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政发〔2021〕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办局、直属企事业单位,驻梅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巩固国家统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促进基层基础统计工作规范化、制度...
梅政办明电〔2021〕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办局、直属企事业单位,驻梅有关单位: 《梅河口市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
梅政发〔2021〕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办局、直属企事业单位,驻梅有关单位: 《梅河口市承接省政府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2021年4月9日第4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
梅政发〔2021〕5号 市政府有关办局、直属事业单位: 2021年3月12日,吉林省人民政府作出了《关于同意调整梅河口市海龙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批复》(吉政函〔2021〕22号),批复中明确调整后的梅河口市海龙水库饮用水水源...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办局、直属企事业单位,驻梅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工作,按照《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公益性岗位管理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5...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办局、直属企事业单位,驻梅有关单位: 原《梅河口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梅政办发〔2019〕35号)作废,调整后的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梅...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办局、直属企事业单位,驻梅有关单位: “十三五”期间,我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以生态文明建设为主线,以实...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办局、直属企事业单位,驻梅有关单位: 《梅河口市2021年保护性耕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25日 梅河口市202...
梅政办发〔2021〕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办局、直属事业单位,驻梅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完善管理方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为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
梅政明电〔2021〕1号 为有效保护全市河流水生态环境,保障河道行洪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吉林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