 夜旅游:全力推进全域旅游发展,充分发挥海龙湖公园、啤酒乐园、体育公园、爨街美食城、人民公园、辉发河景观带的夜旅游优势,建设海龙湖公园休闲娱乐区,打造夜晚“船游梅城”,开展海龙湖公园四季系列活动;进一步优化夜游载体内的经营业态,打造公园城市、花园城市,高标准倾力打造一批精品游园和主题公园。发挥东北不夜城、梅小野星光花海、海鲜市场旅游大卖场项目作用,利用区位优势,吸引域外游客来梅参观、旅游。努力打造单一景区载体具备多重消费功能。组建国有旅游发展集团,整合本地、东北乃至全国旅游资源,最大限度地导引消费者集聚梅城,从而壮大旅游服务业,拉动三产占GDP的比重。 夜文娱:科学设置刘老根大舞台演艺时间,根据消费者需求增设场次。有效利用长影及万达影院、品牌KTV打造夜文娱载体,发挥万人体育场良好环境组织群星演唱会。结合东北不夜城,引入精致国潮文化。引导建设品牌KTV时尚消费载体,组织引导网红及民间团体在海龙湖公园、爨街及各主题公园自娱自乐。依托“吉林22℃的夏天•2021梅河口第四届啤酒节”,开展梅城泼水狂欢节、梅河口声浪梦工厂、浪漫花海亲子露营(房车营地)、嗨翻西瓜节、“星光花海·只有爱”抖音短视频大赛、惊天奇幻魔术节、汉服文化节、彝族火把节、少数民族风情节,打造夜娱梅城新圣地。 夜体育:依托体育公园、品牌健身馆、海龙湖公园冰雪大世界、各主题公园设置丰富的夜体育健身项目,组织夜间竞技体育健身活动,在万人体育场内策划经营运动娱乐项目,谋划实施室内足球馆、慢跑道提升、红廊飘带功能提升、体育艺术景观、网红打卡等项目设施建设。立足率先示范,加大体育设施建设投入,实施体育公园功能提升工程,打造引领潮流的“体育+”综合体。积极组织承办国、省、市各类体育赛事。策划举办“建党百年·活力筑梦”系列赛事活动,营造激情澎湃的百年盛世欢腾。 (二)完善公共服务。 从亮化、交通、环境安全等方面改善夜经济的公共配套服务。 优化夜间经济环境。科学配置夜经济载体停车场资源,提供配套服务,同时探索市场化运营管理,既能实现社会车辆规范有序,又能减轻政府财政压力。推进海龙湖公园、体育公园过街天桥投入使用,启动东环绕越线改造工程,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加强食品质量监管,确保食品安全。增加警务执勤,杜绝不文明行为,打造平安环境。加大城市保洁管理,保持城市干净优美的永恒主题。 发挥夜间亮化优势。打造影视级别展演灯光,通过夜景灯光艺术亮化,实现街道亮化、景观亮化、店招亮化、氛围亮化。实施路灯节能增亮改造工程,实现绿色环保照明全覆盖。打造辉发河两岸休闲区8大园36景、17座拱桥便桥、码头、艺术地坪的景观建设,景观区域内路灯全部开放,景观灯每天开放至23:30。 完善夜间交通保障。优化夜间旅游公共交通线路,合理配置公交资源,延长营运时间,缩短车辆间隔时间。加强交通疏导指挥,确保顺畅安全。 提供夜间导引服务。做好智慧旅游开发。深度研发和推广“玩转梅河口”APP,启动智慧旅游服务平台建设,制作夜间经济APP,编印夜间消费地图。组织媒体联合开展“夜间网红打卡地”“最火餐饮区”“夜间嗨购网红店”等评选活动。实施夜经济消费明码标价,打造便民诚信的夜经济示范城市。 (三)打造特色品牌。 培育塑造具有鲜明地域特色和古风文化氛围的夜经济城市,推进商旅文联动,以商承文、以文带旅、以旅兴商,塑造有历史记忆、文化脉络、民族特点的城市特色。 培育夜美食品牌。进一步精心设计招商,将爨街集全国正宗特色美食的经营理念持续深入,打造远近闻名的美食街区品牌。引领、鼓励扩大英兰锅包肉品牌连锁经营,打造属地老字号。 培育夜间文旅品牌。创建“国潮有范”梅河口东北不夜城,结合灯光秀、现场演艺、行为艺术和烟花秀等形式展示东北不夜城的特色国潮风格。依托东北不夜城点亮东北,打造享誉国内的文旅品牌。 培育夜间网红品牌。塑造网红演绎,打造抖音快手流量风口,实现“天天有表演,月月有活动”。以电商直播带货为突破口,推动“用户体验+视频分享”,以线上自媒体吸粉,促进电商直播与夜经济融合发展,全力推广本地特产,实现“直播带货进千企,‘梅河臻品’入万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梅河口市夜经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统一部署,加强协调,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全民共建。 (二)设立专项资金。设立夜间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重要载体建设,加强消费促进,拉动夜经济增长。 (三)建立监督机制。将夜间经济发展目标纳入市政府绩效考核,确保如期完成夜经济示范城市建设试点任务。 附件:1.梅河口市夜经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梅河口市夜经济示范城市建设试点工作责任清单 附件:梅河口市夜经济示范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梅政办函〔2021〕1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办局、直属企事业单位,驻梅有关单位: 现将《梅河口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关于印发梅河口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梅河口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刻汲取湖北省十堰市“6.13”燃气事故教训,根据省住建厅印发的《吉林省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吉建市政〔2021〕26号)文件要求,为了全力消除城镇燃气安全隐患,全力提升燃气安全建设标准,坚决防范重大燃气安全事故,坚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排查整治重点 (一)燃气门站、气化站、储配站、加气站等重要设施设备安全情况。主要排查天然气门站、液化天然气气化站、液化石油气储配站、灌装站等重大危险源安全设施配备情况、制度落实情况、从业人员资质能力等情况。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和山城镇人民政府、红梅镇人民政府、海龙镇人民政府、康大营镇人民政府。 (二)燃气管网安全保护情况。主要排查地下燃气管网安全保护情况,组织第三方机构重点对中压燃气管网进行评估识别排查,开展燃气管网占压、圈围以及安全间距不足等隐患的排查,以及室内外老旧燃气管线维修更换情况;第三方施工管控机制落实和违规施工、野蛮施工等问题治理等情况;地上燃气管网经常性监测、巡查等情况。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自然资源局、房产服务中心、公安局、城管执法局等单位和相关街道。 (三)人员密集场所及重点居民用户燃气使用情况。主要排查商场、餐馆、酒店、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各机关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燃气设施安全情况,地下密闭空间燃气设施、管线安全状况及检测监控情况;城乡结合部老旧平房、棚户区、出租房、外来务工人员临时宿舍等区域的燃气设施情况。以上重点检查各类燃气灶具等设施是否完好、连接软管是否泄露、管线是否定期更换和固定、是否存在私拆私改燃气设施等行为。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商务局、教育局、卫健局、民政局等单位和各街道。 (四)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情况。排查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合规经营情况,液化气钢瓶充装流转运输情况,销售服务人员安全常识、基本技能掌握情况;瓶装液化气使用场所的标准条件情况;“黑瓶”“黑气”和游商小贩的治理情况。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和山城镇人民政府、红梅镇人民政府、海龙镇人民政府、康大营镇人民政府。 (五)燃气安全制度落实情况。排查各级燃气安全宣传、企业入户安全检查、事故抢险应急演练、物资器材准备等方面的情况。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应急管理局。 (六)燃气设施建设进展情况。“阀、管、灶”改造进展情况,城燃企业5%储气任务落实情况以及城镇燃气“补短板”有关工作推进情况。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房产服务中心、发改局、财政局和各街道。 二、方法步骤 本次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 (一)隐患排查阶段(7月7日前)。由市住建局牵头,各部门积极配合,按照企业自查、属地检查、政府办督查的方式,对照“任务、问题、措施、时限、责任”五清单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隐患要落实边排查边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8日至8月8日)。各部门、单位要集中资源和力量,按照排查的问题清单实行挂图作战,逐一销号,确保问题按制定的措施和明确的时限得到解决。 (三)梳理总结阶段(8月9日至8月20日)。各部门、单位在落实销号整改的基础上,总结梳理排查整治行动情况,认真查找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和隐患矛盾,理清思路,研究下步工作举措办法,8月20日之前由市住建局汇总后向省住建厅报告开展排查整治的有关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梅河口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深刻汲取湖北十堰燃气爆炸事故的沉痛教训,切实认清建党100周年这个重要时代背景,提高思想站位,加强组织协调,周密部署安排,压实工作责任,以最严格、最彻底、最全面的举措开展隐患排查,确保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二)加大工作宣传,浓厚整治氛围。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微信等多种形式和渠道,大力宣传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公开曝光违法违规的燃气企业和严重安全隐患的燃气用户,引导群众举报影响燃气安全的违法行为,宣传安全用气的基本常识,形成大抓排查整治的强大声势。 (三)加快安全建设,提高防范水平。集中对检测出的中压老化管网进行更新改造,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优先对符合改造标准的老旧小区实施开展“阀、管、灶”改造。加快地下燃气管网智能监测系统建设,推进燃气安全设施更新升级。特别要对室内外管网进行安全检测,该更换及时更换,该维修及时维修,不断提高燃气安全水平。 (四)强化协调配合,集中力量攻坚。加强相关部门的密切协调配合,集中力量抓好各环节部位的排查整治。要严之又严、细之又细、实之又实排查风险隐患,加强问题整改落实。组织燃气企业抓好自查自纠,积极主动排查燃气用户安全隐患,并采取有力措施防范安全事故。 (五)严格检查督导,严肃执法处罚。市住建局要严格特殊时期的燃气安全管理,加密检查巡查频次。整治期间内非特殊情况不安排穿越燃气管线的顶管作业,不实施涉及重要燃气管线的第三方施工。对偷盗燃气、破坏燃气管道及其他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请各部门、单位以及燃气企业于7月8日前上报排查风险隐患问题清单,8月8日前上报排查整治问题销号情况,8月20日前上报整治开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步工作安排以及排查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邮箱:mhkjsjgrb@163.com)。联系电话:0435—4370081,13943416766。 附件:1.梅河口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问题清单 3.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情况统计表
