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严肃开展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25号)文件要求,我市以“三区三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成果为基础,进行了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现已完成。按照《吉林省自然资源厅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成果验收确认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向社会公示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后成果位置、范围。
附件1:市级标识牌公示
附件2:乡镇标识牌公示
附件3:村标识牌公示1
附件4:村标识牌公示2
附件5:村标识牌公示3
附件6:村标识牌公示4
附件7:村标识牌公示5
附件8:村标识牌公示6
附件9:村标识牌公示7
附件10:村标识牌公示8
附件11:村标识牌公示9
附件12:村标识牌公示10