梅政函〔2021〕10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办局、直属企事业单位,驻梅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发〔2018〕17号),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吉政函〔2020〕101号)和《吉林省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市(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落地实施的通知》(吉环区评办〔2021〕1号)文件精神。现就落实梅河口市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以下统称“三线一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结合吉林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分区成果,促进梅河口市“三线一单”成果提炼细化工作成果尽快落地实施,优化各区域产业布局,推进城市开发建设,为梅河口市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制度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底线思维。将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作为底线,落实生态保护红线、资源利用上线硬约束,确保生态环境安全,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坚持因地制宜。根据生态环境特征、自然资源禀赋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科学划定环境管控单元,实施差别化生态环境管控措施,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坚持统筹协调。加强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主体功能区划和国土空间规划等协调衔接,突出市级发展规划的统领作用和国土空间规划的基础作用,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改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定期评估调整和动态更新。 (三)总体目标。 到2025年,“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进一步完善,产业结构不断优化,绿色发展水平明显提高,环境风险得到有效防控,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生态服务功能稳步提升。 到2035年,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总体形成,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根本改善,促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落实管控要求 梅河口市“三线一单”成果提炼细化工作在全省环境管控单元划定结果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总体要求框架下,充分结合我市省级及以上经济开发区、各级各类保护区实际情况,提炼细化形成了我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在不突破全省和重点流域总体准入要求下,充分衔接我市“十四五”规划和国家最新政策要求,重点对省级经济开发区环境管控要求细化,形成全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和省级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梅河口市共划定17个环境管控单元,包括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环境管控单元内开发建设活动实施差异化管理。 (一)优先保护单元。 优先保护单元8个,面积占比9.26%,包括梅河口市海龙水库、赵家街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吉林磨盘湖国家湿地公园(生态保护红线内区域)、吉林磨盘湖国家湿地公园(生态保护红线外区域)、吉林梅河口帽沟省级湿地公园、吉林鸡冠山国家森林公园(生态保护红线内区域)、吉林鸡冠山国家森林公园(生态保护红线以外区域)、梅河口市黑土地保护区。 优先保护单元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禁止或严格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开发建设。其中生态保护红线内区域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生态保护红线外各类生态功能重要区和生态敏感脆弱区、水环境优先保护区、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按照保护对象不同属性和功能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限制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对于功能受损的优先保护单元,还应当优先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活动,恢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二)重点管控单元。 重点管控单元8个,面积占比65.83%,包括吉林梅河口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牧业小镇、城镇开发边界、大气环境弱扩散重点管控区、断面风险流域重点管控区、水环境质量不达标重点管控区、建设用地污染风险重点管控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上述区域开发强度高、污染物排放强度大、生态环境问题相对集中。 重点管控单元应当优化空间和产业布局,结合生态环境质量达标情况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按照差别化的生态环境准入要求,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不断提升资源利用效率,稳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水环境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重点管控区和土壤污染风险重点管控区应当按照管控对象不同属性和功能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分类实施重点管控。 (三)一般管控单元。 一般管控单元1个,面积占比24.91%,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区域。一般管控单元应当以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导向,执行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 (四)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以全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为基础,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风险管控防控、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四个维度,建立“1+1+1+17”四个层级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3个“1”分别为全省总体准入要求、松花江流域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全市总体管控要求,“17”为各环境管控单元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 三、抓好实施应用 (一)加强规划政策衔接。各有关部门要强化“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与国土空间规划和“十四五”有关规划的衔接,在相关立法、专项规划编制、产业政策制定、城镇建设、资源开发、重大项目选址、执法监管等方面,将“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作为重要依据,加强协调性分析,优化产业结构,不断强化“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硬约束和政策引领作用。 (二)推动生态环境治理。各有关部门要以“三线一单”确定的分区域、分阶段环境质量底线目标作为基本要求,合理制定环境保护规划和环境质量达标方案,逐步实现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目标。要强化“三线一单”在生态、水、大气、土壤等要素环境管理中的应用,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有力支撑。 (三)规范开发建设活动。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三线一单”成果在产业准入清单编制及落地实施等方面的作用,作为推动产业准入清单在具体区域、园区和单元落地的支撑。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要以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为重点,论证规划的环境合理性并提出优化调整建议,细化所在环境管控单元的管控要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要论证是否符合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不符合的依法不予审批。 (四)强化生态环境监管。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机构或者其他负有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的部门,要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作为监督开发建设行为和生产活动的重要依据,将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作为生态环境监管的重点区域,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执行情况作为生态环境监管的重点内容。 四、健全管理机制 (一)推进成果信息共享共用。 加快“三线一单”数据应用管理平台建设,将“三线一单”编制成果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具体要求进行系统集成,入库落图,实现成果数据的展示、查询、分析和智能研判功能。推进与相关系统和平台的互联互通,纵向贯通衔接国家和省级环评审批、环境质量监测、环境执法等业务系统,横向对接发改、自然资源等部门政务和基础信息平台,实现业务协同。 (二)建立动态更新完善机制。 因国家、省或我市发展战略、生态环境质量目标、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则上每5年组织对全市“三线一单”内容进行相应更新及调整。 各有关部门对具体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细化和调整建议或意见,原则上不能突破全省、重点流域的总体准入要求,调整方案经审核后报省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协调小组办公室通过“三线一单”数据应用管理平台进行相应调整。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市落实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责任主体,负责对本区域内“三线一单”的落地应用和监督管理。市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做好“三线一单”的监督、评估和宣传工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三线一单”相关要求,将“三线一单”作为综合决策的重要依据和前提条件。 (二)强化技术支撑。市生态环境部门牵头组建长期稳定的市级专业技术团队,市财政部门安排专项经费,切实保障“三线一单”成果的更新调整、实施、评估、数据应用维护、宣传培训等工作顺利开展。 (三)强化监督考核。建立健全“三线一单”成果应用评估和监督考核机制,将各部门、单位实施“三线一单”情况纳入政府目标责任制,定期跟踪评估实施成效,加强监督考核,推进实施应用。 附件:1.梅河口市环境管控单元划定情况一览表 2.梅河口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总体准入要求) 3.吉林梅河口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4.梅河口市环境管控单元分布图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